芙拉伸出手,面向金色的天花板,她躺在巨大的床,这里装饰摆放和华丽程度与原本在黄金城堡里自己的房间如出一辙,让芙拉感觉自己仍身处在熟悉的家,床的另一头,是一个精致的化妆台,化妆台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化妆品,在旁的落地窗,射出耀眼的阳光,阳光照射在床的一头,让人看着感到无比的温馨。
年仅十四岁的少女芙拉,按照凯尔特帝国的法律,至少要再等五六年,才能与曼德斯成婚,或者也可以遵从筑金城的惯习,十五岁的成年年龄是曼德斯乐意接受,可还要在等一年左右。
芙拉从床上起身,她踏着柔软的地毯,坐在梳妆台前,撩起被曼德斯斩得整齐的金色短发,想起那个在她面前时而悠闲,脸上常常挂着坏坏的微笑,时而挑战强敌,无惧的身影,还有一名属于王者的霸道与责任的皇子
哼...就只会在我跟前吹牛!芙拉嘟起小嘴,她对曼德斯在路途中削去长发的事耿耿于怀,他们黄金王族的女子,只有在新婚之夜,由丈夫在床前亲自剪去头发,也宣告了自己失去室之女的身份。
这个家伙的自作主张,让现在短发下的自己怎么见人啊!
芙拉在镜子前捂住了滚烫的脸蛋,这一年还是就待在房间里吧,至少在成婚前,尽量不要露面。
不然到时候整个破晓城的人都知道曼德斯在自己还未成年时,就偷吃禁果了。
可恶!我为什么要替那个家伙担心?
就在芙拉心底矛盾之时,曼德斯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房门处溜进来,地毯在无声的脚步让芙拉没有察觉身后的人。
一双大手悄无声息地按在芙拉身上,她被吓了一激灵。
“怎么样?这里..哎呦!”正当曼德斯弯下腰准备把头搭在她肩膀上时,芙拉一个双龙戏珠直捣曼德斯的眼睛。
“芙拉,你干嘛!”曼德斯吃痛地揉着双眼,转过身子的芙拉公主这才意识到是曼德斯的突然袭击。
虽然心中暗说声抱歉,但表面上,芙拉双手抱胸,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谁让你袭击我的?在筑金城,对公主不敬可是死罪!”
“我好怕啊,公主殿下,可惜这里本皇子的地盘,而你是我的未过门的妻子,要不...”曼德斯瞥了一眼旁边的大床,露出坏坏的笑容。
“我们现在就把事给办了吧,虽然你还没有成年,可你的头发不是已经剪了吗?这刚刚好...”曼德斯饥渴地舔着嘴唇,宛如一只看到小绵羊的恶狼,张牙舞爪地向芙拉逼近。
这个混蛋,没想到怎么无耻,亏我还担心他的名声呢!
看到芙拉龟缩在角落里脆弱的样子,曼德斯无趣的叉着腰,“好了好了,不逗你了...你倒是反抗一下,搞得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你不会是已经准备好了吧,我的天!”曼德斯假装吃惊地捂着嘴,芙拉见状举起小拳头气呼呼地锤着他的胸口。
曼德斯抓住她纤细的手腕,一把拉入怀中。
“明天就是你的迎欢会,没有带着你在城内巡游真是遗憾,作为我的王妃,受到帝国人民的爱戴本就是理所应当,真是抱歉...”
芙拉如小鸟依人般靠在曼德斯胸膛前,“我...我倒是无所谓,要是父王母后能来就好了。”
“呵呵,等明年我们的婚礼上,无论是凯尔特帝国和科斯特王国,到时候所有的贵族,领主,城主都会受邀而来,我要建造一个宏伟的殿堂!”
听到这句话,芙拉抬起头,望向曼德斯冒着精光的明眸,问道:“这么夸张干什么?”
“啊...那当然是为了在我继位时可以留下一段历史,说不定就凭着这个超大的婚礼,不用打仗也能有属于我自己的王号呢!啧啧啧...凯尔特王十七世。”看着她水蓝色的眸子,曼德斯憧憬地笑着。
“明天我会去爱尔文森的公馆,康哲先生事先就答应来参加宴会,到时候必须由我亲自去迎接。”
“毕竟人家可是黎明要塞的英雄...”芙拉想起自己好像还欠着康哲一份酬劳为一百万金格劳德的委托,她对曼德斯说道:“我还拖欠着康哲先生一百万金币,你和他见面时要不要先给他?”
