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4-愚者的飨宴

作者:Fathrabbit 更新时间:2023/4/22 0:16:34 字数:2087

下午稍晚,菲比斯站在穿衣镜跟前,正做着最后的准备工作,她撩起裙子,将四把匕首依次绑在大腿内侧。备好武装后,少女站起身来从上到下把自己周身扫视一遍。

这身蓝色蛋糕裙穿在身上轻飘飘的,为了衬托菲比斯那身奶油色卷毛,衣袖和裙子下摆都只是一层薄纱,胸口的V字领比她习惯的类型低不少,甚至都快露出她那道被紧身胸衣硬挤出的山谷了。

紧身胸衣简直是帝国人道德沦丧的真切显现,帝国的女人怎么能这么寡廉鲜耻呢?在生人面前露出胳膊和腿已经够糟了,竟然连胸口都要……这怎么能给外人看呢?连纳卡最下贱的女奴都只会在主人的命令下才穿这种衣服示人。

还有脚上的白丝袜和小白鞋,要让菲比斯评价的话,那就只能是——太不要脸了!

她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位娇生惯养的门阀千金,清纯甜美、懵懂无知,刚办完婚礼,只等着去见父亲指定的郎君,要让那位她从没见过面却注定要侍奉终生的男人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

主人的意思是不是要让她用身子搞定格兰特?做不到的呀,就算学了再多把戏,她也就是个雏儿,怎么可能拿下阅女无数的极端恋兽癖格兰特呢。

从威尔手里收到漂亮衣裳的狂喜让菲比斯的小脑瓜子里翻腾起无数荒唐的想法,这个别扭的小家伙儿一边为受到主人的宠爱而欣喜若狂,另一边又为新衣服竟然要穿给陌生人看而悻悻讪讪,找出一大堆理由告诉自己这样不好。

突然一阵冰凉触感唤回了她飞往天边的注意力,啊!是那件珠宝,她这辈子摸过的最贵的玩意儿,现在就挂在脖子上。

菲比斯又往镜子里看去,心惊胆战地欣赏着这条价格贵到她连想都不敢想的项链。

镜中少女那头如黄昏云霞般的金色卷发高高盘起,额头上系着钿满细碎人造水晶的亮银色宽发带,大刺刺露在外面的雪白胸口上坠着主人借给她的首饰。

那件项链的中间部分由兰花与繁星构成主体造型,纯白莫桑钻是夜空中永恒的明星,大小不一的蓝色尖晶石如水滴般自星与花之间滴落,环环相扣的槲寄生纹饰连接着一朵朵兰花,从中心向外展开,宛如不断延伸的画卷,由精湛雕金工艺所成的细腻拉丝让花朵栩栩如生,俨然是在这初夏星月夜中真实盛放于颈项间的峡谷幽兰。

“主人……主人……我……”

菲比斯在穿衣镜前转了一圈又一圈,看着境中那个陌生的人影,心里已经打起了退堂鼓。

“多漂亮呀!就跟你说我的品味绝对没问题,你放心去吧,到时候保准能把那个乡下暴发户惊得眼珠子蹦出来。”

威尔对自己给小狼人挑的这套华服很是满意,低腰蛋糕裙就算在帝都也不落伍,整件裙装的颜色款式都跟菲比斯那身卷毛儿很搭。狼人穿丝袜听起来是有点怪,不过菲比斯是浅毛色,套上白丝袜之后有种纯白中透着淡黄的层级感,像一块打好的柠檬奶油,反而十分诱人。小毛线团儿好像对胸衣意见很大,不过就她那对小土丘,不用胸衣托起来能撩的动谁呀,只能委屈委屈了,当然还得小心别把毛儿卡进胸衣扣里。

要说这次购物哪点让威尔最满意,那必须是价格,菲比斯这一整身儿下来才四百多信用点,对威尔干瘪的钱包十分友好。虽然裙子面料是炼金术合成布,裁剪也不能说十分精细,但只花这点儿就能拿下也算相当实惠了。

“不……主人……这条项链,还是还给您吧!这个首饰太贵重了,我不能……”

少女双手伸向颈后想把“寒星与夏兰之歌”摘下来,结果她颤抖的手指连银链都捏不住,摸索了半天也没把绞扣解开。

威尔见她笨拙的样子,不禁露出微笑,贯穿右眼的伤疤被笑纹斩断,裂成三截,粗硬双手握住菲比斯毛茸茸的爪子,把它们掰开放回身侧。

“菲,放轻松,你能做到的。”

威尔轻抚着少女的肩膀和耳朵,把她因为紧张而弄乱的头发塞回发带。

“干咱这行儿,总得扮成各式各样的角儿,跟形形色色的对象打交道。大多数时候这两者都相当不讨人喜欢,但为了达成目的,我们必须如此。”

在傍晚时分的橙红色光辉下,那双灰白眼睛和菲比斯对视片刻,少女从其中看到了期许,还有……无奈?

原来主人也会感到不自在,但他还是咬着牙把一切都处理好。我也要忍耐,完成我的任务,不能让主人失望!

小狼人挺起胸膛狠下决心,冲威尔点了点头,接着通体使力,一股战栗感从头到脚传遍全身,就在她要遵循本能用“狗抖水”为自己今天的冒险开个好头时,却被主人一把按住了脑袋。

“才给你把衣服整好!不许扑棱!”

威尔按着少女的肩膀又给她整了整项链,为埋藏其中的防护术式注入巫力,这件名为“寒星与夏兰之歌”的项链额链两用珠宝是他的得意之作,威尔为它用上了当时他手头持有的全部八颗莫伊桑石——类钻石矿物莫桑钻取自帝国极北处亚摩克硫磺山顶端终年喷吐着审判之火的溃口,虽然价格比白钻低廉得多,但它们拥有比正品钻石更华丽的火彩和更强的巫术亲和力。经常被需要珠宝撑排场,却又没什么钱的巫师拿来装点巫法道具。

“寒星与夏兰之歌”在青年的触碰下闪耀出火彩与巫力辉光,今晚它会成为菲比斯的甲胄,护她周全。

“胖公爵”餐厅坐落于中央尖塔一层,是格伦费尔德装潢最豪华的高档餐厅,它的名字源自曾在这里就餐的第六代马特博罗公爵“暴食者”约翰·菲尔莫尔,传说老公爵壮硕的体格压塌了餐厅所能提供的最坚固的椅子,直到他们抬来隔壁铁匠铺的大铁砧,这位自称“食神”的贪吃鬼才终于得以享用他垂涎已久的格伦费尔德肉酱千层面。这次接待王都贵客的经历让濒临倒闭的餐厅声名鹊起,老板就借此将店名从“莫非老爹千层面”改成了“胖公爵”从此进军高档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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