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岁那年,也就是圣历1439年,在我的强烈坚持下,父亲终于允许我可以适当外出了。
这个小镇并不安宁,几年前就有神秘的魔法师毁掉了半座山,去年又有一伙儿流氓团体在小巷被人残忍杀害。
身为守法好公民的父亲不免长吁短叹,和我感叹世道的变化。
我在一旁频频点头,对父亲的话深以为然。
虽然这些都是我干的。
“但父亲大人,我总是要外出的,您不能将我一直锁在家里。”
“你不是每个月都会和薇薇安出去购物吗?”
“购物能算是外出吗,父亲大人,我已经七岁了,但我的知识水平已经完全停滞在四五岁的时候,我太久没学习了。”
我的话非常合理,以至于父亲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父亲大人,我向您保证,每个月我只在月中和月末出去一次,晚上五点前肯定回家。”
“......”
“您不想您的孩子直到该去上学的年龄时还什么都不知道吧?”
“上学......”
这个世界的规矩是,有条件的男女十四岁时会被送去不同类型的学校,只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才能找到稳定体面的工作。
父亲终究是不可能让我一辈子呆在家里的。
想到这里,眼前这个日渐衰老的男人叹了口气,和我妥协了。
“好吧,诗安,去吧。你还需要我帮你请家庭教师吗?”
“如果可以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就这样,我每月得以出门两次。
我会抓住这宝贵的机会,前往图书馆,教会或是博物馆。
薇薇安每次都会和我一同前往。
由于我的年龄逐渐长大,薇薇安也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天天和我在一起,我每周也只能见到她两三次。
她非常珍惜和我出门的机会。
当我在图书馆里看着那些她完全不理解的书籍时,她就会默默地坐在我的旁边看着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被她盯着,但随着时间增长,我渐渐适应了下来。
毫无疑问,薇薇安是只属于我的忠诚仆人,对此我非常满意。
在七岁到八岁的这两年里,我以极高的效率看完了所有有关基础魔法的书籍,并且对自己的能力有了大致评估。
在这个世界,所有的技能都有十个评级,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这十级。
甲乙丙丁四级被称为高位能力,戊己庚辛四级被称为中位能力,壬癸被称为下位能力。
五岁时我轰掉半座山的魔法,只看威力可以达到高位最低级“丁”级,那并不是我的全力一击,而且到目前为止,我也再没有释放过杀伤力很强的魔法。
万一造成轰动,现在的我绝对没办法处理好后续带来的影响。
但魔法师的等级评定并不只看魔法技能的威力,甚至可以说,威力是评级中最无赶紧要的一项标准。拥有丁级魔法师的威力,并不代表就是丁级魔法师。
和魔法类形成对比的是体术类,剑术是体术类能力最常见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格斗术,长枪术等等,但我只会用剑。
而且的剑术才勉强达到中位最下级“辛”级,这点能力自保是绰绰有余,但也仅够自保了。
经过了长时间的学习,我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光靠自学,我已经无法在获得突破。
看来那种靠自学就能成为世界最强的主角还是活在小说里的。
以魔法类为例,拥有足够大的魔力,才能释放最够强的魔法,这是小孩都懂的道理。
但是没有经过指导,根本就不可能准确的释放魔法,威力再强的魔法,打不中都是没用的。
而越是强大的魔法,想要命中目标就越是困难,巨大的施术范围会导致威力被分散。
再然后是魔法吟唱,负责的魔法技能都需要吟唱来释放,但这不意味着你拿着本魔法书照着读就能释放魔法。
就好比前世,你在网络上可以轻松搜到核弹的原理和材料,但即使你是天才中的天才,也不可能独自一人在家里的地下室鼓捣出一个真的核弹出来。
现在的我只是一个空有魔力的花架子,完全不具备任何与强者对战的能力。
我希望自己能变强,有这种想法的原因也很简单。
我并不期待自己能成为什么世界第一的强者,只希望有足够的实力以选择抛弃“善良”。
毕竟实力不够就更容易多愁善感,并且太容易找到和自己相似的人,从而产生错误的同情心。
通过大量的研读,我算是基本掌握了基础魔法的释放,例如小小的火球术和魔法箭,但在那之上,我掌握了理论知识,也没地方进行实践。