“这个没什么好着急的,康哲先生那样的人不可能缺这点钱!”在曼德斯眼中,拥有常人无法想象之力的康哲,举手投足便可轻易毁灭一座城池,区区几百万金格劳德算什么。
可事实上,身无分文的康哲现在如不是暂住在爱尔文森公馆,恐怕连吃饭都成问题。
康哲脱下欣为他刚换白底红纹的外套,他拉了拉黑色衬衣包裹的领口,撸起袖子,切着眼前色泽鲜艳,飘溢香气的火腿。
这座被誉为与“小破晓城”的餐馆,据康哲所知,在破晓城诞生的同期,就有了这家餐馆,经无数人易手,老板换了一个又一个,可在客人们的印象中,这里的菜品正如它不变的种类,味道也一直保持着。
就例如康哲现在所吃的是名为“红莲火腿”,这是取自纯种森林黑猪的后腿肉,脂肪和瘦肉的适宜比例造就了它独特的风味,再加上“小破晓城”向来以量大,无限续桌的古怪传统,康哲每次到破晓城,绝对会光临这里。
似乎这座饭店是专门像他这样的人而开的。
一份“疾风秋雁”还有一份未上桌的“骇浪大章鱼”,坐在对面的艾丽娅一边舀着蘑菇浓汤,递给身旁的欣,一边担忧地看着不慌不忙吃着火腿的,切着装满配菜的烤大雁的康哲,说道:“你会不会点地太多了?要是吃不完的话...”
艾丽娅看了一眼坐在柜台后面那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即使“小破晓城”有着无限续桌这样奇葩的优惠,这里的生意还是只能用一般般来形容,因为常人真的吃不下分量怎么大的食物,况且这里的桌子最多只允许坐三个人,不得不说这一规则设定地真的巧妙。
浪费食物是“小破晓城”绝对禁止的行为,负责维护规矩的打手实力足以与顶尖的佣兵媲美,也不知道他们是被什么条件吸引而来的。
“这一点你就不用担心了,艾丽娅小姐,就怕康哲先生不够尽兴呢!”借着这个机会,欣倒想看看康哲的食量到底有多大,这里菜品的价格比其他的餐厅要高上几倍,有可能是因为这种类似自助餐的规则,但在爱尔文森小姐的眼里,金钱什么的,倒不重要。
“小破晓城”位于破晓城都的最东角,离爱尔文森公馆的距离也不远,在欣的提议下,康哲愿意出去吃饭,顺便想知道佣兵协会的态度,自己再度暴露在公共场合,会不会还想对自己和艾丽娅动手,好在一路上即便有人跟踪,康哲却没有感受到恶意的气息,不然...当众杀人也不是不可以。
看样子在康哲展现实力后,佣兵协会对他们也算是收起了獠牙。
“没想到你还挺能吃的,难怪要选择佣兵这个来钱快的职业。”艾丽娅喝着香醇的蜂蜜酒,在爱尔文森的治疗下短短几天,她的伤就好了大半,气色红润了不少。
“喂,医师不是说用药期间不要喝酒吗?”康哲夺过艾丽娅手中的杯子,放在一旁。
“哎!?你这家伙,快还给我!我喝酒与你有什么关系!”
艾丽娅站起来,躬着身子越过饭桌,想去拿回盛着蜂蜜酒的杯子。
“不给,就不给!”康哲嘴巴嚼着肉,身体后仰,躲过艾丽娅袭来的手。
看着这个精灵少女气急交迫的样子,激起了康哲的逗弄之心。
艾丽娅叫喊声在康哲耳边放慢,蓦然间,一股熟悉的气息令康哲感官放大。
这是...康哲的目光转向饭馆的门口,晃动的木门表面刚刚有人来过。
艾丽娅终于成康哲愣神之际抢回酒杯,一口喝尽,脸上逐渐浮现出淡淡的绯红,高等精灵对酒精极易上瘾和敏感,哪怕是身为混血精灵的艾丽娅也有这个特征。
“康哲先生,你怎么了?”察觉到沉寂下来的康哲,欣问道。
“没什么,你们在这里待一会,我离开一小会...”康哲离开座位,向柜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