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深秋。
“都已经这个时候了啊,”这天早晨,我看着墙上的日历,自言自语道。
时间过的真的好快,从刚刚回家时的冬末,到现在的深秋,好像也就一瞬间的事。
对了,这个时候,也差不多该去镇上买点过冬的物资了,不然未来下起大雪来,就不好办了。
我想着,走上楼,准备把睡懒觉的爱丽叫起来。
“嗯啊……我不嘛,我不想起床……”
床上的那只笨蛋狐狸用被子蒙住自己的脑袋,大声抗议道。
“喂,别闹了,不去采购过冬物资的话,到了冬天我俩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我不管,我不管。”爱丽像小孩子一样闹起了脾气:“我已经和床长在一起了,你别想把我拉起来。”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这家伙发起小脾气来我好像还真拿她一点办法没有。
不过嘛……
我坏笑了一下。
“好吧好吧,那你继续睡。”我笑道:“本来你和我一起去的话,我还考虑请你去克拉克小姐的店里吃烤松饼的,既然你不来的话,那就算啦……”
“别!我去!我去!”
眨眼间,爱丽已经换好衣服先我一步出了门。速度快到我压根没反应过来。
我无奈的笑笑。
她那副贪吃的样子,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呢。
“走啦,安。”
“来了。”
。
外面的天气已经很冷了。
即使我穿着厚厚的大衣,也还是会有冷风灌进脖子里,让我一阵阵发颤。
我看向四周,那些树上已经不剩几片叶子了,满地的落叶也开始慢慢从金黄变成灰色,在不久之后就会消失了。
秋天也快要结束了啊。
不过,相比在冷风里瑟瑟发抖的我,走在前面的爱丽显然没受什么影响。
她走在我的前面,脚步轻快地踩过细碎的落叶,穿过寒冷的微风。她可是是只狐狸,季节的更替对她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安,快点!”
听到的声音,我加快了脚步。
我们沿着下山的小路,一直来到了镇角的集市上。
集市的人熙熙攘攘的,肉铺、蔬菜铺、水果铺……几乎所有的摊位前都站满了人。
在我印象中,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我和爱丽分头行动,采购过冬的物资,面粉、糖霜、还有一些耐存放的水果……我们一样一样的采购,直到把手中的袋子装的满满当当的。
“就不能便宜点么。”
我有些不满的和肉摊老板讨价还价起来,都已经换了几任主人了,这里的老板还是一样的抠门。
好不容易把肉买到手后,我准备去找爱丽。
沿着集市走了半圈,我才发现这家伙正在糖果铺前和那些小孩子们一起,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糖果发呆。
唉,这家伙啊。
。
正午时分,街道上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镇尾的小店,今天生意很好,还没到饭点,不怎么大的店面里就已经坐满了客人。
我搓了搓被冻僵的手,轻轻推开店铺的门,门檐的风铃响起,一阵烤面包的柔和味道就迫不及待的钻进了鼻子里。
我们找了一个靠窗边的位置坐了下来,在这里,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街道上的景色。
“欢迎光临……呀,是你们啊”克拉克小姐热情的和我们打着招呼:“安,爱丽,好久不见了。”
“今天想吃点什么呢?”
“唔,还是老几套吧,奶油炖菜,烤面包还有……”我看了看一旁用坏坏的眼神盯着我的爱丽:“还有,店里招牌的松饼,要最大份的。”
“好的,你们稍等。”
克拉克小姐匆匆忙忙的走进了后厨,途中还不小心绊了一下,看起来有点冒冒失失的。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忙碌的克拉克小姐,还有坐在四周的人们,我突然想起这里以前的样子。
当时的店里还只卖着烤面包,客人们也很少会留在店里,一般都是提着面包直接带走了,因此,那时的小店远没有现在热闹。
不过,相比喧闹嘈杂,我好像还是更喜欢它冷清时的样子,现在它这副模样,反而让我有些陌生了。
或许我真是有些念旧呢,我想。
我正胡思乱想着,克拉克小姐已经把餐点端上来了。
脆酥酥的面包,热腾腾的奶油炖菜,还有爱丽心心念念的,淋上奶油和草莓酱的松饼。
我们的确饿了,对着桌上的食物大快朵颐起来。
“味道很棒,您的手艺越来越好了。”我由衷的夸赞道。
“谢谢夸奖啦。”克拉克小姐有些不好意思
正在我和克拉克小姐聊天的时候,桌上的松饼已经快要被满嘴奶油的爱丽消灭光了。
糟糕,这东西我都没能尝上一口呢。
于是,我俩向小孩子一样争抢起来,很幸运的是,我眼疾手快,成功抢到了最后一块。
但我还没来得及得意,就有一道黑影一下子从我手边窜过,一下子就把我手里的松饼抢走了。
“欸?!”我吓了一跳。
拿个黑影一直跑到了桌角边,我仔细看了看,那似乎是一只……嗯……狗狗?
