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程兄,我甚至不敢告诉徐奶奶,她的傻儿子有着恢复成正常人的可能!”
“我不能给了她希望,却又告诉她,这所谓的希望是那么的可望而不可及。”
“我。。。我。。。”
说着说着,张仲景哽咽了起来。
他是多么想要帮助大限已至的徐奶奶,但他却是什么都做不到。
他能做的,仅仅只是在每周的义诊到来之时,尽量向着徐奶奶的体内输送一大股生之气息。
“唉,小张,人各有命,这世上的苦难,不知道有着多少,我们又怎么可能凭借所谓医者的身份一一消弭这些苦难。”
程逸仙拍了拍张仲景的肩膀。
“小张啊,我们现在还很年轻,发展的潜力空间近乎无限。”
“你现在治愈不了的病人,等到十年,二十年后,你回头展望,只会轻轻一笑,只觉得当时的自己是那么的稚嫩,那些病症对于那时的你而言,仅仅只需要略施手段,便可医治。”
“所以啊,其实张院首所说的医者应当尽全力,然后明哲保身的这一观点,倒是有着不少的可取之处。”
“只要我们活的足够久,那么我们能够医治的病患数量自然也就难以计数。可若是小张你像今天那样,为了一名病人甘愿放弃了自己的性命,那在未来,本应由你治疗的那些病人又该如何是好?”
程逸仙发挥着自己的口才,说着听上去很是歪门邪道,但实际上却隐隐有些道理的话语。
张仲景隐隐有些意动,他的信念正在缓缓的崩塌。
“程兄,难道我真的错了吗?难道身为一名医者,不应该为了病患而付出自己的一切吗?”
他喃喃自语道,可正当张仲景要全盘否定自己的信念时,他的心中忽然回响起了一声脆生生的呼唤声。
“大哥哥,囡囡全身都痛。”
张仲景回想起了那名全身被白布所覆盖的小女孩,眼中的光彩重新恢复过来,他的信念在这一刹那重建了起来。
“程兄,我是医者,天职便是治病救人,哪怕代价是付出性命,我也同样在所不惜。”
程逸仙愕然的看着张仲景,明明自己已经要将他说服了,可是一眨眼的功夫,张仲景又重新变回了那个油盐不进,想以命换命的疯狂医者呢。
“额,小张啊,你这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怎么。。。忽然说起了这个。”
程逸仙小心翼翼的问道,他可不想因为自己而把张仲景搞的更加冥顽不灵,食古不化。
张仲景望着远处月光,心中想起了那名小女孩的清脆声音,信念越发坚定了起来。
“程兄,我知道我的信念太过偏激了些,所以我会改变,我会好好活着,争取救治更多的病患。”
“不过同时,我也会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尽我的所有可能面对一视同仁的面对所有的病患。”
他的改变,并非是因为想通了,而是因为他明白现在的自己哪怕豁出性命去,依旧无法救治自己想要救治的病患。
所以张仲景决定成长,并且暗暗发誓一定要将那名小女孩给稳妥治好!
听见张仲景这么说,程逸仙松了口气。
什么嘛,原来自己还挺还会劝人的。
“小张你能这么想,那就再好不过了。”
张仲景笑了笑,而后摇着头道。
“程兄,我并不是想通了,而是明白以我现在的能力还远远做不到治好那名小女孩。”
“即便是付出性命,将我所有的生之气息全部灌注于那名小女孩的体内,也仅仅只是稍稍减轻了她的疼痛而已。”
“要不了多久,她依旧会痛彻心扉,而我的牺牲毫无意义。所以我要成长,成长到至少将那名小女孩完全治好后,再将我的性命奉献于医道之中。”
“额,哈。”
程逸仙懵了,完全没能弄明白张仲景在说些什么玩意。
哪里来的小女孩啊,什么时候出现的。。等等。
程逸仙忽然想起,在两人开始聊天之前,张仲景提及过垂垂老矣的老妇人,以及全身被白布包裹其中的小女孩。
“小张,你说的那名小女孩便是之前所说的今日义诊时那全身被白布包裹,嘴里轻声喊着痛的小女孩?”
“嗯。”
张仲景轻声应道,而后又反问程逸仙道。
“程兄,你可知道她所患的是什么疾病吗?”