还是要等到上学之后才有办法提升自己的能力吗。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父亲为我找的家庭教师。
那是两位“戊”级冒险者,作为中位能力者的最高一级,他们已经是民间冒险者能达到的最高级别,在我们的小镇上是拥有相当高的地位的。
这两位一位是剑士,一位是魔法师,年龄都在五十岁上下,在他们眼中,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有钱人家的小屁孩,我的家庭也和那些自以为自己家小孩能成为天才的家庭没有什么区别。
跟着他们二位学习的那两年里,我的确有不少长进,至少我已经明确地学会了如何战斗,如何对比我和敌人之间的差距。
我的老师们虽然不重视我,但也绝不讨厌我。
我还保留着前世的记忆,所以和其他七八岁的孩子相比,我一不叫苦而不叫累,也不会提任何无理的要求。
所以在他们执教的最后半年里,他们给我传授了不少经验丰富的冒险者才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听着,武器的长度非常重要,虽然有句古话叫‘一寸长一寸强’,但事实完全不是如此,根据不同的敌人,不同的战斗环境要选择多种武器,所以经验丰富的冒险者都会花巨资购买一个储物袋,在其中储藏尽可能多的武器。”
这是剑术老师教给我的。
“有一个常识,那就是魔法师不能被近身,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人们总说是因为魔法师在吟唱时会被打断,实际上并非如此。魔法技能是从最初的魔力慢慢凝聚成实体才能造成伤害的,魔力本身并不具有任何威力,魔法师之所以不能被近身,是因为环绕其身是没有任何威力的存粹的魔力,换句话说,如果你在战斗开始前就已经在自身周围凝聚好了魔法技能,那么近身作战又有何不可呢?吟唱的速度不是关键,魔法技能在什么位置才是关键。”
这是魔法老师教我的。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我都一一铭记在心。
在我九岁生日那天,我的二位老师将要离开我,父亲特地从外地回来,给两位老师置办了酒席。
酒席上,喝多了的剑术老师猛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出了我铭记一生的话语:
“听着,学习这些技能不是为了让你活得更好,这只是为了让你活下去。”
没错,我只是为了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我只有抛弃“善良”。
毕竟在前世,我连“活下去”都没做到。
至于另一个品质“老实”,我暂时还没有为此发愁。由于我完全保留了前世记忆,所以现在的我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个相当圆滑的人。
镇上将我认作大哥的男生非常多,私下拉着我去庄园里说悄悄话然后偷亲我一口的女生也不是没有。
总之在周围的孩子眼里,我是一个充满魅力的人。
而在大人们眼中,我是一个成熟但没有天赋的受欢迎的普通的孩子。
这样很好,我的目的不是为了受人关注。
圣历1441年,九岁的这年里,我认识我的青梅竹马。
好吧,说是青梅竹马,其实已经有点晚了。
九岁时,在新年的第一天,也就是我的生日,我和父亲再次开展了谈判。
我要求每周都可以自由外出一天,即使没有薇薇安的陪伴,我认为我也可以独自出行。
父亲下意识地想要反对。
“那么父亲,我这两年来的努力难道都白费了?”
父亲哑口无言,一支又一支地吸着烟。
在一旁伺候我们的薇薇安看得直皱眉头,忍不住劝说道:
“老爷,医生有说过您该少抽些烟的...”
“算了,过年,就随父亲大人抽一天吧。”
在我开口后,薇薇安立刻安静了下来。
我的命令似乎比父亲的命令还要管用。
“父亲大人,两位老师都说了,我现在的实力完全不是一般成年人能对付得了的,只是在城镇里,我是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城里可是有杀人魔的!”
“所谓的杀人魔已经几年没现身了,现在估计早就溜走了。”
我很想回答,所谓的杀人魔就站在您面前呢!
其实在事发后,我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盘查,但巡察官们很快就排除了我的嫌疑,一个小毛孩子怎么可能下的了手呢。
“诗安,我知道你比同龄人要厉害不少,但你毕竟还小,你...”
