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刽子手来说,断头铡确实是个高效的发明。
在断头台发明之前,刽子手会将将要斩首的犯人困在椅子上,然后刽子手需要用笨重的双手剑去砍下犯人的头颅,由于人体的构造,想要轻松地一刀两断其实是很有难度的。
在成为一名刽子手之前,刽子手需要在学徒时期经过漫长的学习,以便能够熟练地运用斩首剑斩下犯人的头颅。比如纽伦堡著名的刽子手弗朗茨·施密特,也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原型,他一开始就是从南瓜开始,然后是流浪狗,之后是周围屠户提供的猪。
此外,斩杀犯人对于刽子手来说是一项危险的事情,如果刽子手没能成功的将犯人人头与身体一刀分离相比之下,那么他便会受到观众的嘘声,如果第二次还没能成功,可能就会被群众扔石头,严重的会危及生命。
相比于传统处刑,断头铡则显得极其高效。根据巴黎刽子手桑松计算,断头铡能够在1.1秒的时间切下一个人的头颅,而且极其平滑,足以称得上高效。桑松四世在巴黎恐怖时期在七周时间内用断头铡砍下来了近3000多人的头颅,相比之下弗朗茨在45年职业生涯只杀死了394人,其中只有一半左右为斩首刑,断头铡确实称得上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