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pter 2nd.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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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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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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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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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蒙特斯库洛斯侯爵的帮助,奥赛罗西北角这一块,我最了解的就是瓦兰德(wallander)。因为侯爵阁下提供的“年代志(chronology)”中,有关瓦兰德的部分实在是太多了,太详细了,尤其是关于瓦兰德的“大事记(chronicle)”,记述的那叫一个充分具体、清晰明确。
可谓是“指名道姓”。
甚至,与历代国王及其主要继承人有关的内容,都能冠以“起居注”的名头了。
总共二十一卷的“年代志”,倒有十二卷和瓦兰德相关,让人不得不感叹瓦伦王国的赫赫声威,的确不是浪得虚名。但是,在忆及瓦伦王国历代君主序列时,我又不禁要为即将成为瓦伦王妃的比艮宁王女安妮掬上一把同情之泪。
原因也很简单——
如果最近的二十年里,瓦兰德没有发生政变的话,那么,国王应该还是在三十年前继承“大鹏王”王位的“罗辛候”洛西恩(Lothian)。换句话说,比艮宁王女安妮的夫君是一位年近五旬的老人。因此,最多再过四年半,王妃安妮将成为一个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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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瓦伦(Valencia)的传承谱系……
从带领瓦伦人(Valencian)离开瓦伦盆地(Valent bacin)、躲避水灾(The Deluge)的大贤者莱赫(Lech)算起,第一代君主“先知”莱谢尔(Lecher),第二代君主“英雄王”莱彻(Letcher)、第三代君主“智慧王”莱特罗里克(Letherotic)、第四代君主“镇海王”罗萨里奥(lothario)、第五代君主大辅政“罗萨候”洛塔尔(Lotharho)、第六代君主“大鹏王”罗萨里安(Lotharian)……这个建立在“旧瓦伦(PreviousValent)”基础上的“新瓦伦”——瓦兰德(Wallander)——一共历经七代君主。但是,过去的六代君主,每一代都没能活过五十岁。
按照这个趋势来看,瓦兰德的第七代君主——现年45岁的“罗辛候”洛西恩(Lothian)——也将在五十岁到来的那一天之前告别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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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蒙特斯库洛斯侯爵提供的“人物志”中,看到过很多关于“瓦伦君主必然五十岁前身亡”的解释,但那部分记载奇闻异事的“人物志”就和中国古代的“笔记小说”差不多,除了能看个新鲜,感受下“人类思维的多样性”之外,并没有多少可参考的部分。
传说中……
瓦伦特遭遇灭顶之灾时,“大贤者”莱赫(Progenitor Lech)曾经向祖神(Progenitus)许愿,以自身的生命和子子孙孙的余荫为代价,祈求祖神护佑瓦伦人渡过难关。然后,在祖神的指引下,瓦伦人一路翻山越岭,回到了曾被他们抛弃的故地——瓦伦“大丘(Grand Terrace)”。天灾毁灭了瓦伦人(Valencian)赖以生存的家园,却也塑造了他们的共同记忆,经过三代君主的励精图治,瓦伦人不仅重新走上复兴之路,还成了奥赛罗西北诸国的“无冕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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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瓦伦骑士的出现有合理的理由,那我再疑神疑鬼也没什么用,倒不如就此打住,先把事情放一放算了。不过,瓦伦人既然能“为了知道魔力震荡的原因”而干等近三个小时,那又怎么能什么都不问,就这样直接归队了呢?
按理说,他们应该要求弗利兹把我引荐过去才是。
“他们就只等等看?”
心中有疑问,我便直接问了下去。
“莱斯利(Leslie)骑士希望我能向您引荐他……”,弗利兹的回答终于应上了我的揣度,顿时让我轻松起来。毕竟,一直猜错也不是件令人高兴的事。而且,他的应对也很得体,“……但奇纳阁下,您是我的殿下(my lord)邀请的客人,我不能违背殿下的命令,更不能替您做主。所以,我请他先回去,等我征求过您的意见之后再做答复。”
“不知奇纳先生您意下如何?”
