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伊琳娜你下午有什么安排吗?”马克问道。
“我想大概没有,怎么了?”
“你刚来白塔城,我想带你到处转一转,熟悉一下。”马克诚挚地邀请到。我的心里生出了一丝警觉,正想要拒绝,但转念想到刚才都已经说了下午有空,现在再拒绝就有些不太礼貌了。
“我很乐意。”于是我答应了下来,总之到时候留点心眼,不要再引起误会就好了。
“哦,对了,请问你会骑马吗?”马克突然想到了什么,不好意思地说到,“汤姆下午有事要忙,所以没有人可以驾车了。如果不行的话。。。”
“当然可以,”我自豪地挺起胸膛,“不管是绅士的骑法还是淑女的骑法我都会。”所谓绅士的骑法就是正常的两腿分开跨坐在马鞍上,而淑女的骑法则是使用一种专门的鞍,侧坐在马上,不用把双腿分开来。后者是我在家教课中学的,而前者则是我在多年的狩猎活动中练习出来的。
在我的老家斯维涅格勒,打猎是一项从贵族到平民都十分热衷的事。我从能骑上小马时就已经开始参加狩猎了。在过去,蜘蛛网一样的帝国马路还没有把斯维涅层层包裹住前,北民们世代居住在森林边的空地旁,从森林中获取生活所需的一切。我祖先的宫殿“枫木堡”最初也建在斯维涅森林中,以林木为高墙,以野兽为卫士,直到帝国的燃烧弹将一切焚烧殆尽。
在北方的信仰中,林场代表着神圣的家园与猎场。所以在帝国的殖民进程中,大片神圣的森林遭到了摧毁,帝国试图磨灭北民的文化与传统,冠以帝国式的思想,结果引起了预料外的激烈反抗,最后不得不与以斯维蒂家族为首的北军妥协,北方的传统也得以保存。自那以后,在森林中狩猎就成为了北方人反抗与斗争精神的象征。
扯远了,总之,最开始身为室内生物的我之所以会同意参加打猎这种户外运动的唯一原因就是我以为我可以摸到真的火枪,结果大人们以我年龄太小为由不让我碰火器。不过也是如此才让我发现了骑马的乐趣所在。在别的女孩们骑着小马慢悠悠地跟在队伍后面闲聊的时候,我在与男孩子们比赛骑马和用小弓箭射野兔的脑袋。我十分享受策马奔驰时拂过脸颊的微风,眼前的景物转瞬之间就落于身后,那种极速的感觉令人上瘾。尽管经常有大人来警告我们在森林中骑得这样快迟早会有一天会摔断脖子,但我们总是嘻嘻哈哈地一笑而过,从不放在心上。
“那真是太好了,我这就去备马。”马克说着站起了身,我把他送出门外,然后从衣柜里找出了一套宽松些,更适合骑马的衣服换上。其实我也有骑服,只不过现在它们都待在我北方的家里,因为我觉得我在学校里不可能骑马,就没有带。这时我想起了伯德小姐告诫过我的话“宁可带了用不上,也不能要用了却没有带”,真是一个富有智慧的女人啊。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楼下的马蹄声便下楼了。马克骑着一匹颜色与他的头发相近的白色小马,后面跟着另一匹栗色的小马。见到我,马克灵活地从马背上翻身跃下。我走上前,突然想到之前拉车的明显不是眼前的这两匹小马,所以它们不是从马车上卸下来的,难道马克在哪里还有一个马棚?
似乎看出了我脸上的疑问,马克解释道:“拉车的那两匹马太大了,不适合你我,所以我回家把我平时骑的小马牵过来了。”
回家?嗯?从刚才他出门到现在好像也就过了不到半小时吧。说起来,学校附近这里并没有马棚,也没有可以停车的地方,那么汤姆平时到底是把那架马车和马儿停在哪里了?
“你家离学校很近吗?”我不由得问道。
“哦,我在城里时住的房子离这里挺近的。”马克回答道,神色非常自然,但是在我听来却非常的不同寻常。
“在城里时住的房子?”
