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炼金术

作者:阿扎扎扎扎里 更新时间:2023/1/5 10:06:01 字数:4311

“听好了,炼化学也被称为炼金术,是将看不见,摸不着的元素进行凝结,提炼,再加以驱使的过程,地位丝毫不输给魔法。一名优秀的炼化学士发挥的作用远超一个兵团或是一队法师。”

“问题!”

我举手提问,这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约定,有什么事要先举手再说。

“炼金术为什么这么厉害?”

“这是个好问题,莉莉你有看过魔法的书,知道一片地区的玛娜是有限的吧?”

“那么,如果爆发激烈的战斗,凭施法者的能力能用的玛娜全都用光了该怎么办?炼化学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或制作玛娜药水,或提前准备好要用的元素结晶,方法真是不要太多。”

“说了这么多,炼化学总结起来就是实用的学科,炼化学士们经过无数次的实验探索,理论总结,才有了如今完善的炼化学理论。所以我们学习时,必须抱着对前辈们的敬意去学,对不对。”

“对.......”

说实话,我很讨厌权威这一套。

看到我是这样的反应,霍纳也没继续往下讲。也许他并不是要搬权威来吓我,只是想引起我的兴趣呢?

前世的老师也曾做过这样的事。

但是遗憾,这对我并没有什么用,还是赶紧讲点实在的。

“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动手炼金呀!”

“瞧你急的,我们现在就开始。”

地点是我家的地下室。

石砖铺成的墙壁和地面,上面布着些许苔藓,因为父母下午有打扫过,所以灰尘和蛛网还不算多。

呜哇...我还是头一次发现家里有这么大个地下室...

据说霍纳在逛我家的房子的时候,一眼就发现并相中了这个地下室,要把它作为教学场地。

这倒也好,晚上没有人吵我爸妈了。

才不到半天时间,老师就找来了一口大坩埚,试管,各种玻璃器材和炼金仪器,其中有一些是我在维萨先生家见过的。

“(人类语)「永燃灯」”

一阵嘀咕后,坩埚下方升起了一团跃动的火焰。它火势挺大,但却乖巧地燃烧着,一点也没有火焰的躁动和狂野。

坩埚里的水很快就被烧热了,咕嘟咕嘟的冒着泡。

是没见过的魔法。

“问题!这是什么魔法!”

“这个是神圣级的魔法「永燃灯」,算是「魔法烛」的上位魔法,区别在于「永燃灯」作为光源的同时还有取暖的功能,性质也非常稳定,不主动熄灭的话能保持千年永亮。”

神圣级,等级排在钛金级之后,是我还没接触到的领域。

这个世界的魔法师和战士被划分为九个级别。

初级,中级,高级,山铜级,秘银级,钛金级,神圣级,海怪级和龙级。

能轻描淡写地用出排名第三位的魔法,这家伙到底是什么路数啊。

“问题!神圣级的魔法为什么这么平常?”

“嗯,这是个好问题,魔法的评级并不是越大型就越高级,而是在实用性,战术意义和施法门槛三个方面做出的评级。”

“像降雨的魔法「乌云」,规模很大,施法时间很久,但实用性和战术意义并不大,也并不难,所以被划分为了山铜级的魔法。而「永燃灯」虽然很平常,但实用性,战术意义和施法难度都相当的高,所以划分为了神圣级魔法。”

原来如此。

大=强这个观念要改改了。

确实「乌云」能做的顶多是帮农民们浇浇地,连把道路弄得泥泞都做不到。

要是「永燃灯」的话,照他的描述,只要施法者不主动熄灭就能一直维持下去。战斗的时候给士兵们一人发一朵,就不用担心夜战的问题了。

“今天让你再学习一遍制作元素结晶的技巧。”

“好~”

“首先,等坩埚烧热以后,向水中放入魔力植物。不同的魔力植物能提炼出不同的元素。”

“光有水还不行,必须添加元素稳定剂或者人工魔法辅助,才能不让元素都逸散掉。”

“(人类语)「坩埚稳定」”

一阵紫色的烟气从锅中散出。

坩埚中的水开始发出微弱荧光,和维萨的锅一模一样。原来如此,用魔法的话就不需要稳定剂了,这可以省不少钱。

接着他放进挑选好的风叶,沸腾的锅很快就把它们煮的烂糊了。然后,他又放了一些我没见过的草药。

“问题,老师刚刚放了风叶,现在放的是什么?”

