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书房里出来,正好碰见汤姆从大门走了进来。他穿着卡其色的猎装,背着一支步枪,手里还提了两只灰色的大野兔。看到我,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露出了一种神秘的会意的笑容。
“下午好斯维蒂小姐,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您,请原谅我粗鲁地从正门闯了进来,让您看到这样的场面,”他摘下帽子向我鞠躬,一边把两只血淋淋的野兔藏到了身后,“我原本是想到厨房里让厨娘处理它们的。”
一般来说,大户人家的房子都会有正门与后门,正门是给主人和主人的客人们走的,而仆人和下仆们(为了和通常是中产家庭出身的贴身男女仆区分开来,在这里我统一用下仆来形容所有其它干诸如做饭打扫等杂乱活计的男女仆人)除非是正在服侍主人,否则只能从后门进出。所以要么是马克家没有这个规矩,要么就是汤姆在这个家里的身份远高于一般的仆人,所以他被默许即使没有在服侍任何人时也可以使用正门出入。
“哦,汤姆,我可是斯维涅格勒来的,真正的北方人,在我们那里打猎就像散步一样稀松平常,你大可不必这样。”我笑着回答到,一边偷偷地瞥了一眼马克,他看起来已经习以为常了,不管是走正门还是血淋淋的猎物,“我也想看一看你打到了怎样的好猎物呢。”
闻言,汤姆自豪地笑着向我们展示起了他的战利品,一公一母的两只野兔,其中一只的长脚还在抽搐着,看样子刚去世没多久。
“前几天厨娘和我说肉快用完了,我就让猎户给我们送点肉来,结果他却和我说最近林子里什么也打不着,‘好像全林子的动物都回老家探亲去了’,他是这么说的。所以我就想自己去看看。今天在那里转悠了半天,果真连个蹄印也没见着。然后我就打算回家来和少爷报告这件事,结果在回来的路上碰见这两个家伙,”汤姆说着晃了晃手里的兔子,“想要偷吃我没吃完的午饭,就被我结果了。”
两只兔子的外表看起来并无大碍,只有脖子上被划开了一道致命的伤口,大概是先被砸晕了然后再放了血才去世的。啧啧啧,可怜的兔兔。
“现在外面天色也有些晚了,卡尔冬少爷,您不邀请斯维蒂小姐留下来作个客吗?”汤姆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还向我眨了眨眼睛。不是,你眨个啥呀?我正想委婉地拒绝,刚才一直默不作声的马克却发话了。
“现在这个时候回去确实有些晚,万一遇到些强盗野兽就太危险了,所以伊琳娜还是今天就留在这里吧,好吗?我们晚上可以一起玩!我有好多好多玩具!然后明天早上再让汤姆送我们一起去上学!”马克抓住我的手,热切地看着我,如果他有尾巴的话,现在一定摇的特别欢。
我看得出马克真的很希望有一个同龄的伙伴来陪他一起玩,毕竟作为两世独生子女的我也很能理解没有小朋友能一起玩的孤独。马克虽然有汤姆,但作为管家,汤姆也必定不可能时时都陪着他一起玩耍。一个孩子没有玩伴大概是世界上最悲伤的事情之一。
“好吧,那么就先谢谢你的热情招待了,马克。”我只好答应了下来。
“好耶!”马克怕我后悔似的,立刻挽起我的手臂,热烈地邀请我去下午没去成的游戏室看看。我听到身后汤姆马上就有条不紊地安排起了我入住的事宜。汤姆确实是个能干的管家。
过了一会儿,马克正在向我展示他一整套的会自己移动的全彩魔法小锡兵部队收藏时,游戏室的门响了起来。
“进来。”马克头也不抬地应道,他正忙着给小锡兵们排列阵型来攻击扑克牌国王和他的积木马车城堡。一队穿着紫色制服的锡兵已经用野战炮轰塌了城堡的一个轮子,所以它现在歪倒在了一边,露出了空虚的底部。趁此机会,一个魔法师悄悄地潜入到了马车的内部,希望用他强大的法术在城堡的墙壁上打开一个巨大的缺口,好让他的同袍们攻入内部。然而就在这时,一群巡逻的弹珠卫士发现了他,他们把他撞翻在地,情况十分危急。
“卡尔冬少爷,斯维蒂小姐,晚饭准备好了。”一个下仆走进来说到。
“晚饭!”马克欢呼着冲出了房间,中途还冲翻了一队排成了密集阵型的骑兵。我也赶紧站起身,结果不小心撞塌了扑克牌国王先生的城堡,导致它的一角被房顶压折了。
嗯,本来它也不是什么好人。我耸耸肩,决定不去理睬国王呼救的眼神,径直走向了餐厅。
