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

作者:幻宇千叶 更新时间:2018/1/22 22:30:06 字数:10712

很多年以后,我有个称号叫作“勇者”。每个人都可以是勇者,只要你能承担那所谓名叫“宿命”的东西。当一切结束的时候,我准会想起自己第一天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过来的那个下午。

我以为我从不会去喜欢一个人,因为我曾经太卑微了,卑微到不敢去喜欢任何一个女孩,因为我怕被拒绝,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她拒绝我之前,我先拒绝整个世界。可当在我来的那一天,看到了一个女孩,我只记得她的头发,奶茶般的颜色淡雅之余却充满了冲击感,很美。后来,我知道,她也有个称号,叫“魔王”。

金星历623年,初春。在我来到异世界的第一天,我结识了她,因为一次见义勇为,不是我救她,而是她救我。

“看起来你像是从东方来的?能听得懂我说话吗?嗯……听得懂就好。你的身上的衣服真奇怪,但也没什么钱吧。其实呢,想赚钱很容易……你可别想歪了,我的冒险队伍里正缺人,要不要加入我?对了,我叫阿蜜莉雅。”她说。

我没有拒绝她的邀请,因为我要在这个异世界活下去。

离开原来熟悉的现代生活后,我加入了冒险小队,进入了另一种生活。以前的我只是一个学生,现在要用命来拼生活,这个钱不好赚,尤其是来自科技世界的我,不会魔法,不会武技,以前生活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

虽然我不习惯,但人会适应环境,一个习惯的养成,这个过程大概要21天。平常的日子是这样的,从工会里接到任务,买齐装备和道具,主要是道具和回复药剂,我还没有钱买合适的装备,只有一把短刀,没有护甲。我需要凭着这些装备,来打败任务里的敌人,有时是史莱姆,有时是哥布林。

因为我等级不够,也接不到高级任务。

有时的任务也不需要讨伐怪物,可能只是送个信,或者护卫商队,虽然赚不来几个钱,但没有什么风险。

阿蜜莉雅从不在乎钱赚多赚少,只要她每次做完任务,会来到酒馆里喝酒,满满饮上一大杯。她说,冒险者的生活就应该是这样的。

她把酒杯放在我面前,让我也来体验这种爽快的生活。

我对酒这种东西,向来是拒绝的,我见过酒馆里的人发酒疯,疯的很厉害,我不知道是真的疯还是假的疯,他们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我难以理解,更不想变成他们那个样子。人一接触酒精,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我想时刻控制我自己。

不过今天阿蜜莉雅救了我一命,我在讨伐哥布林洞窟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哥布林的陷阱,底下的坑洞插满的倒刺,阿蜜莉雅及时地在后面拉住我,而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似乎都能闻到坑洞里的粪便臭味,那些哥布林把粪便当做毒药用,涂满了木桩的尖刺。如果不是阿蜜莉雅救我,我已经死了。

所以这次,我没有拒绝她好意,喝下了她递给我的酒,酒意冲到了鼻子,和我想的一样,不好喝,但心里的感觉确实很爽,于是我习惯了这里,一个异世界应有的生活。

那天,我喝的大醉。第二天等我醒来的时候,阿蜜莉雅走了。她给我留下了一封信,没有详细说她要走的理由,只说,她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因为我太弱了,所以不能带上我,世界很大,也许不能再重逢,希望我可以多保重。

言尽于此,她没有说再见,可能是觉得以后再也见不到我了,所以没有必要。

我反反复复把信看了很多遍,她确实没有说再会的日子,我愣了很久,然后哭了起来。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聚少离多,能和一个人相处的时间太短,短到只有21天,我还没有习惯这里的一切,更没有习惯,没有阿蜜莉雅的日子。

我开始假装她还在,想着她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虽然很多都是教我如何去战斗,练习如何握剑,如何拉弓射准目标以及怪物的习性和弱点。但是我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回忆到我记忆中她面容的最后一秒,她喝酒的时候,我总算看不清她的眼神,也许她一直都是有心事吧,只是那时候我没有看懂,现在看懂了也无济于事了,只觉得心里有点苦涩,她说过的话,像是潮水那样来来去去。