程逸仙摇了摇头,无奈的回道。
“我倒是想知道,可是没那个机会啊。”
“小女孩刚对着我喊疼,我都还没来得及心痛呢,白卉便直接过来,把小女孩接了过去,留下一头雾水的我。”
“我都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现在正好,可以听听小张你说说这名小女孩的情况了。”
程逸仙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势,准备好好听听张仲景将要说些什么。
反正今夜他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宴会厅内热闹的氛围是属于旁人,与挂着一张路人脸的程逸仙没有任何关联。
此时的宴会厅中,金发碧眼的白天鹅舞蹈团所带来的群舞已然结束,宴会厅的中央放置上了一座古铜色正在散发着悠扬曲调的奇异器械。
那是来自远洋州的名为唱片机的器械,其所散发出的悠扬曲调便是其上转动着的黑胶唱片所带来的的产物。
伴随着这悠扬曲调,众人宛若无师自通般扭动起了腰肢,一同在宴会厅内翩翩起舞。
“这名小女孩今年五岁了,可她甚至连名字都还未取,只有个囡囡的乳名。”
“坊间传言,越是卑贱的乳名越是容易活下去。所以对于一出生便身患‘狼毒’之症的囡囡而言,不取名字反而是希望她能够活的长久。”
张仲景目光悠长,语气有些苦涩。
“因这狼毒之症,囡囡身上有着许多的红色斑痕。她无法晒太阳,那会让她越发疼痛。。。”
伴随着张仲景的缓缓讲述,程逸仙皱着眉头,很快便想到了前世能够与这狼毒之症对应的病症——红斑狼疮。
红斑狼疮是一类慢性,并且呈现反复发作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总称,常见于育龄期女性。
其最为显著的特征便是面颊处出现蝶形红斑,而狼疮之名,便是由于该病的外在表现,像是被狼咬伤所致。
患此病者,常在晒太阳后发病,可能会是太阳光中的紫外线引起皮肤中的部分细胞凋亡,引起抗原暴露有关。
综上所述,程逸仙能够判断的出,这所谓的狼毒之症,应当便是红斑狼疮。
“原来如此。不过仅仅只是这样的话,应该还不算难治吧?”
新的疑问出现了,若是根据张仲景所说,这所谓的狼毒之症并非绝症,以此世医道的夸张水平想要治疗,更是不算困难。(指脑袋没了一半还能救活,并且还能完全治愈,恢复正常人状态。)
张仲景点了点头。
“确实不算难治,以我现在的医者等级来说,想要进行治疗也并非什么难事。”
“不过这治疗的过程。。。唉。”
张仲景叹了叹气,程逸仙好奇了起来。
医仙真经所修炼出的生之气息在外伤疗愈这方面那可是有着独一无二的恐怖效用。
但在内伤方面,比如这狼毒之症,生之气息应该如何起到作用,以程逸仙的见识而言,还不得而知。
程逸仙在太医院中所学,也不过是短短的一月光景而已,对于很多种疾病该要如何治疗,都还未学到。
与他一样的医者不在少数,所以才有了每周六的义诊,用以帮助他们在实践之中成长。
“小张,既然不难治,那你为什么不帮囡囡治疗?哪怕治疗过程再是恐怖,但至少长痛不如短痛不是吗?”
张仲景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但囡囡只是一个小孩子,一定会受不了疗愈过程中的恐怖感受。
“程兄,如果要为囡囡治疗这狼毒之症,便要率先找出囡囡体内的‘疫病之源’,而后以生之气息对其进行抑制甚至于消弭。”
“这个过程并不困难,考验的无非是医者体内生海所蕴生之气息的浓厚程度以及医者经验的丰富有否罢了。”
“对于我来说,此二者算不得什么难处。”
“那。。既然没有难处,为何小张你不动手,难道你因为那老妇人的事情感到心中恐惧,故而不敢。。。”
听了张仲景说了这么一大堆后,程逸仙反而是更加迷糊了起来。
既然张仲景有着能力,也有着意愿,却是绕了这么大个圈圈绕绕,就是没有动手去做,反而只是在这儿无病呻吟着。
这让程逸仙不得不多想一些,想着张仲景或许是有了心理阴影,不敢动手。
“唉。”
张仲景叹了声气,终于说起了自己没有为囡囡治疗的原因。
“以我现在的能力,能够清除掉囡囡体内的疫病之源,但她皮肤与血肉之中的病变,却是只能够一点一点的。。。清除,否则便会重新引起狼毒之症。”
听见这样的解释,程逸仙沉默了。
所谓的清除,听起来就很是冰凉,实际上做起来更加残酷与恐怖。
那些病变的皮肤与血肉只能够通过锋锐的利器进行一点点的剔除,若是‘狼毒’已然深入骨髓,还得进行刮骨去毒。
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生之气息的存在,能够维持住囡囡的生命迹象,但是其中的痛苦,却是丝毫不假。
这样子的疼痛,哪怕是个精壮汉子都无力承受,更何况囡囡这几岁的小女孩,又怎么可能
承受得住?
哪怕最终囡囡的狼毒之症被完全根除,整个过程中的痛疼也能够让其变得。。。疯癫,甚至于痛到心死的程度。
“不是我不想为囡囡治疗,而是我无法妥善的处理其中的问题。”
“如果换做是他,恐怕仅仅需要囡囡做上一场美梦便能将其治好。”
张仲景喃喃自语着,其口中的他不用多说,便是其父,当朝医圣,张二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