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曲终章的最后音符

作者:海南的冻梨 更新时间:2022/12/20 15:37:03 字数:6222

从周日夜里回到家一直到今天下午,也就是星期二,纪空始终窝在他的房间里没有出来。中午我把午饭做好后敲门叫她,没得到她的回应。我没有办法,只好把她的那份午餐也吃掉,边吃边安慰着自己:人少吃一顿饭也饿不出什么问题。

可能是从教堂回来的路上,我们的谈话让她很伤心,我开始怀疑自己,“被神抛弃。”这种话是不是太重了,但思来想去还是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毕竟还不能确定她一直不出来的原因。

已经认识她将近一个月了,以我对她的了解,无论什么原因,用不了多久她自己就会从屋子里出来的。我不知道是哪来的自信,自以为是的宽慰着自己。没有纪空声音的房子显得格外空洞偌大,我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刷着手机。

“叮咚……叮咚”急促的门铃声把我吵醒,我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挣扎着从沙发上滚下,拖着被压麻的一条腿和一只胳膊蹭到门口。但我打开门,门外却空无一人。我探出头在漆黑的楼道中想要寻找刚刚按门铃的人,但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借着屋内的灯光,我在门关上的最后一刻发现了躺在门口脚踏垫上的信封。拾起信封,土黄色的牛皮纸信封上只潦草地写了“致纪空”三个字。

关上门回到沙发上,我端详着这封信。奇怪,太奇怪了,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寄信的人本来就已经很少了,而以这种方式来送信的更是少之又少。这使我想起前几天不断出现在我和纪空身边,穿着夹克衫的中年男人和纪空之前向我提起过的她妈妈的侦探朋友。

我越想越害怕,这封信估计就是那个夹克衫男人放到门前的,之前一直在我和纪空身边徘徊,这次直接找上门来了,估计这封信上的内容就是最后通牒了吧。我颤抖着手想要撕开信封的开口,原本昏沉的睡意被恐惧的情绪驱赶,目光在信封上和窗外之间来回移动,仿佛黑暗的窗外有着无数双眼睛在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这时纪空的开门声让我刚刚撕开信封封口的手停在半空,纪空的头发蓬起,没有戴眼镜:“翎,那是给我的吧。”在纪空的语气中我听出了她不想让我看这封信。

“这……是……是给你的。”我舌头打结,面对着面容僵硬的纪空,我地避开他的眼神低下头把信递到了她的手上。

纪空接过信封,随意地把信封从中间对折,接着撕成两半。牛皮纸被撕裂的声音在安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刺耳:“嘶啦.......嘶啦……”纪空把信撕成了一堆黄白相间的小片。

在这其间,我没有发出半点声响,像一位认真观看哑剧表演的观众注视着纪空。

“我要回去了。”纪空把手中的纸片团扬在空中。白色的、黄色的、黑白相间的和黑黄相间的碎纸经历了短暂的滞空后落在地板上、桌子上、纪空的肩头和我的腿上。

“啊?那今天早点睡,明早早些起来,我开车送你回去?”我对于纪空那轻描淡写的五个字拿不出比这更好的回复了。语气欢快,用着反问的口气说着肯定的话。

故事该结束了,梦要醒了,乐曲进行到了最终的一章。在这时,任何挽留的话都是那么的软弱苍白。

我不敢直视她的眸子,但我可以想象出她那双曾经木然的,到了如今满含希望的眸子正在逐渐失去神采。

“没了?就这样?”纪空声音嘶哑,用不可思议的语气问我。

租的房子并不算大,至少没有大到可以出现回音的程度,但纪空的话语撞到墙壁上又回到了我的耳朵里,以此反反复复,在我脑海里回旋。“没了?”什么“没了”,当然没了,还要我说些什么啊?纪空,难不成还要我去挽留你吗?说一些“要不别回去了。”这种无耻,自私,不负责任的话吗?

墙上的钟停在了晚上七点十七分,我,一位优秀的观众已经准备好把自己一言不发的优良习惯贯彻到底了。

最终还是我赢了,纪空留下一声叹息后钻回了她的屋子。这声叹息勒住我的喉咙,憋得我喘不过气。我自以为不会如此的,当我遇见她的时候,当我允许她住进我出租屋的时候,当我和她一起逃亡,来给她一个我理想中“家”的时候,这一天就注定了。离别的那天就在哪,我们所经历的每一天都是在向着离别迈进。

那我为什么还会有这种情感呢?我是个成年人,清清楚楚知道她总有一天会回去的,我明明知道我和她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插曲,更何况现在的她,摆脱了杀人犯的身份,也拥有过了一个可以称为“家”的地方,明明自己的愿望已经达成了,还在纠结什么呢?