虽然如此,但我还是要活下去,我又开始了一个人冒险的生活。

“其实10个金币杀5只魔物不算多,我是一个佣兵,你们雇我来,想必是要解决你们的麻烦。今年到处都有魔物,入侵一个村子不是小事,说句不好的,你们可能都会死。城里的工会价格又太高,你们才请我来,可做佣兵的,最讲究的公平,我做的冒着被杀的买卖,担着全村里人的性命,要是连10个金币都没有的话,这个生意,我是做不了的。”

要是换在以前,我实在想不出,这样的话会从我的嘴里说出来。但是没有办法,离开了阿蜜莉雅,我就要独自营生,没人再帮我在冒险工会里接到那些简单钱又多的任务。

我要开始冒险,真正的冒险。

“冒险者大人!我知道这个价钱是很公平,但是我全村里的人加起来的积蓄,也只有这么多了。”对面的村民苦苦哀求,已经跪了下来,手里捧着一堆银币、铜币,加起来也不过四五个金币而已,“求求你看在我们全村这么多人命的份上,救救我们吧!”

10个金币很多,但作为冒险者,装备的维修加上药剂道具和日常生活,都不算是小的开销,我不想拼命换来的报酬,只为微薄的一点收入。

所以这个时候,我知道,我绝对不能松口。不然一时心软,再三讨价还价,可能赚不到几个钱,连基本的生活都很难维持。

富有的冒险者真的不多,没听过做了一辈子佣兵的人,最后会发财,但要是真的在冒险中找到了宝藏,谁愿意过这样刀头舔血的生活呢?

“我们是真的没有钱了,要是冒险者大人不嫌弃的话,也只有……”村长苍老的面容,眼角流下了眼泪,他推出了一个小姑娘,面黄肌肉,肩膀轻微地颤抖,低着头不敢看我。

我真没想到是这么狗血一幕,更对这样乡下的女孩没有兴趣,连忙摆了摆手,“算了……我看你们也不容易,就这么多吧。”

不得已,我收下了他们的钱。我每一枚铜币都数的的很仔细,因为我以前听过一句话,通常拿了钱看也不看的人,他们的钱很快就会花光。

我想记下,我赚的每一笔钱。这是我在异世界养成的习惯,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很穷。

但当我真的算下来也不过是3枚金币的样子,比我预期的还要少,不过我已经接下了这个任务,就不会反悔。

佣兵最重要的除了公道,还有信誉。

我对侵扰村落的魔物,有一些情报,他们只在夜晚出现,喜欢吸血、会飞,样子像人但是獠牙很长,却能魅惑人类,无论男女,毫无疑问,是吸血鬼。村民很害怕这些夜晚的来客,在晚上从不敢出门,但是牛羊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吸血鬼吸干了牛羊的血,村民没有了生计,越来越穷,也就越请不来高位的冒险者,迟早有一天也许都会死。

对于这种不死的怪物,以我这样初学者的水准本来是毫无办法的,但我并不打算和吸血鬼正面对抗,我融掉了所有的银制品,包括村民的银币,做出一支箭头是纯银的箭,只有一发,所以我要绝对命中吸血鬼的心脏。

但我一个人还是没有把握,如果有牧师的话,会好得多,所以我需要组一个队伍,一个会圣光的牧师。

牧师一般都在教堂,有时也会参加冒险者的队伍,但是他们很贵,因为他们会治疗,关键时候是能救命的角色,没人会拿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牧师一般都很高傲,不仅仅是因为能治疗,还有他们身上的神职,在世俗里,神职甚至要高于军职,教皇的权力等同君王。

