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回来后,于雁飞长叹了一口气,坐在驾悍马车驶室的塔里斯看都没看一眼,继续开着他的车。
“让我猜猜,实验失败了对吧。”
“对啊,这算是把最后一个疑虑给排除了。”
于雁飞坐在副驾的位置,把手中鲜红的水晶给捏碎,扔出车外。
“鲜血水晶排除了之后,人造水晶这块算是排干净了。”
尽管实验失败,于雁飞并没有太失落,反而有些高兴,也有些发愁。
至少自己知道人造水晶用来制作记忆水晶是不可能的了。
“虽然我对记忆水晶了解的不多,但是人造水晶真的就用不了了?”
“结论就是用不了,我已经全排除了。果然还是得花钱去买那些天然水晶。”
想着市面上那些天价水晶,又想了想当成废品扔掉的水晶碎片,于雁飞只觉得自己为什么不收敛一些,哪怕小心刻画点也好,水晶怎么都不可能便宜的。
与天然水晶不同,大多数人造水晶都是工业生产的副产物,尽管内部能量流动稳定,但是能量类型却极为繁杂。
这要是把人的记忆装进去,用不了多久就会乱成一锅粥。
就像刚才那样,于雁飞用那块鲜血水晶制作了记忆水晶,储存记忆后再回忆,果不其然出现了混乱,而且还十分严重。
至少他记得,原本火车是开出了火车站的,而且楠山彩死前遭受的折磨更残忍。
“塔里斯,你那里有水晶卖给我吗?”
“有倒是有,不过你真的想用绿水晶当原材料?”
“那总比没有好,我有办法卖出去。”
于雁飞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张银行卡,塞到塔里斯的衣服口袋里。
“密码没变,你自己去取。”
“没事,我又不缺钱,水晶就当作顺水人情吧。今天我有别的事情求你。”
“什么事?”
一听见又有事情找上门,于雁飞想掀桌的心情都有了,原本想喝水而伸出的手也立马收了回来。
直觉告诉他这时候千万不能喝水。
塔里斯难得的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纠结表情,仿佛在考虑什么。思考良久后,才下定决心般小声的说。
“我想娶梦雁。”
于雁飞松了一口气。
搞了半天就这?我还以为又是什么麻烦事呢。
“你想娶她就娶呗,问我干嘛。”
“虽然事实就是这样,梦雁也不想让你知道,但是嘛,名义上你还是他的兄长,我觉得还是说一声比较好。”
“那就行了呗,至少你能扛住梦雁的打不是吗?反正婚礼当天我也不会到场,免得梦雁又发脾气。”
对于“自家”妹妹的怄气,于雁飞无话可说。没办法,真正的于雁飞早就死在十多年前了,想叫他回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
于梦雁怨恨自己的原因,是擅自使用了于雁飞的模样照顾她,还隐瞒真相的行为。
——你把我哥哥还回来!
一想到那个下雪天,得知了真相后,于梦雁心碎的跪在地上痛苦的样子,于雁飞心里就一阵绞痛。
于雁飞的余念告诉他要照顾梦雁,但是自我意识却让他远离梦雁。
就这样过了将近十年,两人再没见过面。
不过于雁飞在意的不是这点。
“不是,这都快十年了,你们俩还没成?”
自己和格洛里亚从相识到结婚一年都不到,怎么你们愣是磨磨蹭蹭拖了快十年,牛皮糖也没这么拖的啊。
被于雁飞这么一说,塔里斯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
“那个,我在想,结婚后该住在哪里,工作该怎么办,总不可能一直都作为佣兵生活吧。”
“我记得你不是指定了接班人吗?那个叫加奈的女孩子。”
“对,是我指定的,但是很不巧,她在一个月前被自己的队友背叛害死,全身器官都被挖去卖了。至于那些家伙,现在我还把他们关押着,每天掏心掏肺,掏完让人治疗,想死都不行。”
“有些时候你可比我还狠。”
“不狠我怎么可能坐到这个位置上。”
塔里斯一想起那些家伙的脸就气得不行,而且这种现象还不止他这一家有,几乎所有的佣兵集团都会出现这种情况。
想想过去,想想现在,塔里斯只觉得现在当佣兵的门坎实在是太低了。
在塔里斯发牢骚的时候,于雁飞瞄了眼后座上靠在一块睡觉的两姐妹,把大衣脱下来,盖在她们身上。
“我该说你现在变成了一个父亲了吗?”
“随便你,反正总比你强。当年说结婚,结果到现在都没有。”
“还说我,你结婚那天晚上,谁被死死压在下面?”
“你怎么知道的?”
“保密。”
塔里斯换了个档位,车速瞬间高了不少。夜间高速行车这方面,他还是比于雁飞强。
“说回正题,你推荐我找哪个城市住下?”
“你不缺钱就去海拉市住呗,环境那么好。”
“我说,我不缺钱并不代表我可以随意挥霍啊。”
“那你怎样,要不送你去常青?”
“得了吧,佣兵的禁地不是开玩笑的。”
对于居住地,塔里斯十分挑剔,于雁飞手里的情报有许多关于各类住房的详细信息。
他不嫌累,一直在陪塔里斯挑选。
“那么我家旁边那栋?一年前空出来的。”
“就这栋!”
“你成心的吧?”
虽然塔里斯选的房子位置十分微妙,但是于雁飞不会计较这些,反正都是熟人了,遮遮掩掩防谁呢。
唯一的问题就是,“于雁飞”有可能被于梦雁背刺。这么多年过去了,于梦雁的复仇火焰依然烧的那么旺盛,不过就算火烧的再高,不是还有塔里斯在吗?
等一下,他们俩,谁是主导的那个?
被问到这个问题,塔里斯脸上有些尴尬,双手略微有些颤抖。
“那还用说吗,肯定是我啊。在家里,我说一,她绝不敢说二。”
他还顺势挤出来一个跟烂泥一比,后者都得称呼大哥的笑脸。
这下于雁飞是知道,背刺肯定躲不掉了。
“合着你连梦雁都干不过?”
“谁说的,我只是故意让让,再说了,对女性要有绅士风度。”
“你和我栽在女人手里多少次了?还搁这绅士风度,你是不是要把命搭进去才会意识到什么。”
“咱们还要互相扯伤疤多久!”
在小声的争吵一番后,两人脸上都露出了疲态,便随随便便结束了话题。
争吵完之后,于雁飞注意到了档位边上放着的日记,便拿起来翻看。
里面的每篇日记都记载着某些事情,有些写的很详细,有些写的相当潦草,但是不管怎么样,于雁飞至少都能看出来记载了什么事。
“看起来你也还在写着日记,那我就放心了。”
“怎么可能不写,作为佣兵,我们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下一天,有些能作为我们在世上活过的证明的东西不是挺好的吗。”
“说起来,日记的发起人是爱丽丝对吧,她最近在哪里晃荡去了?我差不多半年没听到她的消息了。”
“我也没任何消息,谁知道她是死是活。不过阿尔达利斯在她身边,应该没多大问题。”
“漫步世界,这种事情我们从来没想过。上次他们到哪里了?”
“西北边的加涅波格勒,极寒之地,我觉得你应该挺适合那里的。”
“得了吧。”
于雁飞放下日记,从天窗望向天空。
天边已经有些亮光,再过不久黎明就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