昏昏沉沉中我又睡着了,再睁开眼,窗外阴着天,我分辨不出是上午还是下午,从沙发缝里摸出手机,按亮屏幕,前几天纪空给我手机换上的我和纪空合照的壁纸又让我心头一悸。

上午十点零八,又浪费了本就所剩不多的相处时间。一觉醒来,我已经接受了或是说不得不接受纪空即将回去的事实。

我努力装出平静的样子,敲开纪空的房门。纪空脸上挂着浓重的黑眼圈和红肿的眼。我不知该如何安慰她,只能拿出大人的样子,揉了揉她的头,让她回屋收拾收拾,穿上最好看的衣服,给自己认真打扮打扮。

从纪空屋子里退出来后,我一头扎进浴室里,对着那面大镜子刮净胡子,洗好脸,把头发理得整整齐齐。面对镜子,我第一次见到了如此光鲜的自己,倒也不是因为多帅,可能只是因为这是我最后一次和纪空一起出门了。

半个多小时后,我在浴室外等着纪空出来,出门必须要带的东西我都准备好了,纪空自己买的东西和我给她买的衣服她都没有要带走的意思,我也没有要求她带走。

等到纪空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她一头齐耳短发,手中握着一束用缎带系着的黑发。我没有诧异,只是觉得剪了短发的纪空减去了几分柔弱,多上了几分飒爽。

纪空走到我身边,把手里的长发丢在我怀里:“这就算是陪我这么长时间的一个小礼物吧。

“我会珍惜的。”我说着,把这束头发放进了一个铁盒里,盒子里还有一些玩具,一张全家福和我和纪空的合影,现在又多了一束头发。

铁盒子“咔哒”一声被我合上,我微笑着对纪空说“放心吧。”接着又重复了一遍刚才说的“我会珍惜的。”

外面天空依旧阴沉,这样的天气有些像我刚遇见纪空时的样子,也算是有始有终吧。还有两天就要圣诞节了,如果可以在圣诞节下场雪,也算是对这几天阴天的补偿吧。

纪空再从屋子里出来时,穿的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穿的蓝白校服,不同的是现在这身校服被洗得干干净净。我知道她肯定什么都不会带走,但还是去屋子里去除一件羽绒服,披到她身上,“这件羽绒服就穿着吧,我可不想你哥哥看你冻生病后伤心。”纪空从怀里拿出之前从电影院抓的娃娃,在我面前晃了晃,“这个我就拿走喽。”

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我的心情,该有的不该有的情感混杂在一起,让我难以保持理智。我抱住纪空,纪空抱着玩偶娃娃。她对我突然的冒犯没有抵抗也没有言语,此时此刻,任何一方的任何语言都无法准确表达出自己的心意吧,原来在某些时刻,人总是言不达意。

结束这拥抱的是纪空“咕咕”

叫得肚子。我满怀歉意地放开纪空,想解释或者为刚才的行为道歉,刚开口,纪空就像故意而为一样抢先说道:“饿死了,快点去吃饭吧。这都到了午饭时间了。”

我明白她不想听我的辩解,也不需要听。

拉着纪空的手刚走出楼道口,那位阴魂不散的夹克男又出现在了距我俩不远处的一辆车旁,但这些已经没有关系了,昨天的信百分百是他送来的。现在我就要送纪空回去了,他如愿以偿了。

随便找了家餐馆,点了几样炒菜。在吃饭过程中,纪空吃得奇慢,与其说她在吃饭,还不如说她在裱花。一顿饭吃了整整两个小时,从中午十一点多吃到下午接近两点,其间饭店的老板娘多次用眼神质问我为什么还不带这个磨蹭的小鬼离开。我没有理会老板娘的眼神,也没有催促纪空,静待她把碗里最后一粒米和汤中最后一丝蛋花挑净后才一起走出餐馆。

一路上纪空和在饭店一样安静,我没有开车上路的收音机,车子内只有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和后座纪空时不时地翻书声。车轮压着时间在高速路上飞驰。

原本计划晚上九点钟就可以到目的地的,但因为在高速路上堵了好长一段时间,所以到了第二天凌晨才下了高速,看起来老天也希望纪空可以多陪我一会。

我把车停在一家宾馆的停车场,从宾馆一旁的24小时便利店买了包烟,回到车上取出打火器,点燃香烟。我摇下车窗,把夹着香烟的手伸出窗外,看熟悉的夹杂着尘霾味的晚风帮助香烟加速燃烧,裹挟着烟灰飘向远处。接连点了四五根香烟,我一口也没有抽,全都孝敬了此地十二月份的晚风

