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叫陈炜!
诶?我在给谁自我介绍呢?算了,不多深究了。
众所周知,我在生活中只是一个配角,毕竟身边有那么多优秀的人。
他们就像耀眼的太阳,遮住了我这样的小人物发出的萤火之光。
不过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活法,我虽然不起眼,但是也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也有自己喜欢的人。
没错,我喜欢的是一个叫孙玲春的女孩子。
虽然她有些胖,也不是特别漂亮,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我喜欢她,这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故事还要从我的小学时代说起...
“准备好了没?我数三十个数,你们快去藏好!”
在一个小广场上,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我是抓人的那个。
“快跑!陈炜你可别偷看!”
“我才不会玩赖呢!我要开始数了!”
“三十!”
.....
“四!”
“三!”
“二!”
“一!”
我数完数后,把眼睛睁开,发现面前已经没有人了,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
不过我充满着信心,因为我可是捉迷藏的高手。
于是我先在草丛附近仔细的找了一番,果然找到了躲在草丛里的小旭。
“哈哈!发现你了!”
被我抓到的小旭吐了吐舌头,然后佩服的说道
“害,果然是玩不过你。”
于是我和他一起继续找其他人,很快又找到了其他人,但是还有一个人没有找到。
她就是孙玲春。
那时我其实并不认识她,她是由别的人带过来一起玩的,毕竟小孩玩着玩着就熟了。
她跟着我的朋友一起过来的时候很是羞涩,一直躲在她身后不敢说话,因此我们也没有多注意她。
“竟然能逃过我的法眼,你们都不要动,让我亲自把她找出来!”
这可激起了我的好胜心,毕竟这片区域里我可是捉迷藏大王,怎么会找不到一个看起来像一个爱哭鬼一样的小女孩。
于是我跑出了广场,因为这里已经被我们找遍了,她绝对不在这里。
“会去哪儿呢?外面的地方可就大了。”
这时我才想起来,玩捉迷藏之前忘了给她说规则。
因为她是第一次跟我们玩,而且又十分不起眼,于是就忘了告诉她只能在广场里躲这件事。
不过我可是捉迷藏大王,她一个小鬼能躲到多远的地方去!
抱着这样的自信,我逐渐远离了这附近,朝着更远一点的地方走去。
一开始附近的景色还很熟悉,但是随着越走越远,我发现周围的建筑已经有些陌生了。
坏了,我这是走到哪儿了?
毕竟身为一个小学生,我熟悉的只是家里到学校的那几条街,其他的对我来说就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了。
我发现自己已经有些不认识路的时候,就打算原路返回,可是更麻烦的事发生了。
我转头发现,自己不知道回去的路在哪里。
此时的我看着马路上飞驰而过的汽车,人行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一时间有些心慌,脑子里也“嗡咙嗡咙”的。
“大家,你们在哪儿?”
我此刻已经顾不上找那个害我迷路的小女孩了,因为我自己也自身难保。
怎么办?我不会就被遗忘在这里吧?不会被什么专门拐小孩的坏蛋给抓走吧?
妈妈经常给我讲那些坏蛋的故事,可恶,现在想起来竟然有些害怕了!
我逐渐颤抖起来,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办,便蹲在旁边的电线杆下面,把头埋在膝盖里。
救救我!谁能来救救我!
我内心不断的呼喊着,可是没有一个人理睬我,在那些路人眼里,我跟旁边的垃圾箱一样不起眼。
就在这时,一个温柔的声音出现在我耳边。
“那个...你是陈炜吗?”
听到有人喊我名字,我有些茫然的抬起来头,因为低头的时间有些长,所以感到光线有些刺眼。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早就哭出来了,裤子上满是我的泪水。
叫我的人正是我要找的孙玲春。
她背着手有些紧张的样子,不过看到确实是我后便眼睛一亮,然后拉住我的手说道
“太好了,果然是你!大家都在找你呢!对不起,我不清楚游戏规则跑远了。”
原来她躲到广场外面一个地方,结果发现一直没有人来找她就回去了,结果从小伙伴那里得知我去找她还没有回来,她便和大家一起来找我。
见到终于有人来找我,我不禁大为感动。心里更想哭了。
“哇!我...还以为我被你们遗忘了!”
她见我哭了出来,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然后递给我说道
“真的十分抱歉!你先用这个擦擦眼泪吧!”
之后她拉着我的手回到了广场,我迷路的地方正好就在她家附近,因此她知道我的方向后才能找到我。
大家见我没事后也都松了口气,我也因为给他们添麻烦而不好意思的道了歉。
自从那次,孙玲春的样貌就深深的印在我的心里。
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是她从天而降,仿佛一个天使,拯救了我。
从那之后,我经常偷偷跟在她后面,尤其是得知她跟我是一个小学的时候还经常趁着下课时间去找她。
不过我只敢偷偷的躲在很远的地方看着她。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做事大大咧咧的我竟然会因为这么一个女孩而变得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从那之后,我和她便没有什么交集了,但是我心里却暗自决定,我一定要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和她班里的几个男生打好关系,然后得知她学习很好。
这着实让我有点沮丧,因为我学习很差,但是既然决心要把她追到手,那么自然不能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放弃。
于是我也努力学习,但是失败了,她去了重点初中,而我去的只是一个普通初中。
不过我没有放弃,一定,一定要和她在一起!
于是在三年努力后,我以擦边的成绩和她进入了同一所高中。
更幸运的是,我们还是同一个班。
在之后,又发生了种种事,我一开始以为她早就忘了我们小时候发生的那些事。
直到她成为我的女朋友的两个星期之后,她对我说道
“我一开始以为你还跟以前一样是个爱哭鬼,没想到你其实还挺有男子气概的嘛。”
她没有忘,得知这一点后我很高兴,那一天,可谓是最幸福的一天,应该来说,和她在一起后的每天都很幸福。
是的,对于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