所以要请一个牧师,很难。

但我还有办法,不过是要退而求其次,教堂里有一个唱诗班,用来歌颂神,大多都是小孩子,如果表现突出的话,大概十五六岁就会被授予神职,成为一个真正的神官。

这些唱诗班的小牧师们还不算太难搞定,只要说一些好听的话就能轻易地忽悠出来,当然不能被其他成年的神官发现。

我很容易就忽悠到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因为她够单纯,够天真。

她叫瑞娜,出生就在教堂,父母不明,似乎是弃婴,被教堂收养,因为一出生就是教堂,很少和外界接触,所以很好骗……哦不,很善良。

我对她说,村民们的苦楚,怪物的可恶,如果她不帮忙的话,就会有很多人死去,那么这些罪都会加到她的身上,神都会知道,她就不是一个好孩子了。

瑞娜很担心,会被神知道她不是一个好孩子,嬷嬷们总说如果不是好孩子,长大以后就不能当牧师。所以她答应了,要帮我打败那些吸血鬼,解救村民。

当然,这也是有报酬的,我买了一根糖送给瑞娜,她吃的很开心。也就符合了佣兵的守则,这是公平的交易。

但后来有人说,我专门喜欢用糖果拐骗幼女,这实属谣传。

事情在瑞娜的加入以后变得简单起来了,我实在是小看了她,这个小牧师比我想象的要强。

后来我才知道,瑞娜的等级已经接近高级祭祀了,她出生的那个教堂在翡冷翠,从小受到教皇的神学熏陶,似乎有意要培养她成为圣女,这次是出来游学,身上受到的加护一并亮出来,神圣的光明力量顷刻间就消灭了所有吸血鬼,如果身后有洁白的双翼,那一定是天使下凡的样子。

消灭了吸血鬼,我的任务就完成了,按理说我该找村民拿到赏金,但是在这件事上,我和瑞娜发生了分歧。

“村民本来就那么可怜,你找他们要钱的话,他们就活不下去了……”瑞娜心地善良,但是也给我造成了麻烦,我一开始就是以“解救村民”的理由把她忽悠加入到我的队伍里,现在这个理由在这里,我不好反驳。

我只好继续忽悠她:“这个世界上的基础,就是交易制度,比如我会做面包,他会做衣服,我想穿衣服,就可以用面包去交换,而不是自己去学习如何做衣服,这是交易制度的好处;佣兵制度也是这样的,农民种地收取粮食,冒险者受雇驱赶魔物保护村民,以此来交换,冒险者吃得起饭,才有力气保护其他人,农民就能种更多地,多余的粮食卖钱,人们才会过得更好;所以重要的,不是我收了村民的钱,而是我要维护这个制度,他们给钱,我办事,这样大家才能过得更幸福。”我重新理了理逻辑,其实本来就没什么逻辑,我只是故意绕了个圈子,把瑞娜给绕糊涂了,“明白了吗?”

“明白了。”瑞娜似懂非懂地说,但是她又想了一会:“还是不要收村民的钱好不好?我帮他们还给你钱。”她想清楚了,双眼看着我,坚定地说。

“你有钱吗?”其实我知道她没钱。

“没有。”瑞娜摇着头说,“我可以你打工,你给我薪水,我帮他们还钱。这样可以吗?”

“嗯!”我眼睛一亮,“当然可以。”

这是个不可多得的机会,我的队伍里,有了这样一个高级牧师,实力就大大的增加了,一个好的牧师也能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队伍。何况,她还这么可爱。

我给她开出的薪水是一个月一个银币,以我之前和村民谈好的价格,是十个金币,村民已经给了三个金币,就是剩余七个金币,也就是70个银币,她需要为我打工70个月才能抵消这笔债务,也就是将近六年。

其实后来,我也有做过一些赚钱的任务,但是瑞娜一直都是拿每个月一个银币的底薪,这个契约乍看起来,似乎不太公平,但瑞娜一直相信,维护契约本身的诚信,是神职人员的基本道德,这比拿多少钱都更为重要。

我喜欢这样队员,工资少也不会有怨言,而且还很有用。

相比起,我的下一个队员的花费之大,瑞娜简直就是天使。因为我冒险小队下一个队友,是一只龙,龙是最爱财宝和宝藏,它们以收集任何闪闪发光的东西为乐。

这只龙大概有四百多岁,但体型很小,只是一只幼龙,按照人类的年纪,可能就四五岁的样子。我诱拐她的方法是蜂蜜……哦不,实际上,是我救下了这只幼龙,因为她当时就快要饿死了。

很难想象,一只龙会饿死。那是在一个很深的洞窟,我迷了路,在黑暗中看到了一对金色的瞳孔亮了起来,然后幼龙的头蹿了出来,就像是一只小猫一样伏在我的面前。

“请问我可以吃你吗?”这只幼龙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你吃人以前,都要问能不能吃吗?”我吓了一跳,却也很好奇。

她有些脸红:“我没有吃过人。”

“那你吃过什么?”

