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没错。
那里是洛斯里克。
是历代传火薪王们的故乡,也是漂泊汇聚之地。
因此巡礼者们皆向北而行。
并且了解了预言的含义——
“火已渐熄,然位不见王影。”
当传承火焰熄灭之时,钟声将响彻四周。
进而唤醒棺木中的古老薪王们。
幽邃圣者——艾尔德利奇。
深渊的监视者们——法兰的不死队。
以及罪业之都的孤独王者——巨人尤姆。
不过啊。
王者们一定会舍弃王座吧。
而无火的余灰们将纷沓而至。
那是无名、成不了薪,且被诅咒的不死人。
但正因为如此,
灰烬才会如此渴求余火吧。
——《艾雷德尔的手札》
达克最近几日颇为感到不平!
这还要从悬崖底说起。
自己明明是被魔爪狼追入悬崖的,不知怎么搞得,醒来时达克发现是在阿克塞尔城附近的王都处。
听街道上的人议论,阿克塞尔城被活死人侵入,城里的人全都死了,最后是教会的法尔玛主教率领圣职者消灭了活死人,虽说顺带把城夷为了平地,帝国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以至于现在的国王正和教皇谈判,但在民众眼中,大抵是功大于过了,要是让活死人逃出城外那还了得!不过是损失一座城罢了。
这却让达克惶惶不安起来,似乎在自己昏迷时已经过了半个月了。
达克站在街角,摸了摸脑袋,半个月之前的事什么都不记得了,他确定自己是失忆了。
人最不安的是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了,万一失忆前鬼使阳差的上了贼船,打起劫来,又或一个没把持住,和一个贵妇人偷了情,然而自己什么都不记得就被抓去蹲号子,很可能因此斩了头,那就是注定是个冤死鬼了。
于是达克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不知从哪搞来一套破衣服,穿在了身上,还用灰涂满了脸,走在大道上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然而始终不见有关自己的通缉令,告示牌上都是庆祝前线抗击雷赛国胜利的文件。
今天是罗亚军队凯旋的日子。
正午时分,街道上开始挤满了人,达克走在广场上,不禁感叹起人真多啊!
黑压压的一片,像密密麻麻的蚂蚁一样,围得水泄不通。
“来了!”
不知谁喊了一句,使人流涌动起来,害得达克被周围的人狠狠的踩了几脚,还差点摔倒在地。
不过一阵激昂的军乐响起,吸引了达克的注意力。
一个个身穿亮闪闪铠甲的骑士随着军乐的节奏整齐进入城门,他们严肃的表情,傲然的身姿,训练有素的方阵,无不向人们展示着罗亚国精锐的王者之风。
人们激动地喊道:“罗亚国万岁!”
整个广场飘满了红色的花瓣。
达克看到这场景不禁看痴了,也跟着人群喊了起来。
“万岁!万岁!”
此时刚刚才发生不久的活死人屠城事件早就随人们的思绪飘到十万八千里外了,有的只是战争胜利的喜悦。
在军队中间,一个华丽龙车缓缓行来,人们看到后都欢呼起来,这是王家的车队,都纷纷期待起坐在里面的是国王还是公主。
龙车的窗帘缓缓被侍女拉下,一头惹人注意的金色长发出现在人们眼中,人群中随即沸腾起来。
“夏莉亚殿下!”
“没错,是夏莉亚殿下!”
像是回应群众的热情一样,里面的公主头转向窗口,伸出纤纤素手,轻挥着。
“没想到公主这么受民众待见。”达克这样想着,也向龙车那看去。
夏莉亚面目柔和的慢慢扫过面前欢呼的人群,但当视线落在达克身上时,一下子愣住了,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烁着,震惊的表情尽显于色。
旁边的侍女看到公主突如其来的吃惊表情,不禁疑惑起来,轻咳了几声,来提醒公主的失态。
而达克也觉得奇怪,对面高高在上的公主似乎从刚才开始就把视线落在自己身上了,起初他还认为是在看别人,当细细观察时,猛然发现,现在自己是出处于失忆状态,天知道自己会干些什么?说不定手头一紧,头脑一发昏,就把这个国家的公主给绑了。
当再看向那位公主的眼神时,达克几乎可以确定了,以前隔壁的诺克大叔欠了哈亚大婶四百加索没还,哈亚大婶就是用这种眼神盯着诺克大叔好几天没吃饭的。
“我滴乖乖。”
达克像想到什么似的,忙一缩头,钻入人群中,一溜烟跑了。
“果然是错觉吗,就算眼神再怎么像,他不是已经死了吗?”夏莉亚用着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默默的说道。
离开罗亚国后,达克便踏上了前往圣灵魔法学院的道路了。
谁知走在路上,达克才猛然醒悟,自己的行李好像不见了,里面除了必备的衣物外,钱也在里面,摸遍了全身,除了齐齐给自己的推荐信以及多了一把刀外,其余的都没了,自己的钱妥妥的没了。
达克不禁哀嚎起来,开始埋怨‘失忆’这件事,但不多时,达克便释然了,人生于天地间,大概总要失忆那么几次,人无完人嘛!