弗利兹的态度恭谨地询问我的意见,令我很有好感。
这倒不是因为他毕恭毕敬的低姿态,那一点儿也不重要,甚至毫无意义,我也不需要通过他人的低声恳求来满足内心的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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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弗利兹的“尊重”才是最值得肯定的。
他没有在别人面前大包大揽地“充大个”,当“冤大头”,这就足够了。如果他不征求我的意见,直接就把莱斯利骑士带了过来,我看在蒙特斯库洛斯侯爵的面上,也不会对他有什么不满,但我会调低对他的期望值和评价。因为,一个人如果不能准确界定自己的职权边界,那么,这个人就是不分轻重且没有分寸的,而一个掌握不了分寸的侍从,终究会变成得寸进尺的小人。
弗利兹能用“my lord”来称呼蒙特斯库洛斯侯爵,显然是侯爵的亲近侍从。而想看出一个领导者的真实水平如何,观察他身边的人就够了。因为优秀的领导者会同样聚集优秀的追随者,这就是“慧眼识珠”;而一个优秀的侍从,同样会寻找值得追随的领-袖,这就是“良禽择木而栖”的道理。从这一点来看,侯爵阁下显然不是个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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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斯库洛斯不是不学无术的草包,而弗利兹也不是目中无人的自大狂,他很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所以先回绝了骑士的请求,却又没关上联系的大门。
对于这种处理方式,我感到很满意。
既然别人要见的是我,那么,见与不见都得由我来决定。这才是办事的道理。
“瓦伦人打算和我们同行?”
我没有直接回应弗利兹的询问,而是问了他一个问题。因为弗利兹的转述太过恭谨,我无法从中判断莱斯利骑士说话时的语态。
“应该是的。”
弗利兹点头应是,然后低声说到:“他们对您使用的魔法很感兴趣。……莱斯利骑士甚至询问我能不能向您转述他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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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看到我施法了?”
我指了指“绿色通道”的入口向弗利兹询问。
“是的,先生。”弗利兹神色一肃,郑重地说道:“您在‘魔法之路’入口处的表现令他们十分好奇,莱斯利骑士判断,您就是那个造成‘魔力震荡’的起源,所以才想通过我向您发出邀请。这虽然是个顺水人情,但我却不能答应。”弗利兹稍事停顿,换了口气,接着道,“可是……,他既然提了,我也不能不让您知道这一点。”
“既是顺水人情,但说无妨。”
弗利兹这种偶尔一现的自作主张谈不上“耍小聪明”,相反,对于有进一步交流需求的双方来说,倒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我回溯了自己离开“绿色通道”时的状态,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表现,所以,我也很好奇莱斯利是怎么把我和“天降神力”这一事件联系起来的。难道就因为两个地方都使用了“自然魔法”?可是,发生在瓦岗寨的奇异景象,一看就知道不是人类能用的出来的,我也不过是借助“天地树芽”这个道具才完成山谷里的那一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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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
人类使用“自然魔法”也不会弄出“绿光”,因为“魔法”和“魔法效果”压根儿就不是一回事。“发光”是“魔法效果”,不是“魔法”本身。就像彩虹,它只是一系列的“折射”和“反射”叠加造成的,是光线照射在水滴上引发的“光学现象”。
魔法和魔法效果也是如此。
如果说“光的折射和反射”是魔法,那么“彩虹”就是魔法效果。
以“火球术”为例:火球术是“魔法”;火球术撞到障碍物引发了“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才是“魔法效果”。而从头到尾的整个施法过程中,“火球术”都是没有任何显著特征的,更不会出现一个熊熊燃烧且有明显运动轨迹的“火焰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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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魔法时,若想使魔力发光,要么速度快,要么强度强。
速度是指“魔力运转”的转速,强度是指“魔力聚合”的密度(能量密度)。速度快不是起步就要“超音速”,而是“那抹加特林菩萨”的“一息三千六百转”;强度强也不是“坚不可摧”,而是“燃油之于蓄电池”的那种“能量密度”的对比。
魔力聚合越强,其质量越大,相同出力条件下的惯性质量更大。
在相同出力的运动系中,惯性质量与其加速度成反比。因此,要想使魔力达到“发光”条件,造成“过载”是必然的。
没有哪个脑子正常的魔法师,会为了追求“特效”,而冒着“过载”的风险丢火球的。
火球术又不是“小男孩”、“邱小姐”那等大杀器。
