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最后还是在万甄见到了她,又成为了她的导师,其实相逢好像都是注定,就好像天一定要下雨一样。
经过多少日夜的陪伴,她的笔触也在稚嫩中进步,但夸奖的词句太少,不知要怎样在指出她的缺点之前说出来。她果然还是会被话语影响到的小姑娘,但从不会影响到她的努力和坚持。当手里拿到小姑娘的便当以后,也没有思考,也从没有思考过,为什么这盒饭这么辣。可就这样真真切切,身上确实已经开始不舒服。
笨鸟笨鸟一直都是。
请假在家的这些天,也可以避免看到这个小姑娘,但却不可避免的看到她。一如既往的手忙脚乱,一如既往的让人操心。
她发现了很多事情,但潜意识里面总觉得是她本就该知道的东西,或许也是注定,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份,知道这个不是人类而是灵族的导师的身份。
但她总会很认真的保守秘密,好像很早就约定好了一样。
她偶然说起她很喜欢自己房内挂着的几个绒球,倒也没有过多在意,毕意是自己团出来的毛球,让人家看出来总归是有几分尴尬在里面。每一次相约出行,她都好像对那毛球很在意,自己也只好装作不知情,拒延上几天。
庙会的时候,人很多,也很热闹,开不是不喜欢这样的地方,但总归是人太多,怕是与人走散。
单手握着少女的手,相处这么久都没有触碰过,这样人来人往们地方倒是也有它的好处。牵着少女的手,竞然也有多日以前第一次相约的紧张。不过看起来她好像被过往的人吸引走了回光,不曾注意自己的这一点窘迫。
在一个摊子前面停在,单手拿起一个非常漂亮的发簪。
若说漂亮,也不能与王公贵族匹敌,但它的漂亮,大概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与自己所珍藏的一款发簪看起来非常相似,只是做工稍微有那么一点差劲。
与店家说好买下发簪,既然做工不如自己的那一支,便将这一支留给自己,把自己的那一支留给她。回到府邸的时候,将那发簪放在与自己的青簪一同。
终究我们还是将军,不只是一个可以在街道市井流连的平民男女。
出征那日,头上别好了那支发簪,送到自己能去的最远的地方,在她说等她回来的时候,紧紧攥住了她的手腕。
早就决定要将她心心念念的毛球送给她,还有那庙会中买到的发簪,准确来说应该是自己的发簪。
将发簪别在她的头上,轻轻为她抚过额角的碎发,告诉她,自己在等她。回身之时,眼角余光看到她张开了手掌,那是一个比她想要的毛球更大更新的毛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