那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狗,身体和脸颊的大部分都是黑色的,只有鼻子、脑门和嘴巴是白的。
这好像是一只边牧,不过他似乎远没有在牧场里工作的前辈们那么威风,反而看上去有些莫名的憔悴……
他仰起头,一下就把松饼吞进肚子里,还冲我摇着尾巴,好像知道我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抱歉抱歉,后厨的门没关好,让他跑出来了。克拉克小姐弯下腰,钻到桌子底下,把小边牧抱了出来,慌乱的和我们道歉。
“这小家伙是什么时候养的?”我用手指逗着那只狗狗:“上次来店里的时候他好像还不在吧?”
“嗯……这是前几天我丈夫在附近的垃圾堆里捡到的。当时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了,估计被饿了很久吧。”克拉克小姐有些生气的说“也不知道是哪个不负责任的家伙把他给扔在那的。”
“不过说实话。”克拉克小姐突然叹了口气:“我们养这小家伙,其实也不太合适,一是我一不注意它就会溜出来,在餐厅里乱跑,这样难免会给那些客人们造成困扰。”
“二是我丈夫的原因,他好像从小就对狗毛有些过敏,自从养了这小家伙以后,他的喷嚏就一直没停过。”
“所以,我们现在还在考虑给他找一个更好的人家。如果有哪个好心人愿意收养他的话,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们可以养它啊!”在我身后的爱丽突然喊道。
“喂,别擅自做决定啊,我还没同意呢!”
“别这样嘛,你也知道我早就想养一只狗狗了。”爱丽带着哀求的语气说道:“再说,你也不会拒绝这么可爱的小家伙吧?”
“这…….”
我摸了摸脑袋,又看了看克拉克小姐手里的小边牧,此时,他正摇着尾巴,用贼溜溜的眼神盯着我看。
这幅表情,为什么和爱丽使坏的时候这么像啊?
“好吧好吧,你既然想养他就养吧。”我叹了口气,无奈的妥协道:“前提是以后铲屎和遛弯都要由你来负责哈。”
“没问题!”
“那就劳烦你们了。”克拉克小姐把小边牧送进了爱丽的怀里,感激的说道。
于是,就这样,这只小边牧成了我们家的新成员。
。
在那之后,好几个星期过去了。
爱丽比我想象中要上心的多,就像她承诺的那样,她每天带那只小边牧遛弯,帮他洗澡,甚至还给它做了一个很漂亮的项圈。
的确,爱丽把它照顾的很好,这么多天下来,他皮毛光滑,眼睛明亮,刚刚遇见他时那副蔫蔫的样子一下子就消失了。
不过,那只小边牧似乎不怎么领情,平时在家的时候,它总是爬到我身上又是摇尾巴又是舔我脸的,一直跟我撒娇,压根不理爱丽,伤透了它那位可怜女主人的心,气的她好几次都扬言要把小家伙赶出门。
没准小边牧这么冷淡的原因是他和爱丽都是犬科动物,所以互相看不顺眼?我胡思乱想着。
。
时间仍在继续流逝。
秋末的一个早晨,我和平时一样在客厅里看书,外出遛弯回来的小边牧也和往常一样,趴到我的腿上打起了瞌睡,惹一旁的爱丽酸溜溜的。
“欸,话说,这只小家伙好像还没有名字。”我摸了摸小家伙头上的毛,问爱丽。:“你要不要给他取一个?”
“嗯?我吗?”
“是啊,毕竟一开始是你要养他的嘛。”
“嗯,行,让我想想。”
她托着下巴思考了一会。
“叫柯特怎么样。”
“柯特?这名字挺好听挺顺耳的。”我笑道:“有什么含义么?”
“没有含义,我觉得他应该叫柯特,他就叫柯特。”爱丽有些不高兴的说。
“好吧好吧。”我摸着小边牧笑道:“听到了吧,以后你就叫柯特了。”
小边牧毛茸茸的耳朵动了动,向我摇起了尾巴,应该是听懂了。
“那,你想不想玩接球游戏啊,柯特?”
“汪!”他一下子从我身上跳起来,摇着尾巴回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