“就在苹果湖路,学校放假时我一般都住在那里,毕竟宿舍还是不如自己的房子住着舒服。汤姆每天也是回那里去住的。”马克解释道,“既然说到了,不如我带你去参观一下吧,我们家的花园是这附近最大最漂亮的。”
“好啊。”我没有多想就跳上了小马,朋友间互相拜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就算是按照最严苛的社交礼仪也不能指责什么。甚至客人在主人家就这么住个几个月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毕竟以马车的速度,若是想拜访一个住的远些的朋友,可能在来回的路上就要花掉十天半个月。总不能要客人在马车上颠了半个月,到了以后喝个下午茶就走人了吧。
尽管马克说“在城里时住的房子”,实际上那栋房子坐落在城郊。我们沿着林荫大道走了大约十分钟,我就能从繁茂的树叶间看见那栋大别墅了。房子的外墙漆成了一种偏黄的白色,看起来十分顺眼,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我认不出房子的建筑风格,但我能看得出这栋别墅的设计者花了大功夫让它在庸俗的暴发户风格与古板的老贵族风格之间取得了最佳的平衡,显得富丽又大方。
“我们到了,卡尔斯菲尔德,我爸爸亲自设计的。”马克自豪地宣布道,他欢快地跃下马背,把缰绳顺手递给了前来迎接的仆人。另一个仆人想要搀扶我下马,我向他摇摇手表示不用,然后灵活地自己跳下了小马。
“来吧,我想让你看一下我的游戏室。”马克兴奋地拉着我直冲向大门,果然小孩就是小孩,有人一起玩就会很开心。像极了我以前带同学回家玩,一进门就直奔电脑的样子。
一进门就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尽头是通往二楼的楼梯,两侧的房间大多房门敞开着,只有一扇门紧紧地关闭着,我看到房门上还落了一把锁。于是我好奇地询问马克那间是什么房间。
“那是我爸爸的书房兼工作室,他从来不让我进去,也不让别的任何人进去。”马克如此解释道,但这只让我的好奇心更加强烈了。拜托,做禁忌的事,进不让进的门和打烂房间里所有的易碎物品是每一个冒险者都有的爱好。更何况,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这扇紧闭的木门后面绝对隐藏着一些什么东西,我必须要进去看看。
“那你难道从来没想进去看看吗?”我带着不良的居心问道。
“没有,”马克摇了摇头,像只天真的小象,“我爸爸说我不应该进去。”
“得了吧,难道你爸爸说不能进就不能进去了吗?手和脚是长在自己身上的,只要你想,就一定能去做的。还是说只是你不敢,才给自己找借口啊?”我开始怂恿他。
“这,我不知道,感觉不好吧。”马克涨红了脸想要辩解,但明显能够看出他已经有些动摇了。
“你已经是大人了,你可以自己做决定。”我继续在他的耳边恶魔低语,“况且,你说不定能在那里找到一些他失踪的线索呢。”
此话一出,我看到马克原本犹疑不决的目光立刻变得坚定了起来。我不由得感到了一丝内疚,果然还是不应该用这种方式去诱惑他。万一里面真的什么都没有,那就。。。
“可是我不会开锁呀。”马克刚下定决心就又犯起了难。
我凑近房门上挂着的那把锁看了看,发现这是一把密码锁,就像是行李箱上那种,有几个字母可以转来转去的那种锁,只不过这把锁上面刻的不是字母或者数字,而是汉字。
“我觉得我可能可以打开。”我转头看着马克说到,“这上面刻着的是我家乡,也是你爸爸家乡的文字。”
“真的吗,怪不得这上面我连一个字母也看不懂。”马克也凑过来看了看,然后摇了摇头。
我拿起密码锁看了看,上面一共有四个格子,每个格子上有12个字可供选择。对于看不懂汉字的人来说,这上面的图案简直比魔法还要神秘。但对于我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我转了几圈,很快就发现了一些连起来可以组成一个四字词语或成语的字,像是“马马虎虎”,“东南西北”之类的。我试了试,发现都是错的。这时候就要发挥一下从前破解手机密码的智慧了。没有数字,所以不会是日期,没有字母,所以不是缩写。
我又把转了几圈,突然发现了一个可能的组合,马克西姆,也就是马克西米利安爸爸本人的名字。我转出马克西姆这四个字,然后按了一下按钮,于是这个锁就顺利地“咔哒”一声打开了。
“这么快?”马克惊讶地看着我,“才不到十分钟呐。”
我骄傲地撩了一下披着的长发,昂起头说到:“那当然,哼哼,我的智慧岂是能够小觑的。”
马克小心翼翼地拧着门把,房门推开了一条小缝,一股旧书和灰尘的味道扑面而来。我们俩轻手轻脚地溜进了房间里,然后关上了房门。尽管明知道不会有什么人来打扰我们,但房间里寂静的气氛却还是让我们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屋里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线,我努力睁大眼睛,适应着这里的亮度。黑暗中,我听见马克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我捏了捏他的手,提醒他,他并不是一个人,所以用不着害怕。
“马克,你知道这里哪里有窗户吗?”
“应该有吧,我找一找。”我们在房间里四处摸索着,试图找到窗帘的所在。
“哦,我找到了,伊琳娜,窗帘在这儿!”
然后马克刷的一下就把我的裙子掀了起来。要不是我一下子找不到马克的脸在哪里,我当场就要甩他一巴掌,不,两巴掌,一是为了他的无礼举动,二是为了他把我的裙子当成窗帘。
我沿着墙壁一路摸索,终于摸到了什么东西的布边,我又往下摸了摸,感觉像是流苏,应该就是窗帘下面缀着的流苏了。我抓住厚厚的窗帘布猛的往两边一扯,“刷”的一声,阳光瞬间充满了整个书房,室内变得亮堂起来了。马克和我重新回到了光明的世界中。
“女子 耳!啊!你为什么打我?”马克委屈巴巴地捧着被我响亮地扇了一巴掌的小脸问道。
“因为你家的窗帘不是往上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