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为人知的小村庄之中,无数家庭都在伤心难过。
原因之一一个,当那些家长们和自己的孩子告别之后,他们便再也没有见到自己的孩子了。无论是漫山遍野的寻找,还是四处呼唤,无论是向神祈祷,还是愤怒狂吼,他们都再也没有看到他们的孩子们。
即便是叮嘱了孩子,不要往山野之中跑也是一样的,孩子们在城镇之中玩耍,却总是莫名其妙的消失。
哀恸的母亲,绝望的父亲,他们的悲伤和痛苦在他们发现证据的那一刻,彻底化作了愤怒的火焰。
因为每一次当孩子失踪的时候,据其他孩子说,总是有一个紫色头发的,不认识的女孩子在那里。她似乎没什么常识,只是去问大家,要不要一起捉迷藏。
被找到的孩子,就会跟在她后面,一起去找其他的孩子,而最后,那些一直没有被找到的孩子就回到了家里,准备回头和自己的小伙伴们去炫耀,而回来之后,才发现了自己的那些朋友们不见了。
那个女孩也不见了。
村子里的父母们咒骂着那个女孩,诅咒她是个该死的妖精,骗走了他们的孩子,更有甚者,认为她是个魔女,要去烧死她。
但孩子们却不能从她身上感受到任何恶意或者算计,他们只觉得……
那个女孩,孤零零的,好可怜。
所以,当有一次,一个大人鬼鬼祟祟地跟着孩子们之后,终于抓住了那个女孩。
一个紫发紫眸的阿尔克纳女孩。
阿尔克纳人不尊奉神主,他们是主动投靠黑暗的民族,会长出犄角,会长出尾巴,他们是魔鬼们的手下,是邪恶的化身。
在发现,每一次把他们的孩子诱骗出去的人竟然是一个阿尔克纳人之后,所有的村民都愤怒了。对于这个诱拐了他们孩子的小魔鬼,他们决意将她处死。
她不是什么精怪,是堕落的人类,因此不能用火烧这么痛快的死刑,他们决心要把一切暴怒发泄出来。
于是将她浑身上下那几件可怜的破衣服都给脱光,用锁链拴在河水里面。河水淹没她的身体,河中也有很多食肉鱼类,而当喝水涨起的时候,她就会被水淹没。
每当那时,人们就会把她的身体往上抬一些,让她每一日每一夜都遭受河水冲刷,遭受鱼群的刮蹭。
兴许是这女孩实在是下贱,肮脏,恶心到了鱼都不肯吃她的地步,就这样,她每一日白天都在遭受男男女女的辱骂,而那些孩子们也在父母的撺掇之下,捡起小石头砸她。
女孩哭了。
村民们愤怒地吼着,“你抢走我们孩子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他们会哭!”
女孩不明白。
她只是按照养大她的人说的那样,和孩子们一起玩捉迷藏,然后带他们到田野之中野餐和玩闹。
而那些大人们也说着,会带着孩子们去看一些好玩的东西。
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孩子没有回来,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遭受这样的折磨。
饥饿使得她濒临死亡,脚下的淤泥让她感到恶心,肌肤在水中长时间泡着,从而开始发皱,被冰冷的河水浸泡着,她发了烧。
她不明白。
为什么自己要遭受这些。
……
……
“……这,这不是拐卖孩子吗?”
蕾奈桑张了张嘴,她不敢相信,如此善良如此温柔的欧希娅,曾经竟然是一个绑架犯团伙的帮凶。
“但我当时,不知道。”
欧希娅低声说道,“他们从来不告诉我对与错,我只知道,每一次去玩捉迷藏之后就有好吃的,而每一次没有找到人就会挨饿。”
蕾奈桑想说些什么,却联想到了那些调教自己的人,那些人每一天都在说着的话。
要诚实的面对自己的身体。
要放下尊严去服务客人们。
她是成年人,姑且沦为了低贱的奴隶,她又能够指责欧希娅什么呢?
指责一个孩子,没有天生就有道德观念,知道谁对谁错?
指责一个孤儿,没有家庭观念,不知道孩子要和父母住?
蕾奈桑做不到,且不论她有类似的经历,即便没有,她的教养也告诉她,欧希娅没有被指责的必要。
“那个时候,先生来了吗?”
“嗯,那个时候,加尔只有十二岁,却已然成为了圣骑士,开始了他的游侠历练。”
成为圣骑士后,大多数圣骑士会选择去自由的游侠历练一段时间,这不仅仅是积累名望,更是对他们自己的一种锻炼。
“因此,在我快要死了的时候,加尔来到了这个村子。”
……
……
少年一剑斩断锁链,将可怜是女孩从河水之中捞了起来,不顾她满身脏污,用纯洁的光辉照耀着,治愈着她的身体。
“你是什么人!她是罪人!放下她!!!”
“如果是罪人,那应当她站在法庭上,接受法官的审判,并接受法律的处罚。”
少年站起身来,他的眼中没有什么情绪,但是仅仅是手上的那把剑,就足以让所有人望而却步,更不用说,他身上的一身银光闪闪的盔甲了。
“但无论如何,她不应该受到一次不公正的审判,一次村民之间的私刑。”
“既然我见到了,我便必须维护正义,即便这个可怜的女孩真的是个万死难辞其咎的罪人,也要拥有作为犯人的基本权利,拥有属于她的正义。”
村民们愤怒了,他们举起手中的连枷,这些农具能够作为武器,但在少年面前,他们的这些武器伤害不到他分毫,相反的,那些动手的人反而被打趴在地。
“不许动!再动我杀了她!!!”
也有村民试图用女孩作为人质威胁少年,而少年的回应相当简单。
一拳,打趴下。
村民连反应都来不及。
直至没有任何人再敢冒犯他,或者去伤害那个女孩。
“你给她正义,那我们的正义谁来给!”
村民们绝望地大叫,而那少年只是冷淡地回复了一句。
“少偷换概念,保护犯罪者和保护受害人从来都不冲突,公正的审判怎么可能让步给只顾情绪的私刑。”
(大家肿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