马克家的餐厅很大,有一张摆在正中间的长条形大餐桌,两边的墙壁上挂着让人心情愉悦的漂亮风景画。正对着下首位的墙壁上则挂着一张超巨大的画,上面画的是一对盛装打扮的青年情侣站在一座巨大的白色建筑前,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白塔。他们的脸略微侧向观众,眼睛却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对方,嘴角带着一抹幸福的笑意,似乎随时都会拥吻在一起,这真是一副世界上最温暖的画。
“这是我爸爸妈妈的,他们叫它‘结婚像’,也就是他们结婚时画的画像。”马克为我解说到,他抬起头注视着画像,似乎在回忆着美好的往事,“这是他们最初相识的地方,白塔。他们也是在那里结婚的。”
“你的妈妈很漂亮,马克西姆先生也很英俊。他们看起来真的很快乐。”
“谢谢。”马克又看了一会儿,几乎令人难以察觉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他满脸笑容地向我转了过来,“那么请入座吧,亲爱的伊琳娜,我们家的厨娘做的烤鸡好吃的让人想把手指也咬掉。”
这可能是个有点吓人的比喻。但是我能证明,它真的有这么好吃!这比餐厅里买的烤鸡好吃多了。鸡是一种非常小巧的珍珠鸡,用了好几种香料腌制的鸡肉鲜嫩多汁,刷了油和酱汁的鸡皮烤的焦香四溢,用一句老套的广告来说,连骨头都是香的。在这样的美食之前,什么淑女风度都已经不重要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家店了!
不过,今晚的重头戏其实是汤姆打回来的那两只兔子。这是我第一次吃兔子的肉,厨师没有用烤的,而是做成了兔肉炖菜。培根、胡萝卜、蘑菇和煎熟的兔肉一起放在奶油里炖煮,我还在里面闻出了一些白葡萄酒的味道。上面装点了几小株莳萝,冒着诱人的香味。
奈何我没做过美食主播,没法形容出这道菜的味道。我只能说,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非常好吃。我几乎连汤都舀干净了。
得想个办法把他们家厨师拐走。
“对了,在今天这样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里,我觉得我们应该喝一些特殊的饮料。”马克故意买了个关子,他挥手招了招一直站在桌边为我们两个侍餐的汤姆,吩咐了一些什么,汤姆先是反驳了几句话,见马克一再坚持,便走出了房间。
过了一会儿,汤姆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瓶子,瓶口是用蜡封住的。汤姆拿来了一个专门用来开这种瓶子的小工具,揭掉封蜡,然后起出了木塞。顿时,一种淡淡的果香味就充满了整个房间。
“这是我爸爸收藏的酒,产自帝国南方一个阳光充裕的城市。。。”马克捧着酒瓶,说了一大堆话来试图让我明白为什么这是整个白塔城里能尝到的最好的红葡萄酒,而我觉得他更可能是从什么品酒说明书上背下来的。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未成年人禁止饮酒的限制,我几乎从不喝酒,我也不爱喝酒。我认为酒都有一种苦味,更别提喝醉的人嘴里喷出来的那种臭味。比起酒,我还是喜欢喝果汁甚至普通的水。酒既不好喝,也不能解渴,我实在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种可能会让自己滚进路边水沟里和老鼠们一起睡一觉的饮料。
不过现在既然马克盛情邀请我尝一尝“全白塔城最好的酒”,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况且我也想尝尝这“最好的酒”和普通的酒到底有什么区别。
汤姆拿来了两个干净的铜杯,给我们俩各斟了一些。我接过杯子,汤姆只倒了杯底那么浅的一点点,看来他也知道小朋友不能喝酒。
“为了健康!”马克兴奋地举起杯子,我也举起杯子致意,然后就一口气喝干了杯里的红色酒液。一股冲鼻的酸味混合着酒精味一下子让我差点没有把嘴里的酒吐回杯子里。我费劲地咽下酒液,只感觉一股热流从喉咙向下流去。我剧烈地咳嗽了起来,对面的马克也没比我好多少,我看他都快要把自己的屁股咳掉了。