于是达克靠着出色的野生能力,以及高的幸运值,成功规避了大型魔兽,最后成功抵达了马纳哈迪河——东西大陆的分界线,而圣灵魔法学院,只要度过这条河便到了。
但达克遇到了一件“妈妈的”事。
要渡河,得要一笔不菲的费用,对于现在穷光蛋的他简直是天方夜谭。
无奈他只好到港口处一家酒吧里做了服务员。
一到傍晚时分,一群接着一群的冒险者便挤满了这个小酒吧,达克只得来回跑动,慢了,还得被老板骂,这还不算,加之自己是刚来的新手,很遭各类冒险者的调侃,久而久之,达克也与他们熟识起来。
冒险大叔们对于这么一张青涩面孔起初是好奇,后来是轻蔑了。向他打听,达克只道是从西边大陆来的,为了躲避被抓壮丁,这才到这里来,然后大叔们都不十分信。
尤其是当谈到不久前,那个贸易之都——阿克塞尔城被活死人侵袭,整个城也毁灭时,达克抱着盘子也凑过来十分得意的说自己就是从那边过来的,这让大叔们哈哈大笑。
“活死人那是什么?遇到了他们,你还能活得了?”
从此,大叔对于达克只是开玩笑,对于他的详细身世也不再问及。
他们不问,达克也不谈,独和他们发生口角时,达克才会瞪着眼睛道:“我们之前——比你牛叉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达克此时已经将他失忆时的自己幻想成亿万富翁,后宫成群了。
酒吧不提供住所,为了攒钱,达克只好到城外的破教堂里住。
达克又很自尊,所有罗斯港的居民,全不在他眼里,甚至对于两位“魔导士”也有不值一提的神情。
所谓魔导士,将来恐怕要变成圣域魔导士的,卡斯老爷,费里老爷大受居民的尊敬,除有钱外,就因为都是魔导士的亲爹,但达克在精神上独不表格外的崇奉,他想:不就会几个破魔法吗?怎么还能骑到大剑士的头上呢!这个国家的剑圣难道都是吃干饭的吗?五百年前拯救大陆的不也是剑皇吗?什么时候听过魔法师拯救世界了?可笑!
达克先前牛叉,见识高,而且“自尊自强”,本来几乎是一个“完人”了,但可惜他外在上还是有些缺点。
最烦的是自己胸前不知是什么黑色扭曲的印记一直延伸到脖底,形成一个可笑的灯泡般的痕迹。
而在达克看来,这是不足以为然的,因为他忌讳说“灯”以及类似于“灯”的音,后来推而广之,连“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蜡烛”也讳了。
一犯讳。不问有心无心,达克便黑色印记通红的发起怒来,估量了对手,口呐的就骂,力气小的就打,然而不知怎么一回事,总还是达克吃亏的时候多。
于是他渐渐的变换了方针,改为怒目而视了。
谁知道达克采用怒目而视之后,罗斯的冒险者大叔们便越喜欢拿他开玩笑。
傍晚一见面,他们便假装吃惊的叫道:
“咳,亮起来了。”
达克照常的发了怒,他已经怒目而视了。
“原来有保险灯在这里!”他们并不怕。
达克没有办法,只得另想出报复的话来:
“你还不配......”这时候,又仿佛在自己脖子上的是一种高尚而光荣的黑色灯泡印记了,并非寻常的印记了。不过他立刻知道和“犯忌”相抵触,便不往下说了。
大叔们还没结束,只是撩他,于是终于打起来。
达克被撂倒在地,形式上被打败了,大叔们依旧给达克医疗费,心满意足的得胜般的走了。
达克起来站了一会,拿着比自己一天工作还多的医疗费,心里在想:“呸!我终于被儿子们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
于是也心满意足的得胜般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