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一会,时间已是上午,天气也变得暖和起来。
“打树多没意思,今天咱们再一起去大森林打个猎?”维加建议道。
大森林指的当然是雪伦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地点,重生、目睹黑甲人暴行、被魔狼袭击、和狗头人杠上……这一连串奇遇发生的地方。
当时雪伦并不知道,遭遇狗头人的地方离黑湖已经近在咫尺,而且沿着湖有一处浅滩,一条小路,可以直接从黑湖城前往大森林,而无需经过林门关。
一年前的那一天,维加就是走这条路前往大森林狩猎魔物,顺带把雪伦给救了。对他来说,锻造更多还是出于兴趣,狩猎魔物则是他为自己定下的“修行”。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父亲,兰顿。据维加自己所说,兰顿曾经是一位名震四方的佣兵,后来被阿登·布兰科雇佣,护送他的商队前往传说中的海灵族领地——琼华洲。
经过漫长的陆地与海洋之旅,商队最终成功到达这个人类已经近百年未曾踏足的地方。这趟旅程于是成为轰动整个帝国的新闻,并且为布兰科带来了巨大的利润。
维加小时候,就最爱听父亲讲这趟旅程的故事,本来只是睡前故事却总能说上一整晚,而且每次都不重复,令维加从小就萌发了对外面广阔世界的向往。
在险象环生的旅程中,兰顿与阿登建立起了远超雇主与雇工关系的信赖关系,因此在旅程结束、返回星枢洲后,阿登便邀请兰顿在黑湖城定居,不再过四处漂泊的生活。
兰顿接受了他的邀请,弃剑封刀,在黑湖城定居了下来,并娶了一位美丽的蓝发少女——亚妮,也就是维加的母亲。两人很快就有了爱的结晶。
然而好景不长,亚妮在维加七岁时便撒手人寰,兰顿悲痛过度,葬礼几天后就随妻子而去。
阿登因为与夫妻双方关系都很好,便收养了维加,为那对“生则同衾,死则同穴”的神仙眷侣了却了后顾之忧。
这本是一桩关于凄美的爱情和伟大的友情的美谈,可维加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布兰科家待他这个养子也很好,但他总觉得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
为了发泄这种无名的焦虑,维加开始锻炼武技,梦想有朝一日成为像生父那样的强者,然后仗剑走天涯。
黑湖城没有传授武技的,他就自己找书练;没有打造兵器的,他就自己造。
渐渐的,布兰科家有个不合群,喜欢打铁以及舞刀弄枪的养子这事在全城传开了,阿登老爷对此也心知肚明,但从未干预过他。
待他觉得砍稻草人已经不会有什么进步后,便开始在大森林的边缘猎杀低等级的魔物,无数的魔狼与狗头人如被砍瓜切菜般倒在了他的剑下。
雪伦却对他的做法嗤之以鼻。
“你这纯纯的浪费时间。”
作为有现代经济学头脑的人,雪伦深知现实不是游戏,什么十里坡剑神根本不存在,时间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我给你指条明路,离开黑湖城,找个正经师傅学习武技。法术、战术也可以学起来。伯父能走完那么伟大的旅程,肯定不是只靠剑术吧。”
“阿登叔叔不会同意的。”
“那就自己赚钱啊。用自己赚来的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岂不更加名正言顺理直气壮?”
天性质朴的维加当即被雪伦的花言巧语洗脑。可两人琢磨来琢磨去,能赚钱的办法还是只有一个:
去大森林打低等魔物,卖魔物身上的素材赚钱……
打那以后,但凡维加出去狩猎,都会叫上雪伦,尽管她基本帮不上忙。
对雪伦来说则正相反。大佬主动带萌新刷野怪?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所以只要维加来邀,她从不拒绝,今天也不例外。
两人驾轻就熟的通过那条小路进入了大森林。天气越来越冷,树叶已基本掉光,林间一片萧瑟。
自己原本那身洗衣娘的衣服,不仅粗糙而且不保暖,在运动出汗之后,那浑身的感觉,简直糟透了。
在室内还凑合,在湖边甚至幽暗的森林里穿那一身,根本扛不住。
这样一比,从卡米拉那“借”来的衣服简直神装。不仅便于活动,帽子和厚裤袜还有很好的防风御寒效果,长靴正适合走野地。再也不用靠意志力硬抗手脚冰冷。
来这世界后,雪伦就没穿过像样的、花季少女该穿的衣服。这种强烈的反差,再加浑身暖绒绒的感觉,让她心满意足,甚至有些,呃,飘然欲仙?
……干脆编个理由,让维加给自己打圆场,说衣服找不见了,不还给卡米拉了吧?
话归正题。
对已经这样走过许多次的雪伦和维加来说,到森林外围现在就像逛公园。甚至连林门关士兵的巡逻路线都被他们弄的明明白白,杜绝了与对方不期而遇引发不必要麻烦的可能。
雪伦还推断出了自己醒来的那片林间空地的位置。本想去那里把尸体好生埋葬,顺带捡点装备去卖,但正如她隐隐预料到的那样,当他们到达时,那里早就被清扫的一干二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她已经知道,黑湖城所在的国家叫努萨利亚帝国,以阳神教为国教。由于黑湖城不信这套,小小洗衣娘又搞不到像样的书,所以详细情况雪伦还无从得知。
但她凭直觉就能断定,在林间空地杀人灭口,杀死自己身体原主,最后还毁尸灭迹的,就是那帮黑甲武士。而且他们就是国教的军队。
前世就是无神论者的她,对宗教素无好感,可这世界的教会的狠辣程度,比前世黑暗时代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是什么把他们变成了这样呢?因为这个世界有对人类非常不友好的魔物吗?可自己没感觉它们有多强啊……
“我们今天往深处多走点吧。我在某处遭遇过变异魔狼,比普通魔狼强得多,也许那附近还有更多。”雪伦提议道。
既然已经知道这世界的冷酷,只有让自己尽快变强,才能多活几天。这也是她对身体原主的感恩和尽责。
……趁着还有一个大佬愿意带带自己。
“不用非得今天去吧?你活儿不还没干完?而且,会不会有危险?”
“你傻啊,当然得今天。我们不是来检验新枪的吗?太弱的敌人能检验出什么来?”
维加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至于雪伦内心各种并不纯粹的念头,单纯的他自然无法想象。
两人径直朝森林深处走去,途中还遭遇了几只狗头人。这些曾经把雪伦打的屁滚尿流的狡猾生物被魔法枪一枪一个,直接打成了不可描述。
雪伦不由得心想:所以我也没说谎啊,这些你用剑都可以开无双的魔物有什么意思?就得跳出舒适圈,找强点的对手才行。
到达一年前遭遇魔狼的地点附近后,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真的,雪伦再度体验到了气温骤降的感觉。出于谨慎起见,她开始每隔一段时间使用一次侦测术。
如今的她已经能熟练吟唱侦测术和火焰之手的咒语。但用通常手法施展的这两个咒语效果比“回生”时天差地别。
火焰之手只能在手心形成一个小火苗,点根烟最多了;侦测术的精度和生效范围只有“回生”时的百分之一。
不过雪伦自有办法。通过连续使用侦测术,她可以观察范围内的“盲区”,也就是未侦测到的地方。
如果发现这些“盲区”出现了与自己移动无关的位移,就基本可以断定,那些是等级比她高导致她侦测不出来的活物。
通过这种手段发现了几只驯鹿,棕熊和普通魔狼后,雪伦如愿以偿的找到了心心念念的变异魔狼,而且一下就是三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