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异世界了。
或者说,我前往异世界了。毕竟魔界才是我家。
我发现一件奇妙的事,那就是,做任何事情都需要钱。
吃饭要钱,出行要钱,睡觉也要钱。
但钱只是一张纸,不懂为何会有如此魅力?
纸不是要多少就有多少吗?
我随手就可以变出来很多钱。
但如果这样子的话,就很没意思了。
所以,我要赚钱!
哈哈……是不是多此一举?
不过我觉得,赚钱也挺好玩的。
我来到一处叫做典当行的建筑,听说这里可以用实物换钱的样子。
……我八成会被宰吧?
不过那也无所谓了,毕竟只是为了赚钱。
“看好了老板。这把魔剑可是我在炼狱击杀99级魔龙之后,使用它的龙爪再磨练99天而制成的剑。怎么样,出个好价吧”
我掏出宝剑拍在柜台上,宝剑绽放出夺目的光,使得典当行的老板瞬间失明。老板急忙抬起手遮挡住光芒大叫出声。
“呜啊啊啊!我的眼睛!!!那是什么东西!!!?”
可能是一下子掏出了太过强力的武器,我赶紧把宝剑收回了口袋。
……那就掏出一点不那么强力的武器好了。
“老板,刚才不好意思,拿错了。”
等到老板的眼睛重新恢复视觉,我从口袋里拿出了另一样东西。
那是被称之为【焚毁之心】的宝物,表面温度高达10,000摄氏度,能够汽化任何碰触到它的东西。
“老板怎么样?这可是远古火神阿鲁斯的心脏,费劲千辛万苦才转到我手里,现在它万分荣幸地归你了。开个价吧!”
现场陷入一丝寂静,紧接着闻到了东西烧起来的声音,老板忽然大声喊了起来,
“救命啊!我的店着火了!!!快救命啊!!救命啊!!”
好吧,似乎又掏出不得了的东西,
我立刻掏出【冰霜之心】熄灭了火焰,但是老板已经昏倒了,而整家店也已经烧的满目疮痍。
“呃…真的很抱歉,老板…等以后我有钱了,会回来赔偿的。”
怀着非常愧疚的心情,我离开了典当行。
赚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呢,或许得去别的地方碰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