为了健康,真是讽刺。我都有些分不清楚我眼角的泪花到底是咳出来的还是笑出来的了。
汤姆带着幸灾乐祸的坏笑站在一边看着我们俩咳嗽,末了,他总算给我们倒了一杯清水,让我们清一清嘴里的味道。
“汤姆,为什么你不提前说这玩意儿这么难喝,我都快要被呛死了。”马克的确被呛得够厉害,他的小脸都涨得通红了,也有可能是因为酒精正在展现威力。
“我说了呀,亲爱的小主人,只是当时您只觉得我说的是假话,只有现在自己被酒呛到了,您才能确实地认识到我说的其实是真话。”汤姆义正言辞地反驳到,说的马克哑口无言。
看来这下我们都能够同意,酒的确是一种不好喝的饮料了。于是我和马克一致决定把这瓶难喝的发酵葡萄汁送回它的地下老窝里去,在我们的餐桌上,苹果汁才是真正的第一饮料。
饭后,我们在会客室里下了一会儿棋,马克出人意料的非常不擅长棋盘游戏。我们连换了好几种,结果都是他被我完胜。最后我不得不故意让了他一局,以免他端起棋盘来砸我的脑袋。
然后我们又把已经基本忙完了一天的事务的汤姆叫来,三个人一起打了一会儿纸牌。这一次,我和汤姆一直有默契地让着马克,因为他当时真的气急了。我怕他晚上会越想越气,最后就变成了一个大气球,从窗口飘走了。
我想象着马克像查理与巧克力工厂里那个爱嚼口香糖的小女孩一样,慢慢膨大成一颗大蓝莓的样子,不禁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正沉浸在牌局之中的马克和想着如何让马克一手又不让他发现的汤姆都一脸奇怪地向我看了过来。
“没什么,我想到高兴的事情。”我用二十几年前看到的电影里的台词回答了他们,因为这句话真的很适合现在来说哈哈哈哈嘎。我太有才了。
终于,输了一晚上的马克总算是赢了几局,他高兴地跳起了所谓的胜利之舞,也就是一边站在沙发上笨拙地扭屁股,一边发出奇怪的“呜~呜~”声。当我看到他踩到一张让他获得了胜利的纸牌从沙发上一个倒栽葱下来,而试图搀扶的汤姆也因为踩到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而栽倒在地时,用一句老话来说就是,我连我的屁股都笑掉了。虽然其实真的没有好笑到那种程度,我确信这其中有一定酒精的影响。
但是说真的,我已经好久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放肆的大笑,这样发自内心的开心过了,而这都要归功于马克和汤姆。
客厅的挂钟敲响了9下,这意味着上床时间到了。与马克依依不舍地惜别以后,我就跟着一个暂时充当我的贴身女仆的下仆走进了我的房间里。
房间里收拾得很干净,完全看不出已经空置了一段时间的样子。我换上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准备好的十分合身的睡裙,它甚至都已经熏过香了!
坐在双人床那么大的单人床上,哈哈,单人床,双人大单人床,单人小双人床,嘿嘿,单人大双人阿巴床床(胡言乱语中)。上下左右晃呀晃呀晃啊,好软,好有弹性,好舒服,嗯呜。我扑地躺倒在带着花香味的床单上,拉上了被子,真的很舒服,很舒服。。。嗯。。。
呼。。。
睁开眼睛,眼前一片黑暗,房间里的油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灭了。我感觉喉咙渴的厉害,干的蝎子都能在里面安家落户。于是我摸索着下了床,拖上拖鞋,想要找一杯水喝。我记得昨天晚上睡前女仆是给我摆了一杯水的,在哪里来着?
我迷迷糊糊地在黑暗中根据昨天晚上睡前模糊的记忆到处摸索,想要找到那个放着水杯的茶几。
砰!
我的额头一下子撞上了一根柱子,大概是床头柱,我走错方向了。
“嗷呜!”
我的脚趾又突然踢到了什么突出的东西,痛的我小声叫了出来。这是哪儿啊这是?我又换了一个方向继续探索。
这一次我摸到了什么厚厚的布料一样的东西,应该是窗帘吧。拉开窗帘应该能亮点。我抓住窗帘猛地一拉,月光瞬间涌入了房间里。
然后,在惨白的月光下,我清楚地看到墙上比我高一个头还要多的位置长出了两只眼睛,它们眨了眨,然后一道黑色的人影从我的眼前一闪而过,便消失不见了。
“有,有鬼呀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