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加后悔杀了小久。
旧秩序广场中央的大锅里沸水翻腾,水花推动无名那约利骑士的腿指向天空旋转着,煮烂的肉脱落下来,露出白花花的骨头。千云城的万余人几乎倾巢而出,焦急而有序地排队等待着,希望有幸分食她罪恶的骨肉。
难道这就是那约利骑士的下场么?我不忍心看下去了。完全是我害了她,但我也没想到千云城的律法血腥和野蛮到这个地步。
半个月后千云城将迎来两位新的那约利骑士,他们会成为这座城新的守护者,受到民众的簇拥与爱戴——即使若干年后等待他们的会是同一口铁锅,或是更可怕的东西。这便是我们的命运么?如鲠在喉的窒息感又浮上来,这异样的感觉从一个月前小久死后到现在都无法释怀。
消灭恶兽,保护民众,这是那约利骑士的天职,而如今我的手上却除了人血还是人血。甚至连小久——我在这尘世间的唯一寄托也死于我手。
小久、小久……每当想起她的音容笑貌,我都几乎要落泪。她是我的宝物,是我最爱的人。
第一次见小久是四年前的秋天。在被正式选入骑士团的一个礼拜后,依据以老带新的传统,上级将我分配给她做副手。她豪爽地大笑,对我说:“过去骑士团里全是男人,现在我们女兵要多过男兵了。你一定不要死啊,小武遊!两三年后我会给你配长刀的。”
当时她穿着红黑相间的标准骑士制服,头发扎着红丝巾,身体弱不禁风的模样——但我知道那约利骑士团是不会收留弱者的。
“真是又高又壮啊。”她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明年说不定可以去申请一副的盔甲,仓库里很多的,如今已经很少有人能穿得起来了。说到底,着盔甲的骑士才是真正的骑士啊。”她又转到我的身后捏了捏:“你们新兵都是用长枪的吧……我个子这么矮根本挥不起来那么长的东西,真是羡慕啊。”
对从不关心任何人,进骑士团也只是为了混口饭吃的我来说,她是难得让我看第二眼的人,因为还没有人能把我的腰捏得那么痛。
训练、出勤与生活的朝夕相处让我们逐渐无话不谈,即使我并非健谈之人。
小久喜欢穿白色,每次一起出勤她总是会换上干净的白色外衣。身着白衣的小久是天使,是平原和森林的精灵,我最喜欢她。
“这么喜欢白色不如去做信使,他们的制服可是白色的。”彼时我还有些幽默感。
“我不会做信使的。如果做了信使,就没法做北方第一剑士了吧?”她说。
“什么?”我一时没听懂,“为什么?”
这世上难道有这样的理想?
“小武遊也会对别人的事情感兴趣啊,”她拉着我的衣角示意我坐在她旁边,“我之所以叫久,是因为我的父母希望我能长长久久地活下去。他们都是月出城外村子里老实的农民,那时候恶兽们还被弥秋大师带领的骑士们封锁在焦壤线外。
“后来,土地被炘尘教会收去,母亲被带走后不明不白地死了,父亲则继续在城外为教会种地。但是很快第一次兽潮来了,他在我面前被恶兽开肠破肚,那场景我至今历历在目。为什么要加入那约利骑士团?因为从恶兽魔爪里救下我的人是团长弥秋大人?因为骑士团覆灭了害死我家人的炘尘教?我也搞不清楚——或许我只是想拿起刀只是想保护好身边的人,至少保护好你。
“北方第一也许太遥远,但我一定要变强。
“我实在不想再失去谁了。”她低头轻语,手轻轻握住我的手,接着抬起头,静静地盯着我的眼睛:
“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啊,武遊。”
从那刻起我就决定为她而死了。
而结局是我亲手杀掉了她。
……
钟响了,下午六点。我背着那把传说中的异刀“世界”,上马出城。
血红的夕阳余晖洒满广袤的平原,在天黑前是到不了月出城了,但千云城煮人肉的气味让我别无选择,只能冲着危险的黑夜落荒而逃。
说到底,小久死了,我自己是死是活早就无所谓了。
北方第一剑士,配得上这个称号的只有一个人,那约利骑士团的上一任团长弥秋,她也是小久的救命恩人。这位带领骑士团远征南部荒原,在焦壤线抵抗了恶兽二十年,为北方诸城开辟了黄金二十年发展期的传奇人物,后来却不知何故一溃千里,让南方七城的数十万人命丧兽潮之下——千云城从那时候起才成了北方诸城的边境地带。某个角度来说,她算得上是害死小久父亲的凶手了,但她仍是小久倾慕的对象。
……
我实在不愿回想有关她的事情,但我生命中再也没有第二个像她一样占据我思维每一个角落的人了。我的匕首刺穿她的胸膛的时候,她仍穿着白色的衣服,使得鲜红的血尤其刺眼——那就是我最讨厌白色的一刻,每当想起那个画面,我都对她喜欢白色这件事恨得要死。
恨得要死。
她真的存在过吗?她那美好的笑容,那些梦一般美好的回忆,此刻都如同河滩的泡沫一般消逝。我再也忍不住眼泪,便放任其肆意流淌。破碎的马蹄声毫无韵律地在旷野回响。
命运,真是残酷的字眼。背上的刀真是重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