“吃奶……”幼龙用奶里奶气地声音说。

“哪你的妈妈呢?”我问。

“不见了。”她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鼻子抽了一下,很可怜的样子。

“那你以后跟着我吧,我给你东西吃。”我觉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因为我看到了幼龙背后,那巨大如山的宝藏,全是金光闪闪的金币。

所以,我说交易制度很重要。

幼龙的名字叫佩琪儿,是一只金龙,在龙族里,金龙是有强烈正义感的龙族,喜欢帮助弱者,也勇于挑战,可以算得上是世界秩序的守护者。

不过佩琪儿还太小,连成年龙十分之一的能力都没有,何况……她还不吃肉。

不吃肉,是不会有成长的,我一直都这么认为,也不理解素食主义者的心境,但让一只龙不吃肉,那实在是太残忍了。后来,这只龙尤其喜欢吃甜食和肉,这几乎占据了我日常消费的三分之二,而龙的作用,却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大。

因为这只幼龙的性格太胆小了,准确的说是太害羞了,她十分怕生,对人类还是怪物都不例外,作为战斗力的价值为5,只能当吉祥物一样摆着,偶尔能喷个火助助兴。

作用也仅此而已了。

实际上,我收获最大的是龙族的宝藏,佩琪儿并不知道金币的价值,以及宝箱里一系列的史诗级装备的用处,对她而言,不过是可有可无的收藏,有时候她还会吃点闪闪发光的金属来充饥。

可是这样大的宝藏,放在人类的世界里,那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这个时候大陆上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决定了这笔钱的用途,那就是魔王军出现了。魔王的势力,自人类开始以来就没有消失过,只是隐藏起来,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一直发展,等到人类堕落到一定地步的时候,魔王就会出现,带领魔王军再次归来。

大陆上各处都燃起了战火,魔王军肆虐,一个属于英雄的时代来临了。

我有了这笔钱,组建起了自己的佣兵团,招募了许多士兵,准备干一番大事业,那就是对抗魔王,这是很多人的梦想,那意味着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荣耀,没有什么比打败魔王更能适合男人去做的事了,这个世上任何的荣耀,和打败魔王比起来,都算不了什么。

然而我讨伐魔王的第一战,就受到了挫折。

魔王麾下有许多魔物,吸血鬼也在其中,我以为有了上次对付吸血鬼的经验,这次就不怕什么了,却没想到,遇上的吸血鬼并不普通。

那是一个幽深的城堡,我们受到了突袭,一群嗜血的蝙蝠冲散了我们的队伍,我也和队伍走散了,传说这里的城堡内有几千年的血族亲王,但我并不怕,我对此早有准备买下了一件“圣物”,受过圣光加持的大宝剑。

我来到了一个深红色的房间,里面没有我所想摆放着的吸血鬼的棺材,而是一张柔软的大床,周围有许多玩偶,还有一面很大的镜子,以及贵族少女华丽的衣服,但是里面没有人,可这里明明有人生活过的痕迹。

也许是一个陷阱,可当我想走出这里的时候,进来的大门已经消失了,我被困在了这个房间里,也找了很久,没有发现其他的出路。

我的“圣剑”并没有派上用场,也没有建立一番功业就要死了,杀死一个人类并不需要那么麻烦,饥饿就可以了。

不知道是过了多少天,也许可能也没有多久,人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对时间的概念也很模糊。我在模模糊糊之间,看到了一个金发的女孩,她蹲在我的面前,看着我,看的很仔细,她在观察我。我眯着眼睛在装睡,不敢轻举妄动。

这个女孩是一个吸血鬼,穿着黑色的长裙,袖口是深红色,胸口系着暗红宝石,不过是个平胸,眼睛透着迷人的紫色,她想咬我,但像是找不到下口的位置,左右看了看,还是看准的脖子。

我不想让她得逞,于是转了个身装作继续睡觉,捂紧了自己的脖子。

她也似乎并没有打算惊醒我的样子,只是小心地寻找下一个机会,但我身上穿着坚固的盔甲,无论哪里都不好下嘴,还是把目标看准了脖颈的部分,她轻轻地拉开我的手臂,像是怕我醒来。

其实我不知道她有什么好怕的,但我一个要死的人,也没有什么好怕的。看着那张逐渐凑过来的脸,我睁开了眼睛,亲了上去。

吸血鬼女孩没有咬到我的脖子,我亲吻到了她的嘴唇,和人类女孩一样的细软,不过没有什么温度,但吻过一会后,她的嘴唇,包括脸和精灵似得尖耳朵都发红发烫了。虽然反应慢了些,她推开了我。