普通人坐个过山车都能被晃得头昏脑涨,何况追求“超音速”?而且,就算地球的重力加速度要比厄莱高一些,那也高的有限,因为在地球上原地起跳、跳不了一米高的人,在厄莱也跳不了一米高,地球上普通人经过训练能承受4到6倍重力加速度就不错了,魔法师就算能承受厄莱标准下的4到6倍重力加速度,也不会没事找事折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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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利对魔法显然有着基本的认识,所以,他应该把我当做一个水准很高的魔法师了。这要换在地球上,大概相当于“把一个练了几年套路的武术表演者,当成武侠小说里是高手”了。当然,两者有区别的,最少魔法具备实战功能,而武术套路已经脱离战斗、转型表演了。基于这个判断,我想听听弗利兹说的“邀请”是指什么。
“莱斯利骑士希望您能在旅程结束后莅临玛妮公主的馆舍,届时将有一场盛大的宴会。”
弗利兹说话时带着既轻且浅的淡淡笑意,我却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
“我可没有诅咒公主的爱好。”
既然弗利兹说的委婉、笑的神秘,那我也只好含蓄回应,礼貌作答,表示可以接受邀请。而且,用一种不失策略性的幽默回答来回应这个邀请,往往更能心照不宣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因为我在回应这个邀请的同时还做了轻重缓急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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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厄莱和地球相差不知几个时空,但在民间传说故事中,倒是有几分殊途同归的意思。
当然——
厄莱没有“睡美人”的故事,只有邪恶的女巫诅咒“真、善、美之公主”的民间传说。
这种故事,情节大致和“睡美人”差不多,内容都是在说国王为女儿举办庆生晚宴,但请客时礼数不周而招致祸患。
看到这种故事时,我一般会把它当做“权术培养”和“政治教育”。
毕竟,厄莱没几个女魔法师那么无聊,天天费尽心思的净想着怎么诅咒别人。而且,能当国王的人也没那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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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领-袖,首先要维护的就是统-治-秩-序。
统-治-阶-级的内部秩序绝不能乱。
大宴宾客、普天同庆的时候还挑人请,这不明显是在“制造对立,破坏统-治-阶-级的内部秩序”么。所谓生日宴会只邀请“善良的仙女”而不邀请“名声坏的魔女”,表面上是说魔法师有好有坏,好的要以礼相待,坏的就孤立她……
但是——
对于一国之君来说,“好坏之分”并不重要,“敌-我区别”才是关键,这种请人请一半的做法就是把原本于己无伤的“魔女”逼到了对立面,成了自己的敌人。故事中的仙女和魔女明显是同一类人,都有莫大的能力,对于这些人,善加笼络才是首选,明摆着得罪人的行为还大张旗鼓地广而告之(请了仙女但不请实力同样强大的魔女),那不是没事找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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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利兹是个“文化人”,所以他听懂了我在说些什么。然后,他顺势介绍了瓦伦公主的基本情况。
对此,我倒是毫不意外。
因为贵族举行宴会,就怕来的人不够多,来的人身份不够高。如果一个贵族在宴会上请到了他的上级领主,那将是无比光彩的一件事。魔法师虽然不是贵族,但多数贵族在年轻的时候都有成为魔法师的想法,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精力的分散,他们都选择继承家业罢了。因此,魔法师的地位很超然,颇有些古代读书人的意思。
魔法师不仅可以像读书人那样到处溜达,不受当地领主的为难,有时候还会被当地领主奉为座上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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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妮公主(Mania)是先王罗萨里安(Lotharian)的女儿,住在维瑟芬·庞蒂尼(Viserphine Pontini)的珍珠湖。”弗利兹先是报上了瓦伦公主的地址,然后继续道:“这里距洛佩兹不到五十里,只有三个小时的车程,坐船会更快。”
“但是,乘船必须经过韦托雷(Vettore)中转,反而不如乘车方便。”
“您见到她的时候,可以称呼她梅莉亚公主(Manian)或者南公主(Nan)。”
“洛佩兹倒真是个好去处。”
想到书中描述的洛佩兹,那种觥筹交错、笙箫不绝、夜夜达旦的场景,我就更理解“弗利兹为什么对各国名媛贵妇这么门儿清了”。
就洛佩兹这气候条件和天成景致,放在亚洲就是马尔代夫,放在欧洲就是西班牙,放在美洲就是古巴。
事实上,不止洛佩兹,包括整个“自由城邦共同体联盟(Ligare paciscere polis)”——如Vettore(韦托雷)、Uranian(尤里安)、Canas(卢卡纳斯)、Luciano(鲁西诺)、Ninenien(尼内尼恩)、Peapatea(皮帕,佩亚帕蒂亚)——在内的另外六座城市,同样是风光优美、气候宜人的天然疗养胜地。所以,洛佩兹有很多前来度假的王室要员、名门贵妇以及贵族小姐,算是奥赛罗西北角地区的贵族交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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