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小米与小仔的狗血剧场

作者:茗和施 更新时间:2024/11/16 8:53:50 字数:1252

当年他7岁,她8岁。

她说,我不嫁给你,你要让我家产给一个不靠谱的人。(古时候女孩子没法继承家产)

我说,我就靠谱吗?我从小被人视为灾星,克死父母,从小由姨妈带大,姨妈终身不嫁也要把我带到身边。

她说,我不在乎你怎么样,我只知道你是温柔善良的,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那时我颠倒了,周围有人没有人帮我,只会看我笑话,只有你木纳的走到我身边。

那个有名的千金大小姐,脚是裹的,不仅脚漂亮脸蛋也好看,谁娶到就有福气了。(一脸猥琐的笑着)

别人都在称自己的小脚漂亮,只有你看了一眼说,你还能走路吗?要不要我背你,只有你说到底是那个白痴发明的垃圾审美,女人只有正常的生长的脚才是最好看的。

明明让我结婚到底是为什么?他们都觉得是为我好,可是问问自己吗?自己喜欢吗?应该吗?你不应该去喜欢,就应该像木偶一样,凭他们怎么处理,看见那些勇敢的人,自己太弱小就很讨厌,连自己都骂的人,真的很傻。

那个木纳的我又一遍遍的听着她的回忆,说了最后一句,还是让她走了。

可是你是千金大小姐,我是克死父母被人讨厌的男孩子,和我做朋友你也会被那些人欺凌的。(虽然我一直渴望朋友)

那个木纳的我又一遍遍的听着她的回忆,说了最后一句,还是让她走了。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千金大小姐自言自语着。

木纳的我,回忆起那个场景,觉得羞愧。明明就不是我扶起你的,可是你只看见我,我躲在那个大少爷朋友的背后,你一眼就看见我了。明明就是大少爷扶你起来的,虽然话确实是我说的。

他走去听课,想去考取秀才。又遇见了那个男装的大小姐,她把我拉到一颗树下说,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我先来自我介绍,我叫方沐兰今年10岁,你可否记得我了。木纳的我说,你10岁有着8岁的颜值,我不需要记得,但是你真正要记得周家的大少爷,他叫周俊。她又很生气的回答,我问你叫什么。

怎么还介绍起别人来了!我说,我没有名,姨妈都叫我仔仔,父母被我克死后没来的及为我取名。

她说,那我来给你取名吧,和我姓一样的,叫方旭吧!

方旭谢过大小姐。

大小姐接着说,你今年几岁?

方旭:比大小姐小三岁。

大小姐:你要去干嘛?

方旭才想起,自己要去听课,晚了要被先生挨鞭子的。

方旭还是晚了,先生看见方沐兰,便认为方旭你又和小伙伴玩忘记时间了,该打。

鞭子挨在方旭身上,却疼在大小姐心里。

十年过去了,大小姐也该许配良人了,可是大小姐的心始终在方旭身上。

方旭觉得自己配不上大小姐,因为他落榜了,想考取功名,风风光光的迎娶她。

但是大小姐还在等他来接自己。

方旭为了大小姐死心,还跑去风月院,让大小姐以为自己是那种人,让她放弃自己,还要让大小姐看到,所以请了大少爷这个朋友帮这个忙。

大小姐看见是绝望了。

我看见她许配给了大少爷,我也放心了,去了战场。结果因为环境死在战场,至今都没有回去。

她听到我的死讯,是从大少爷的口里说出来的,也明白当时我和大少爷帮忙的事情。

我们三个终有一个要退出,我方旭,喜欢大少爷周俊,是个龙阳之好,从小克死父母被视为灾星,沐兰和大少爷是从小和我一起嬉戏的伙伴后来家中没落,就没在一起玩了,大少爷始终是喜欢方沐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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