父亲话说一半就噎住了,虽然他嘴上说我还小,但实际上已经把我当成一个成年人在和我理性谈判了。
沉默良久,他才再次开口:
“诗安,你一直很乖,也很有主见,即使我不怎么在你的身边,你也在健康成长,我不否认你的优秀,但是你毕竟还是个孩子。”
“隔壁刘易斯家,洛克弟弟只有七岁,都可以自由在外面玩哦。”
父亲听到这话,征询似的看向薇薇安,后者点了点头。
实际上洛克根本不被允许独自到离家五百米以外的地方去,但时常不在家的父亲并不知道这些,他只偶尔看到刘易斯夫妇傍晚在等洛克回家吃饭。
“...好吧,但你晚上六点前必须回来...”
“八点。”
“什么,这太晚了...”
“我向您保证,父亲大人,如果晚归,我也只会在城里的饭店用餐,然后乘城里的马车回来,我保证。”
我的父亲和仆人们都清楚我的保证意味着什么,我从不曾骗过他们。
思索良久,面前头发已有些发白的男人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承认我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于是我走上前,吻了我的父亲一下。
他也露出了欣慰的表情,然后开始和我说城镇里值得去看的地方。
父亲是知道我以前只会去图书馆,博物馆和教会的。
于是在1月7日,我第一次独自出门,我雇了一辆马车来到城镇中心的冒险家协会,打算以此为出发地分多次浏览完整个城镇。
我随机朝一个方向走去,并试图记住沿路的标志性建筑。
我看到了之前从未看到过的武器店,炼金屋和宠物市场,收获颇丰。
下午,我依旧选择前往图书馆。
世界上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两年时间我只看完了城镇里有的有关魔法类的书籍,还有大量的知识是我未掌握的。
当我推开图书馆的门,略显稚嫩的女声向我打了招呼。
“欢迎光临,啊,您就是妈妈提到了诗安少爷吧。”
定睛一看,熟悉的书店老板娘不在柜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留着短发的小女孩。
她比我成熟不少,但从身材来看的话,你会觉得她已经成年了。
总之是个丰满可爱的女孩。
我向她行了礼。
今天我看的是有关植物类的入门书籍,我拿了书本和一杯果汁,坐到了最常坐的角落位置。
由于新年节庆未过,图书馆内几乎没有客人,年轻的看板娘很快就感到了无聊,她很自然地将注意力放在了我身上。
“您在看什么呀,诗安少爷。”
“《植物学入门》,要一起看吗?”
“诶,好无聊啊,我们来玩丢手绢吧。”
这么大的人还要玩丢手绢吗?
“你叫什么呀,看板娘小姐。”
“嘿嘿,翠丝安·洛洛奇洛,少爷。”
“一起玩吧,翠丝安。”
名为翠丝安的可爱少女立刻欢呼了起来,拉着我前往图书馆后的花园,这还是我两年以来第一次走进图书馆后面。
陪着少女丢了一个多小时手绢后,老板娘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
“翠,你又去哪里了,万一书店里的书少了怎么办!”
“怎么会,妈妈,那些无聊的东西怎么会有人偷!”
“你这孩子...”
老板娘笑骂着走来,一眼就看见了我。
“哎呀,诗安少爷,抱歉,小女给您添麻烦了。”
由于父亲的生意确实不小,我在城镇里也勉强算一个知名人物,虽然比不上领主伯爵家的千金那么耀眼,但一般的平民还是以和我说上话为荣,并在内心里对我有些许敬畏的。
“没事,我也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
我向老板娘行了一礼,她顿时慌了神,拉着翠丝安一起向我还礼。
“翠,你明明比少爷还大三岁,怎么那么不懂事!”
诶,面前的女孩才十二岁吗,只看身材的话已经有十四岁成年的感觉了。
当仔细看了少女的脸,我才意识到她确确实实还是个孩子。
“诗安,你真的玩的开心吗?”
“当然了,从没有这么开心过。”
“那,那诗安你明天还会来吗?”
翠丝安有些脸红地问到,同时还省略了敬语。
一旁的老板娘急了:“怎么和少爷说话呢,快和少爷道歉!”
我赶紧制止:“没事,不用拘谨,翠丝安,明天我来不了,但这个月内你一定还会看见我。”
听了这话,翠丝安兴奋了起来,她挣脱老板娘的束缚,一蹦一天地跑到我的身边。
“那,那我们拉勾勾!”
“好,拉勾勾。”
少女开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