“翎……在抽烟吗?”后座传来纪空含糊的声音,估计是呛人的烟味和冷风把纪空弄醒了。

“嗯……你继续睡吧,我下车抽。”旋即我便摇上了车窗,准备下车。

这时,后面的纪空凑了上来,侧身靠着前座,用手拽着我的羽绒服:“不用出去,在这里抽,没关系的。”说完,就把头倚在我的肩上,生怕我跑了一样。我把剩下的大半包香烟塞回兜里,任纪空倚着我,呼吸轻缓。看了眼车上的电子表,已经快三点了,我还是没有一丝睡意。

纪空,一位十八岁,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现在就毫无防备地在我身边睡着。我现在发动汽车,想把她带到哪就带到哪。手头还有不少钱,找一个南方的小城藏起来,等钱花完了就打份工。雨下几场,雪飘几次,草枯了又盛,树越长越高,这辈子也就过去了。

我完全可以不把她送回去,我想把她带去哪就带去哪。

后半夜的车里即使开着暖风也不怎么暖和,我手里捏着车钥匙,只要轻轻一拧,一脚油门,想去哪就去哪。捏着钥匙的手僵硬冰冷,最终还是无力地垂了下去。

如果真的按我的想法做了,是不是就剥夺了纪空十八岁以后的人生了呢?想到这,我鼓起的勇气消散了一干二净。我不能这么做,我做不到,即使我明确知道纪空会心甘情愿与我逃到任何地方,但我绝不可以这么做。我只是个无业游民,给不了纪空一个美好的未来,我承担不起这份责任。

“对不起。”我低声说道,是对纪空的道歉,因为我的软弱无能,我除了把她送回去别无选择。也是对我自己的道歉,或是明天或是多年后,我总会有一天会为今晚所做出的选择而后悔。我要向未来的我道歉,今晚我用了无数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服了懦弱的我。

我呆滞的大脑已经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了,总是一回神就过了一个钟头,看完时间后又立刻进入了神游的状态。以此反复交替,不一会天就蒙蒙亮了。

本来是打算今天去宾馆开间房间,让纪空安安稳稳睡上一觉,吃点东西再回去的。但由于睡梦中的纪空还死死抓着我,所以我没有抽身去开房的机会。等到她醒的时候,已经接近上午九点了。

“又浪费了和翎相处的时间了呢。”纪空揉着眼冲我说道。

原来我们彼此都如此珍惜这所剩无几的时间。

“今天就要回去了。”纪空一直在揉眼睛。

原来我们彼此都如此不舍。

“以后没法再和翎说个没完了。没法再每天见面了。”纪空声音沙哑。

原来我们在彼此心中都无比重要。

“我不在的日子翎也要认真幸福地活下去。”纪空的哭声渐大。

原来我们彼此都只是希望对方得到幸福。

“不许忘了我哎,翎。”纪空强忍住哭声,从羽绒服兜里掏出她一直带在身边的骰子,随手往副驾驶座上一掷,骰子没跳几下就平静下来,四个白点朝上。

纪空看完释然一笑:“四个点,我们家四个人,希望回去之后会有一个新的开始吧。”

在阴郁的天空下,我和纪空走过了这个城市的一个又一个路口。终于,纪空在一个十字路口给我拦下,回头哽咽着对我说:“翎,翎先生,就到这吧。足够了,已经足够了。”今天是工作室,又寒风萧瑟,所以路上的行人并不多。纪空说完转头就跑,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已经跑过路口,钻进一条小巷子中了。我知道,她是在告诉我不要追。我站在路口良久,身边的行人走过,风依旧呼啸。明天就是平安夜了,纪空也说她年底就要过生日了。真好啊,纪空可以和她并不美满的家庭一起过生日,过圣诞节。虽然不美满,但还是让我心生羡慕。

要下雪了,风刮得比刚才又紧了些。路上的行人都消失了,大团大团的雪花被风吹落,希望现在的纪空已经到家了,但又不希望她现在就到家。我的头发上挂满了雪花,如果纪空现在还在外面的话,肯定也是如此吧。

“今日可得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首。”