和我想不一样,这个吸血鬼少女像是没什么力气,一副病弱的样子,见推不开我,就哭了起来。小孩子哭起来,真是没有办法。

我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弄哭了一个吸血鬼女孩,于是便安慰她起来。

“你别哭呀,我给你好吃的,有糖果……”

以前我屡试不爽的招数,对吸血鬼并没有用,也许她只对鲜血有兴趣。

为了安抚她,我说了很多好话,渐渐地她也不哭了,和我聊起了天,数落我的不对。说我没有受到邀请就闯到了她的房间,这样一点也不绅士,如果下次要来,必须要有邀请,不然就不符合贵族的礼仪。

我说,我不是贵族,也没有恶意。只是来讨伐魔王的。

她说,她不是魔王的手下。她的名字叫,古薇黎。

然后,又跟我说起了她的身世,两百年前她是一个大贵族家庭,但是父母都被吸血鬼杀害,自己也变成了吸血鬼,从而觉醒了能力,能够穿越到镜子里,于是躲了起来,这一躲就是两百年,醒来的时候第一个见到的就是我,但肚子太饿,所以想要吸我的血。

我很诚恳地说:“你真是非常的可怜,我很同情你,我可以给你一点血填饱肚子,但我不想变成吸血鬼。”

“好,我只要一点点,真的一点点就可以了。”

然后,她咬破了我嘴唇。说来也是不巧,瑞娜和佩琪儿在这个时候,也找到了我。她们看到我的时候,有些目瞪口呆,而且还很生气,说我偷吃、不要脸,而且还和一个吸血鬼接吻,简直就是叛徒,然后就哭哭啼啼地跑了。

原来,我身处在一个镜子的世界里。她们从外面打破了镜子,把我救了出来。

而我的队伍里,居然多出了一个血族女孩,算是我收留了古薇黎,因为她的城堡在镜子破碎以后,就崩塌了,也算是我的错,没有事先收集好情报,无端的拆了她的家,让她无处可去了。后来我也和其他队友解释了,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被原谅。

我身边的幼女越来越多,这真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出门打仗,带着几个幼女,这怎么行,难道我和敌人一对阵的时候,要先照顾好身边的几个小女孩,然后再派兵杀过去?我并不想成为异世界的萝莉控,我需要有力的队友。

这时,我想起了阿蜜莉雅,但她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我忽然想起,她的离开已经是很长的时间了,但我依然会时不时想起她。有时候,我们总会无端想起一个人,她让你对未来充满了期许,却没有活在你的未来里。

我不知道此刻阿蜜莉雅在哪里,也许她也身处战火,但不知道,她看到如今的我,会不会肯为我留下。我想变得更强,也许有一天,她会回来吧。也许。

就目前而言,我的佣兵团至多是一个D级水平,我需要更多的盟友,但我的威望不够,很少有会加入我,因为等级还不够,我的佣兵也去不了前线,但不去前线就没有办法有战功,能吸收加入的人也就更少了,这时候钱也花的差不多了,再扩充兵源的话,我可能就要解散这支佣兵团了。

好在,我想到了另一个选择,精灵。

精灵善于弓箭和魔法,阵营算是中立,而且精灵生性自由,人类想雇佣一支精灵军是很难的。让我有这个想法的是,我遇到了一个精灵少年,他说他愿意帮助我。

他叫爱米德,自称是精灵王的后代,我和他在一片樱花林中,一见如故。他的弓箭很好,例无虚发,拉弓的姿势带着精灵一贯优雅美丽,三百米外,穿透九片樱花瓣,钉出了他的名字,虽然是精灵文,我看不懂。

我欣赏他的箭法,邀请他加入我队伍,他欣然答应,和我共谈天下大事。

他是个不一样的精灵,有着精灵的高贵,却没有精灵的骄傲,他举止优雅古典,却又不拘束小节,能跟我喝着一碗又一碗的酒,不过他喝不过我,很快他就醉了。

我以前不喜欢喝酒,但我也发誓,我不想再醉,因为我不愿意,等我酒醉醒后,再有人会离开,所以我一直在练习喝酒,爱米德自然没有喝过我,他毕竟是一个精灵,平时喝着淡水清酒的种族,虽然经历了人类世界,但是酒量没有那么好。

他喝醉了,散乱了头发,很长很长的头发,铺洒在草地上,如丝缎一样,黑色头发的光泽,仿佛是条银河。我不禁看的有些呆住了,没忍住偷偷的摸着他的头发。心想,每个精灵的头发,都是这么长的吗?

