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诗人并没有在贞德身旁停留太久,因为很快的,随着宴会进入到某种程度,像是她这样地位不算太高的人,就要去外面和其他同等身份的人在一起了。
能留在这里的,都是英格南的大贵族,或者大富豪一类。
即便是在兰开斯特家族支离破碎的情况下,她们依旧愿意押宝兰开斯特家族,然后在这里纸醉金迷。
总算是幽幽醒转的兰开斯特女王,大张着嘴巴,发呆了好一会,才终于意识到这里是宴会,而不是她的房间。
今夜的兰开斯特女王并没有穿戴什么名贵的礼服,因为也没有什么名贵的礼服可以给她穿。
她仅仅只是穿着鲸骨裙,宽大的裙摆完美掩盖了双腿。
按理来说,这样的服装会显得人更加矮小,但所幸她的身材比例还算不错,即便是穿着这样有夸张裙摆的衣服,也并不显得腿短。
她抱了抱贞德,然后,总算想起来另一件事情。
“对了,我还要给你介绍一个人呢。”
贞德说:“你找的珊批对象?”
兰开斯特女王大受震撼:“原来你一直期待这种事情吗!”
但她很快就摇了摇头:“当然不是!我可没那么想过。我是说,这个人你必须要和她认识,因为她现在掌握着英伦本土的军队。”
贞德想,那的确应该认识一下。
看来兰开斯特女王总算还有一点正事。
兰开斯特女王带着贞德,来到了一位高谈阔论的女性面前,如此的宴会下,她穿着着某种骑士礼服,袖口装点有华丽的流苏与绣金的纽扣,挥斥方遒的样子,显得格外的自信。
“切丝特,柴郡的主人,同时也是兰开斯特的一员——而且她还是我的侄女。”
贞德:……
哦那是贞德牛!
因为无论怎么看这位切丝特的年纪都要比兰开斯特女王大才对。
“切丝特。”兰开斯特女王打了个招呼,于是切丝特转过身来。
她袖口的流苏摆动起一个弧度,然后,悬停在袖口下面。
她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贞德。
“所以,这就是那个所谓法兰圣子,贞德的仆人?”
兰开斯特女王说:“姑且……算是吧。”
“贞德能在战场上取得胜利,不过是侥幸而已,因为我不在欧陆!如果是我在欧陆啊,早就已经输了!”她扶着额头,撩拨了一下散落下来的头发,自信满满:“我很敬重贝德福德公爵,但是她的手段太温和了,不是这样打的,如果是我啊,法兰王国已经输了!”
贞德:……
你说是那就是吧,不反驳。
贞德说:“比起遥远的法兰王国,我更在意的是,你有没有想过如何对付城外的约克士兵。”
“约克人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仗着拜占庭密药催生出来的歌莉娅罢了!”切丝特掐着腰肢,挥斥方遒:“我早就已经想过要如何让约克人滚回她们的土地!如果约克女王还不俯首投降,交出王冠,我必将其绳之以法!战况如何,就请女王姑姑拭目以待!”
看来,有自信终究是件好事。
她的目光最终还是停留在了贞德的身上。
“没想到圣子身旁的男性也是如此的出众,不过,战场可不是男人的事情,都铎,你就好好的看着,我们英格南人是如何应对敌人的吧!”
贞德只能点点头,然后,默默的纠正了一下英格南人的读音。
图多!不是都铎!
……
……
宴会最终在午夜时分结束。
总算外面的士兵还没有放松警惕,依旧维持着戒备,以确保约克军队不会趁黑袭击。
当然,约克人也在花天酒地,所以应该是做不出来这种事情了。
虽说已经到了应该入睡的时间,但是,兰开斯特女王却显得神采奕奕,她抓着贞德的手掌不放,强行将贞德压在墙壁。
“我很喜欢你现在的样子,逐渐的,融入英格南的社交当中,真是太棒了。我喜欢看到这样的你。”
贞德略微偏了偏头。
“随便吧。”贞德说:“我只想着击退城外的约克人。”
“那又怎么样呢?你现在已经无法登上战场了吧,所以那种事情交给切丝特和其她贵族们就可以了!”
看着她目光灼灼的样子,贞德更加显得回避。
“抱歉。”贞德说:“我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
“我不认为有什么事情能更重要,你知道吗?我最近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兰开斯特家族如此不稳固?因为我没有一个出色的子嗣,我甚至连子嗣都没有,所以一旦我死了,王位就会落入旁系,所以塞西莉亚才会谋反的对吧!如果我有子嗣,她怎么会这么做?”
贞德说:“跟那个没关系,她只会先把你吊死在兰敦塔上,再掐死你的孩子,然后登上王位。”
兰开斯特女王说:“不,不,你不懂我们英格南人。”
贞德在心里说:“但是我懂什么是王位。”
酒后的兰开斯特女王,依旧抓着贞德的手掌,兴致勃勃的讲述着。
“没错,我需要这个,我必须要有这个!只要我有后代的话,就可以把王位传给她了!我要有一个后代,我要用我的名字和你的名字去命名,我要叫她亨莉·贞德!”
贞德说:“首先贞德不是个姓氏,而且我现在不是贞德。”
“对,都铎。”兰开斯特女王说:“那么她的名字就是亨莉·都铎。不再需要什么兰开斯特家族了,她有你优秀的基因,一定能开辟全新的时代!”
她兴致勃勃的说着,以至于贞德在想,她都没想过如果是男孩子会怎么样吗。
然后贞德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另一件事情。
等一下。
没有子嗣的兰开斯特女王怎么会有子嗣呢。
如果她需要子嗣的话,子嗣应该怎么来呢?
闪念的一瞬间,兰开斯特女王已经开始行动了。
她尽情的亲吻着贞德的面颊,热烈疯狂的比英格南的箭雨还要猛烈。
她费了一番手脚,总算脱去了碍事的鲸骨裙,白色手织的长袜,浸透着英格南纺织女工的血汗,用加莱特产的蕾丝吊带系在腿上,缕空的鞋子流光溢彩,似乎周围镶嵌着明媚的宝石。
她朦胧的醉眼落在贞德的脸上,然后,慢慢的挑起足尖。
“怎样呢?”兰开斯特女王说:“这可是我最珍贵的鞋子,是我即便是从兰敦逃命也一定要带上的鞋子。喜欢吗?如果喜欢的话……我会,一直穿着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