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莉丝头疼地看着表格。
妮娜的记录很糟糕,字丑,错别字连篇,让克洛莉丝很担心村民的前途。
什么,大多数村民连字都不会写,妮娜已经是素质最高的年轻人了。
那没事了。
现在是中午,从凌晨五点钟左右开始的治疗结束后,恰好到了饭点。
克洛莉丝一边啃着面包一边读表格。
看着看着,她放下面包,拿起笔写了一大段什么,然后啃了口表格。
妮娜喷饭了,转头喷了埃文一脸。
“呸呸呸。”
克洛莉丝吐出几乎入口即化的纸屑:“好苦。”
埃文洗脸去了,他软硬磨泡求得的共同吃饭机会又出现意外情况了。
“先吃饭吧,您都没吃早饭。”
老约翰劝道。
“嗯。”其苦无比的草纸把克洛莉丝拉入现实。
她拿起木勺搅动沉淀下来的汤底:“亚恒的那些钱,迪恩卡知道吗?”
“八成是不知道的。”老约翰说。
“那笔钱就是烫手山芋,你们这有没有合适藏钱的地方。”
“有,需要我带你过去吗?”老约翰没有一点隐瞒的心思。
“吃完饭就去。”
于是大家闷头干饭。
今天的饭菜是煎鱼配火腿汤。
埃文做的菜,他厨艺和妮娜不相上下,谈不上好吃。
而且鱼的腥味中还多了层怪怪的膻气,好像是因为煎鱼的油是牛油。
就像克洛莉丝不再细究异世界会有麦、猪和只因一样,克洛莉丝对此没有过多的反应。
还是老生常谈的那句话,一只动物,看起来像牛,用起来像牛,吃起来像牛,那它就是牛,不会以异世界这一定语的修饰为转移。
埃文居然是吃得最慢的。
克洛莉丝贴心地率先离开,省得自己影响埃文的胃口。
埃文到最后连放煎鱼的盘子都用面包擦得干干净净,剩菜全包圆,肚子吃得鼓鼓囊囊。
这是他几年来吃得最美的一顿饭了。
火腿咸香浓郁,富有嚼劲,其厚重的风味经由汤水的稀释与调和变得沁人心脾而回味悠扬,再配合面汤微微的香甜,泡上软韧多孔的面包,实在是真切的幸福味道。
正常人怎么可能吃得惯辣嗓子的青菜汤呢?
火腿汤,永远滴神。
克洛莉丝和老约翰要去处理那一箱子烫手山芋了。
院子之外。
秋风冷冽,太阳高悬却无温暖,初秋竟有了冬天的意味。
老约翰裹得严严实实,走得很慢,克洛莉丝只好放缓脚步,提着箱子与老人并排。
他们走了好一会才出了村。
到了村外,风更大了,克洛莉丝一头散发被吹得乱七八糟。
老约翰把他带着丝烟草味的帽子递给克洛莉丝。
“不用,你戴着吧,我年轻,不怕风。”克洛莉丝回绝。
“……”村长重新戴上帽子。
又走了一会,风更大了。
老约翰便撕开自己的袖子,把一截短短的布条交给克洛莉丝。
“你赢了。”
繁多的银白发丝被截褐色的粗布条束成了低马尾,免去了风的烦扰。
有一说一,克洛莉丝扎头发蛮丑的。
“我第一天来到莱恩村的时候,也是走的这条路。”克洛莉丝别有意味地说:“我在这条路上碰到了埃文他们,他们搬着一筐筐……粮食。”
“藏粮食嘛。”老约翰低笑:“任谁干坏事时被突然找上门都会害怕的哈,幸好是你。”
如果是别人,在探明虚实后,我们大概会拖住他、贿赂他……不成,就杀了他。
杀人并不一定需要堂堂正正的武力,偷袭、陷阱、下毒都是廉价且高效的。
“藏粮食怎么是坏事,这明明是好事。”
克洛莉丝抱住箱子,她在逛村子时就发现了,很多地方都藏着粮食,地下还埋着木头以及其他的什么东西。
村民们不仅不傻,还很坏很野蛮。
真好。
克洛莉丝微笑。
“你今天做的事情,很危险。”村长叹气。
“有么?给全村人看病而已,而且我不会看病,我只会丢圣光。”克洛莉丝并不想过多地讨论这件事情。
“我们是没有多少能力报答你的,对不住。”
“哈哈。”克洛莉丝打马虎眼。
我的处境很危险?
给村民们免费治疗,不合规矩?
无所谓。
秋风吹来了歌声。
那是田间村民们的歌声。
并不是催人振奋的口号,而是凄凉生硬的……哀歌。
歌词被风声吞噬。
风中,是属于北地的歌谣。
讴歌冬主之冷酷。
克洛莉丝望向村民,他们是一个个剪影。
村民在挖秸秆。
靠近洛特山的田地,似乎有人在犁地。
夏季时,风送来了雨水,而秋季,风会送来疮疤。
在今天,有一位圣光的使者将他们身体的伤疤治好。
“他们在为你唱歌。”
“额……干活时唱这种歌会不会太败兴致?”