我们在星空下对饮,他平躺,眼神朦胧,向我说着他的心事。他想成为王,精灵一族的王。只是那时候,我不知道,精灵一族只有女王。

“好啊,我帮你。”我想帮我的这位朋友,他是我在异世界为数不多的朋友。

“那要是有一天,我当了精灵王,我也帮你,帮你打败魔王!”他转过头看我,“但是,我们精灵族从不轻易帮别人,除非……你娶我的妹妹。”

“好啊!”那时,我也醉了,酒代替了脑子说话。

“那你可不要反悔。”他直直地看着我,眼睛里像是有什么在涌动,“三天后,来银月森林,最高的那颗大树下,我在那里等你。”

“好,那三天后,我来娶你妹妹。到时候,你可别不愿意。”说完,我酒意上来,就睡了过去。

其实我酒量还是不好,这次以后,我就戒酒了,因为喝酒以后,就控制不了自己,连同说出话的话,都不是自己的了。

那个约定,后来我反悔了。

不是因为我未曾想到,爱米德的妹妹,就是指她自己。而是因为,我对这段记忆,一直没什么印象,我忘了自己说过的话,也忘了自己做的事。酒会误人,也会误己。

那个精灵少女,在森林的古树下,等了十天,她穿着好看的衣裳,精灵的羽衣,白纱银冠,精灵绝美的脸庞,只留下了一滴眼泪落在了树根,结出了一颗相思的草。

我始终不明白爱米德的离队,最后只能归结为,他是一个精灵,只喜欢自由吧。

先知们称梦为征兆,还有人把梦当作是内心的欲望。

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常常做一个梦。我梦到了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就是我穿越以前的世界,我居然从梦里惊醒过来。心里对那个世界,居然感到了害怕……如果仔细算算,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六年了。

按我现在这个年纪,如果还活在以前的世界,最多也不过是在读大学吧。而现在的我,做着每天打打杀杀的生活,赚着一点小钱,如果我想,也许可以买下一座庄园,过着老爷一般的生活。

环境真的能改变人,我以前绝不会想到,我现在是这个样子,也许我们都会变成和我们想象中截然不同的人。我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这些真的是我想要的日子吗?我忽然感觉很累了。

那一日,我望向远方的山脉,风卷云,像是家乡的风,带来了熟悉的味道。我想家了,内心产生了属于一个异世界来客的孤独,而无处排解。

这种孤独的感觉,在我身边的朋友离开后,越来越明显。

爱米德离开我之后,第二个离开我的,是瑞娜。她是最早和我在一起的队友,我也算是看着她长大,但是我们的合约到期了,那7枚金币已经付清了,整整5年零10个月。她是个守诚信的人,接近六年里,她只要了7个金币,我想她拿这七个金币,只是对于契约的遵守,对于一个信奉神来说的圣女,她并不属于我。

可她以前,就像个小尾巴一样,我走到哪里,她都会跟着,有段时间我还嫌烦,一回头,她就低着脑袋,也不说话,怕我责备她。可现在,她要走了,我用多少金币,都留不下她。

我问她:“为什么要走?不走可不可以?”

她说:“因为对神的信仰,我要回去了。”

“背弃信仰行不行?”

“不行。”她严肃地说。

“我爱你。”我也严肃地说,“你嫁给我吧,不要走了。”

她呆住了,沉默了很久,然后摇了摇头,哭着跑掉了。

我不是说假话,我是真的想娶她,但……我被拒绝了。其实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背弃,唯独信仰不可以。我说不清楚,信仰是什么东西,也许它能让人相信苦难的价值,但于我而言,苦难并没有价值,只是你不得不去承受罢了。

第三个离开我的,是佩琪儿。作为龙来说,她还非常的幼小,但是实际上,她已经是四百多岁了,在忽然有一天,她像是得到了启示,望向了一个方向,发出了龙吼,仿佛在回应什么。然后她告诉我,她要走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在召唤她。

那个时候,她像是忽然长大了很多,不再是小孩子的摸样,我长久以来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她是龙,不管她是否是一直幼龙,她已经四百多岁了,所拥有的知识和力量都要远超过我。只是她一直以来都像是小孩子一样在我的身边,我赶不走她,也留不住她。

我问她:“为什么要走?不走可以不可以?”