“是泰戈亚哦,它就像引子一样,能让其他药材的元素充分地释放。”

泰戈亚...维萨进行炼金的时候没有放这个,不过我倒是认识这种植物。泰戈亚主要特征是叶子薄而小,植株小,但花柄很长,类比起来有点像前世的人参那样。不同地区的泰戈亚会有差别,植物辞典和朗德都有提过。

老师刚刚加入的好像是去掉了花柄的植株,所以我才没有一眼认出来啊。

再加入泰戈亚炖煮之后,坩埚内的液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淡绿色的色调开始占据整口锅,并发出相应色调的荧光。这是风元素的特征颜色,代表着这口锅里已经满是狂风了。

甚至在我们的小小地下室也刮起了微风。

“如果没加稳定剂或者魔法稳定的话,现在元素的逸散就会在这里刮起大风了。所以稳定坩埚是首先要做的事,不论是为了高效还是为了安全。”

“哦哦,我明白了!”

“接下来,锅中的元素要进行提炼,除了蒸发结晶的方法,还可以用魔法加上触媒的方式制作水晶。触媒的话首选是各种水晶,便宜的话用雕刻过的石头。”

“这里我用石头给你演示。”

老师将几枚黑色的石头摆在我面前,上面用凿子随意刻了几笔。霍纳对着那些刻痕叽里咕噜的念了什么,然后,我看到有闪光从石头的表面发出。

他拿起其中的一块石头,直接丢进了锅中。

石头渐渐的沉入锅底。

他神棍一样操作让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可还没有十分钟的时间,刚刚丢进去的那块石头就浮了起来。聚集了风之元素的石头也呈现淡绿色的样子,老师用工具把它捞起,烘干表面的水后放在我的手心里。

“问题!这块石头里有风元素吗。”

“有的,把它打碎就能释放出「吹风」魔法,用「虹吸」可以吸取其中的风元素。这就是风魔石。”

“问题!雕刻是必要的吗?”

“是必要的,雕刻完之后还要对刻痕施展「魔法灵气」才能正常地吸收魔力。但雕刻的内容随自己而定,一些有名的炼化学士会雕刻特殊图案来推销自己的产品。”

原来如此,就像前世的“大师签名”这种感觉?

用石头或者水晶作为触媒提炼元素,确实要比蒸发结晶快上不少。想当初为了提炼送给芙兰娜的那颗小小的风结晶,烧干了维萨的一整锅的水...被他臭骂了一顿。

“提炼元素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坩埚内元素的纯净,否则就没办法练得想要的元素。一颗魔石或者魔水晶里面存有多种元素是很危险的,价格也会直线下降。”

“此外,坩埚内的元素也会互相发生反应,跟你御使魔法操纵它们组合是一样的,想练制纯净的高级元素的话要调整好各种药材的用量,不然就会发生元素混合的现象。”

“问题!怎么样才能发现石头有混入杂质呢?”

“好问题,主要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高级探知系魔法「魔能显现」可以让施法者看到各种元素的流动,自然也能看到坩埚和魔石,魔水晶里的元素组成。”

“第二种,炼化学眼镜,佩戴这种眼镜可以在不施法的情况下看到元素流动,而且比「魔能显现」更加清晰,能通过调节玛娜量过滤掉空气中的元素或是其他各种元素。这也是炼化学士们最常用的方法,但是这种眼镜的制造工艺被王国垄断,想拥有它要付出一笔不小的费用。”

“第三种,既不会魔法也没有钱的炼化学士,靠的就是脑子的经验:通过各种元素的颜色和现象,或者用测试魔石的方式来判断元素组成。”

“关于这一点,有几个常识性的东西你要知道。第一,混合了四种以上元素的坩埚液体会呈深棕色,这个时候除杂会很困难,一般要处理掉液体再炼一锅。第二,处理液体的时候要一口气蒸发干净,不能有液体留下。第三,坩埚里有元素的时候,必须一直保持沸腾,否则元素会劣化成有害的元素,污染环境和玛娜,最坏的情况还会引来麻烦的存在。”

麻烦的存在。

是指喜爱元素的大型魔兽吗?