给我唱这种调子的歌,是不是有些不吉利。
“干活时要开心?”村长道。
为他人做嫁衣的劳动,不光荣。
“这首歌是为神而唱的歌……”
老约翰神情肃穆:“上午时,你看到他们给你下跪磕头,然后你离开了,可我想你能听到,小半个村子范围的动静你都能知道。”
“嗯。”
“为什么不接受呢?这是我们为数不多向你表达感谢的方式了。”
“是感谢,也是胁迫。”克洛莉丝与老约翰对视:“道德绑架也太卑鄙了。”
“啊……您说得对。”
二者观念碰撞着。
老村长看向他处。
“我年轻时,是个佣兵,虽然没能走太远,攒了些钱后又回到了这里。
“我知道,人如果无病无灾,到底是什么样子。
“唇红齿白,皮肤光滑,眼瞳无翳。”
老约翰回想着年轻时的种种经历:“手不会生疮,头不会长癣,脖子不会肿大,肚子也不涨,身子里不生虫子,不会酸痛,不会麻痒。
“我回来后,曾经跟他们解释,他们这样子是生病了。
“可任我怎么强调,还是不听。
“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哈,贱人就该是这样,因为大家都有病,病才是正常的。
“于是,我花了四年时间,自费修了厕所和水渠,叫他们除虫除鼠。
“他们才信我,我才当上了村长,保住家业。”
老约翰眼神热切。
“牧师小姐,你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能除掉所有人身上的疮疤伤病。
“你让他们明白,贱人至少在长相上也是能和贵人相似的。
“即使你不曾宣扬过荆棘的经文,你的传教也已经成功了。”
克洛莉丝被老约翰吹得飘飘然:“哪有,我今天测试过了,圣光不能去除久远的伤病的,越是近期的伤病,治疗效果越好。”
少女傻笑,但村长的下一句话让她愣住。
“……因此,我请您离开这里。”
“呀?”
“莱恩村是没有希望的,用不了十几年,这里就不属于我们了。”
“为什么?”
“男爵不允许村子脱离掌控,我想王国也不会允许。”
“……确实。”
老约翰继续说:“我年轻时,晨曦教会的一位圣武士告诉我,‘我们人类的村庄,在万年发展中已经证明它会长期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我认为我队友说的是对的,但我不懂根由,你能为我解惑吗?”
克洛莉丝死死盯住老约翰:“你不都说明白了吗?因为统治者不允许。
“他们倒不一定要你们死,只是会要你们不得不去养活他们,不管是暴力逼迫也好,高税收、高利贷也罢,不论手段如何,就是要用暴力逼迫,让你们卖儿鬻女,散尽家财,赔上所有的未来,成为他们的实质上的农奴——财产,让你们认为这种上下尊卑乃是此时常规,如此才能让他们千秋万代。”
故而,封建社会的普通人会“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会因区区一场人祸天灾而“人相食啖,白骨委积,臭秽满路”。
克洛莉丝认真道:“是也不是?”
“是,这大约就是他们的手段,你说得真好。”
话说开了。
克洛莉丝终于知道老约翰为什么只让两个人来了。
老村长诚恳而真诚:“牧师小姐,你和他们不一样,你甚至不像一个规规矩矩的圣职者,但你真把我们当人看。”
“可是,如果你继续待在这里,我们只会依赖你,只会把你当成天使供奉,却不会把你当人,你说过,你想要的其实是冒险与美食对吧。”
克洛莉丝点头:“嗯,我不可能留在这里。我救不了你们,我对抗不了一个领地。唉,没有人……没有存在是救世主。”
管杀就要管埋。
反抗只是一方面,更要考虑之后的建设。
但现在的克洛莉丝,太过稚嫩,不足以担此大任。
她想要见识异世界的风土人情,想走遍名山大川。
她想了解前身脑海中的所谓魔法、奥术、神术、天赋专长、武技、魔导科技、心像世界……
她始终好奇,在基础科学都与蓝星大相径庭的异世界,人们会怎样避免历史的终结,自然界又是怎么运转。
在莱恩村,她找到了她所求答案的第一块拼图。
她很幸运。
“所以,到头来,你只是想跟我说些话。”克洛莉丝感觉有些好笑,两人都走到村民的藏匿窝点了。
“是的,来看看我们的仓库。”老约翰哈哈大笑:“我是不懂你藏那些钱做什么?那是你的战利品,带着它们吧,难不成你是想我们用吗?”
“不可以吗,我又不会花钱。”
“不可以,你要用这些钱,变得更强,自身强大才是根本。”
“……嗯。”
克洛莉丝望向魔藤之森。
谢尔曼要自己留下,约翰村长却要自己离开。
可他们都希望自己变得更强。
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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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收尾!
换地图!
为什么主角要碰到那么多好人,我真是太心善了。
本章内容应该不太敏感,我只是提了嘴封建社会。
本章未校对,有错随缘改。
大家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