她说:“没办法,我一定要走了。”

“不听他们的行不行?”

“不行。”她认真地说。

“我爱你。”我也认真地说,“你嫁给我吧,不要走。”

她只是笑了笑,她没有答应,她张开翅膀,飞向了远方。

我也知道我无法说服她,因为她是龙,我是人,我们是不同的。我只是一个能活一百年的人类,怎么能猜透一只活了四百年的龙,这是两种活在不同尺度的生物,对于龙来说,人类就像是孩子吧。可是…算了,还是没什么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终究是不能留住。

第四个离开我的,也就是古薇黎。其实并不是她离开我,而是我离开了她,因为这时候,我已经看明白了许多,身边的人一个个的离开,我知道,她早晚也会离开我,这时候,我觉得倒是无所谓了,像是忽然想开了,于是开始疏远古薇黎。不和她说话,不再给她吸血,久而久之,她对我也就失望了。

这件事,纯属是我自己作的,当她有一日真的消失不见的时候,我又懊悔起来,我以为什么事都会变,我希望一切都不要变,但其实是我自己先变了,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我觉得很对不起古薇黎,她是那么怕孤独的一个人,孤独的在镜子里睡觉,有时醒来,只有空荡荡的城堡,然后对着镜子,自己和自己说话,左手假扮玩具熊和自己玩。故意不理一个曾经孤独到成为吸血鬼的女孩,实在太残忍了。

我甚至没有和她告白,她就消失在了我的日常里。

我又变回孤零零的一个人了,但这时,我心里的热血已经熄,虽然我还年轻,但经常感叹自己像个老人。

于是,我决定最后再热血一把,我要去斩杀魔王。

曾经我以为魔王会是恐怖的怪物,长着山羊的角,爪鱼般的胡须,青铁的面容,尖刺的利爪,背后是恶魔喷涌的火焰,实际上,魔王不过是一个称号,你可以叫魔王,我也可以叫魔王。

阿蜜莉雅也可以。

我开始相信,那叫作宿命的东西,最后要逼所有人走向诸神的战场,你我不过是其中的棋子。

在我的梦里,我梦见一个影子坐在冰冷的王座上,我拿着属于勇者的剑,刺进了她的胸膛,那一日,我斩杀了魔王,万民欢呼。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我真的见到了阿蜜莉雅坐在冰冷的王座上,但我没有勇者的剑,也不敢上前去挑战她,更不敢相信她是魔王。

“你来了。”她露出了笑容,“是来杀我的吧?”

“为什么……你会是魔王?”我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我一开始就是魔王了,你呢,是我召唤来的,其实我是想让你帮我的……但我觉得你太笨了,就没带上你。”她看着我,像是在重新审视我,“现在看,你成长了,也变得厉害了,真是后悔啊。不过没关系,如果这个结局是注定的话,由你来动手,也很好。”

我问她:“不当魔王好不好?我们可以回到过去。”

她说:“不行哦,这是命运。你杀死我,你就通关了,你就能回到你原来的世界去了,这不是你想要的吗?”

“我不回去了行不行?我只想留在这里。”

“不行。”她看着我。

“我爱你。”我看着她说,“你嫁给我吧。”

“好啊。”她答应了。

没想到,我的求婚第一次被答应了,我愣了一下。

但是她接下来又说:“不过这一世不行,得下辈子了。你要不来杀死我的话,我就要杀死你了……我可不会手下留情,你知道的。”

“没关系,来吧。”

那天晚上,我又喝了酒,喝的烂醉。酒馆里,到处都是在传颂“勇者”的事迹,因为魔王死了,而预言中,能杀死魔王的人,只能是勇者,所有各种传说都出来了,有人自称是勇者,有人自称是勇者的伙伴,他们到处歌颂自己的事迹,如何杀死了魔王,说的绘声绘色。

“哼,不过是魔王。”邻桌的一个少女说着,她的衣服与众不同,是羽绒服,手里握着手机,自言自语般地说,“打败魔王,我就能通关回家了吧。”

“看起来你像是东方来的?能听得懂我说话吗?嗯……听得懂就好。你的身上的衣服真奇怪,但也没什么钱吧。其实呢,想赚钱很容易……你可别想歪了,我的冒险队伍里正缺人,要不要加入我?”我把一杯酒洒在了她的面前,引起了她的注意,微笑地说:“对了,我叫阿修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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