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达成一致!

作者:狼叔叔 更新时间:2022/9/4 13:48:56 字数:2504

两人在一起认真学习了一段时间。

中午12点左右,她打了个哈欠,然后,肚子饿了。

“是不是该吃饭了?”她问他。

他欣然说道:“我去做饭。”

只瞧他熟练地打开冰箱,拿出里头的食材,然后,一如既往地开始做饭。

她感到惊讶,讶异于他的自然,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自己只是作为局外人,一个看客。

直到……他说了一句,“你就打算一直在旁边看着,不帮我一下么?”

“我该帮你做什么?”

“洗菜。”

“我不会洗菜。”

“洗个菜有什么不会的?拿水盆子,放里面轻轻搓一搓,不就好了?”

“好,我试试……”

试试就逝世。

只听一阵异响,她手里的菜全被她给用力捏坏了。

“你是故意的吗?”

“不是……”

“我不是让你轻一点的嘛!”

“你不觉得,手脚好像有点不听使唤么?”

“我觉得,还行!”

她并不是笨蛋,只是从来都没怎么干过活,又不适应这女儿身,所以,在干活的时候,心里完全没有概念,下手不知轻重。而他则几乎天天都在干这些杂七杂八的家务活,在方才洗衣服的过程中,他已经逐渐适应了男儿身,虽然干起活来来,没有之前那么利索,但也不至于很笨拙。

在付出了一定的学习成本之后,她终于会洗菜了。

“知道怎么打蛋么?”

“不知道。”

“算了,还是我来吧!你看着学!”

“好。”

然后,他便开始教她打蛋。

再然后,他又开始教她炒菜。

看完之后,她发出一阵感叹,“做饭好难啊!”

“做饭根本就不难!做得好吃,那才叫难!”

“我不就是这个意思嘛!”她尝了一口他做的菜,“可以啊!你还挺会做饭的!”

“我要是不在,你就得自己做了,我妈可没空管你!”

“要我自己做饭?那还不如叫外卖呢!”

“我家哪有那么多钱?让你天天吃外卖?”

“用我的钱啊!”

“你不是说,你的钱不能乱花的么?”

“这也不算乱花吧?这是特殊情况。把手机给我。”

他这时候也没多想,直接把手机从裤兜里掏出来,递给了她。

她也没多想,操作了一通,发了一千块的红包到陈知好的账上。

然而,由于这是姚书辰第一次给陈知好转钱,支付过程中提示需要生物识别,她无法通过。

她只好将手机递给他,请他帮忙。

“生物识别。”

“好了。”

看到手机上显示的“识别成功”,他忽然意识到,原来自己现在可以随时随地花她的钱,无须经过她的同意。

她似乎也意识到了,试图要回手机,“我突然想到,其实,我们把手机交换了,不就好了么?何必费这事转钱?”

但是,他却变卦了,“既然需要生物识别?即便我们交换了手机,你也没法正常使用吧?”

“把这些识别功能都关闭掉,只用密码就可以。”

“只用密码,不够安全的!”

“那就更换新的生物信息……”

“银行那边应该不支持更换吧?持卡人都变了。”

“手机支付好像就只有第一次需要过生物识别吧?刚才已经通过了,往后应该用密码就可以。”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会露馅的吧?”

“露什么馅?”

“你的这台手机,我一看就不便宜!拿在你的手上,别人瞧见了多不合适啊?我妈肯定要找你问这手机是打哪儿来的,到时候,你准备怎么跟她解释?万一有人误会了,以为这台手机是你通过不正当方式讨到的,我的清誉岂不是要受损?关键是,我的清誉,现在不也是你的清誉吗?”

“这……”

“既然我们已经说好了,要相互体验对方的生活,那么,你的手机,便还是由我来保管吧?”

毕竟是关系当中的下位者,她现在根本就没有话语权。

她之所以不敢跟他彻底闹掰,是因为,她清醒地意识到,现在,他才是姚书辰本人。要是他彻底放弃陈知好这一身份,那她今后就不止是体验一下那么简单了,极有可能要当一辈子的女人。现在的形势是,他完全占据了主动,而她则成了那个相当被动,不敢跟他提“分手”的下位者。

往深层去思考。

假设,那个都市传说是真的,换回来的唯一办法,就是发生关系。

问题是,如果没有感情作为基础的话,他是不可能同意和她发生关系的。

她思考了一番,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想换回自己的身份,她就必须得想办法令他爱上自己。

可是,她的恋爱经历就像一张白纸,干干净净,她并不知道如何才能让他爱上自己。

只要我努力想办法讨好他,这样应该就可以了吧?她如此想到。

于是,她答应了他的提议,“好吧,我的手机交给你来保管。”

“放心!我不会乱花你的钱!”

“不!你想花的话,你就花吧!那都是你的钱!”

对于她的反应,他感到很惊讶。她是在测试我么?他如此想到。

“这样吧!我到时候给你开通亲密付,这样,你就能用陈知好的身份,花你自己的钱了。”

“好。”

“明天周一,我过来接你,咱们一起上学?怎么样?”

“接我?”

“你不知道吧?我住的这个地方,离学校好远的,我家没有车,离地铁站和车站也比较远,总之上学放学都不方便。你家不是有车嘛?所以,我就想着,我们是不是可以在一起上学放学?”

“哦,可以啊!”

这似乎是个好的开始?她如此想到。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明说。

在陈知好12岁的时候,她曾经遭过一次歹徒的袭击,险些失身。

那会儿,李彤已经离婚了。

当初离婚时,陈耀以曝光婚内出轨为要挟,逼她净身出户。

她也不敢闹到法庭上,因为在这个破国家,通奸罪居然还没有被废止。

因此,李彤当时同意了协议离婚,陈耀得到了包括房子在内的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是,陈耀不想要女儿,也不肯给抚养费。

李彤净身出户,又带着一个刚上中学的女儿,经济条件自然不太妙。

她们当时只能选择租住在贫民窟一带。

贫民窟嘛,懂得人都懂。

整个城市几乎所有卑微的打工人都住在那里,城里有一半的罪案都发生在那一区。

当年,就有一个中年男人,盯上了陈知好……

还好贫民窟人够多,在歹徒袭击她的时候,正巧有一堆人经过,发现了罪案。

歹徒怂了,犯罪中止,逃跑被抓。

陈知好这才幸免于难。

也是出了这事之后,母亲觉得,家中无男儿,母女俩相依为命的话,安全起见,她们还是得搬到好点的社区去。

于是,她们才搬到现在住的这一区。

这一区的犯罪率就低得多了,但相对的,租金也要贵一些,而且离市中心较远。

原本,陈知好在上初中时,还算离得近。只是离李彤上班的医院比较远。

但,高中她考上了皇家学院附属高中,这学校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这就离得远了。

值得一提的是,陈知好之所以把头发剃掉,总是以男性化的形象示人,也是从被袭击之后,才开始的。

他虽然有意要以“姚书辰”的身份活下去,但心里还是放不下“陈知好”这个曾经的自己。

正因如此,他才要向她提出,一起上学放学。

她现在巴不得他喜欢上自己,自然不可能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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