朗德提到过,魔兽都是靠取食魔力植物里的元素为生,越大的魔兽对元素的感觉就越灵敏,说不定能发现炼金术士的位置。

我简直不敢想下去。

可爱的魔兽被扔进汤锅里的样子该多可怜。

“今天的课程没有别的内容了,我再演示一遍怎么处理用完的坩埚。这个非常重要,你一定要认真看我操作,不然到时候要闯祸的。”

“哦哦!”

我聚精会神地看他操作。

前世的我也有在实验室闯祸的经历。

因为上课没听课,做化学实验的时候没处理好尾气,导致实验室的同学们中毒...

嘛,这种低级错误,以后不能再犯了。

...

...

...

学习完收尾工作之后,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夜晚的时间还有很多,我打算再学习一下其他方面的知识。

我翻开了《朗德的旅行日记》

之前已经攻读了大半,把朗德大叔从北境到诺德琳大陆的经历都看完了。现在开始进入曼查岛的部分了。

曼查岛是诺德琳大陆西边的一座大型岛屿,内陆的大部分区域都被曼查帝国统治,但靠近东边的沿海还分布着许多小国。靠着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优势,这些小国能同时和剑王国,帝国,教国和都市王国做生意,富得流油的同时还能靠北境的佣兵发展战力。他们自发组成以各大商会为纽带的卡拉基商会联盟,是世界最大的金融组织和不容小觑的势力。

我倒是对这些王国啊帝国啊什么的没兴趣,主要是看曼查岛有什么地理特征和魔兽。

“啊...这是。”

这一页让人很在意,里面提到了曼查中心的一块无人区。荒芜山脉,它被一大片的戈壁与沙漠包围,并且终日被阳光暴晒,夜晚又能突然降温到能结冰的地步。恶劣的地理条件令人却步,可却是一些沙漠魔兽梦寐以求的环境。

在这些魔兽中,又以一只荒漠巨龙-古斯塔夫·曼德拉查特为首。它居住在山脉之顶,身体像所有巨龙一样庞大,善用沙系的魔法。它的威严震慑着沙漠里的所有魔兽,使它们不得靠近荒芜山脉。

但是,这样的一位巨龙,居然有着不俗的智慧,还和朗德成为了好友!

书中写到,朗德大叔在冒着生命危险穿越沙漠之后,来到了荒芜山脉,第一眼就望见了躺在群山之巅的古斯塔夫。在经过这头巨龙的重重考验之后,朗德登上山顶,与之会面。朗德的勇气和坚毅得到了巨龙的认可,他一肚子的探险故事和冒险经历让巨龙为之着迷,他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巨龙赠予了朗德一件能快速施放火系魔法的魔法道具,并将他带到了曼查帝国的王都,作为回礼,朗德将自己的冒险经历编写成书,给巨龙收藏之用。

好酷。

当巨龙在王都降落时,那群曼查人该多惊讶。

不过...这也真是够魔幻的。

巨龙是这么好心的生物吗?

不,既然是龙,寿命不会短。在漫长的岁月里,无聊能把人逼疯,当然也能把有智慧的龙给逼疯。

而且,龙没有迁徙的习惯,一辈子就只会在自己的领地附近活动。

那这时候,朗德搜集的世界各地的奇闻逸事,对古斯塔夫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我想,龙和他交朋友,送他去王都,也是因为有乐子吧。高龄的生物变成乐子人的几率没由来的大。

我也要努努力,让自己活久一点。

...

说起来,这本书也快要看完了。

加上魔法指南剩下的那点关于法阵的知识,也就能撑个两周左右吧?

到时候要干什么好呢...

要不干脆让老师加练得了,不过,彻夜学习炼金术我也不是很能接受的了。

要教杂事吗?可政治信息,生活要点什么的朗德已经写得很清楚了,我想这不用再让他教了。

对了,我想到要让他教我什么了。

人类语。

这很重要不是吗,这个世界的主要人种就是人类,今后肯定也少不了和人类交流。

而且,我居然一门外语都没学习,这让我的身体也很不适应。

内心的内卷之火正在熊熊燃烧,呼呼哈。

决定好了,等这些书看完了,就让老师教我人类语。

...那,今天就先睡吧。

明天还有训练要做。

我合上书,轻轻地把它放进床边的书箱里,然后倒在床上。

不久,一只小狐狸就沉沉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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