多么可笑又可悲的愿望,我一边笑话自己一边向停车的地方原路返回。

这场雪是入冬以来我故乡城市下得最大的一场雪,看新闻上说是因为寒潮影响,整个国家的北部都被大雪掩埋。高速路因为积雪的影响直到雪停后一周才允许车辆通过,我也只好在这住了将近十天。本来还想着多待上一阵,奈何纪空留给我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

开车回家的路上没有了纪空的叽喳和翻书声。可能我用词有些不准确,还是改为“回出租房”吧。纪空走了之后那个地方没法再称为“家”了。

在服务区停车休息时,吃着泡面,看着新闻,又有无名尸体被认定为黑帮作案,这些人还真是丧心病狂,平安夜杀人。说起来被害者更是可怜,因为大雪的缘故,尸体这几天才被发现,之前一直埋在积雪中。

转动钥匙,出租房门被我打开,扑面而来的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尘土味,而是我们离开那天相同的气味:沐浴露味,洗发水味,临走前纪空吃的塑封叉烧肉味。

空气中凝结着纪空的影子却又无处不充斥着离别的气息。冬天让所有东西留存的时间变得更长了,当然也包括这些气味和我的记忆。

我拨开黏稠的空气,一步一顿如同游在胶水中,向纪空的房间走去。纪空临走前把屋子整理得如同从未有人住过一般。她买的所有日用品都收进了抽屉里,衣服也都整齐地挂在衣柜里。被子叠得四方,床单没有一丝褶皱,甚至连枕头上睡出的小坑都被拍平了。她努力想要消除一切她来过的痕迹,我怕再见到她生活过的地方后伤心,但她口口声声说不让我忘记她不是吗?真是个奇怪的孩子。

桌子上有一封信,我目测里面不止是信。白色的信封上画了一个骰子,鼓囊囊的。打开信封,倒出了一沓钱和一张轻薄的信纸,我把钱丢在一旁,因为在回来的路上我就猜到她会把剩余的钱都留给我,没有出乎意料,我只关心她的信写了些什么。

“致翎先生

展信欢。但估计现在的你也肯定不会欢。不欢就不欢吧。哎?你不会一边读信一边抹眼泪吧?那可太丢人了,想当初把我关在门外雪夜中一整夜的翎可威风极了。

本来想什么都不留下一走了之的,思来想去,那样实在太不礼貌了,所以才写了这封信,才不是因为我怕我走后你又浑浑噩噩的生活。

要嘱咐些什么呢?满腹的话到了笔尖又不知从何写起。那就先骂你好了:你是我十八年里见过最最最最蠢的男生。随便收留不知底细的女孩,随便成为杀人犯的帮凶。真的蠢透了,蠢成这样还去赌博的人,天下估计只有你一个了,按照你那性格,我说要回去,你估计也只会乖乖把我送回去,干不出什么惊为天人的事。真的是呆瓜,木头,笨蛋。

但是无论如何,反正我走都走了,你也该开始你的新生活了,希望你未来的女朋友可以多包容你些,不至于像我这么嫌弃你。

以后你肯定没胆子去赌场了,这点我还是很放心的。但是不去赌场又不等同于会过得幸福,对吧?我翻到过翎以前高中的成绩单,以前的翎成绩真的是令人羡慕,所以啊,快点滚回去读大学!听见没!翎以后肯定会成为一名非常有名的作家的,以后还指望拿你和我未来的朋友吹牛呢。

然后就是不要再为难自己了,虽说蠢了些,可翎还是一个很温柔很温柔的人,之前在教堂时差点让我昏了头。所以啊,以后就不要为难自己装出冷冰冰的样子,我相信所有温柔的人都会被温柔以待,你也不例外。

最后啊,也是最重要的。一定要让自己幸福喂!这是最大的愿望了。就算我不在身边,翎以后还会遇见更好的人,会事业有成。我坚信翎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好人都应该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无论过程有多么艰辛曲折,但结局总会是幸福的。

很抱歉没法像《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那样喜欢你半个世纪,可我还是希望我的愿望,翎会让它实现。

我不知道幸福是否可以具化为一个人,但至少对于我来说。翎先生,你就是我的幸福,这就够了,对于一个以前从未体验过幸福的我,这已经足够了。

想到初中时读过的一本书中有句话是‘迷失的人就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那么,翎先生,不必来找我,你我,山水有路,来日相逢。

——贸然闯入你生活的纪空”

我放下信,望向窗外,那场雪过后,一直到今天,天气一直都很晴朗,阳光把这间屋子照得明亮。

“相逢的人会再相逢。”会的,一定会的,再相逢时,会是个新雪初霁的日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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