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诺知道王朝阳想要表达什么,只是对于爱情的抉择,林诺并不打算随便了事。
两人分别在小区门口,王朝阳打了一辆出租车,先一步去了朋友那里。
可林诺的心一直无法平复下来,一方面是愧疚,一方面是对于墨鱼的好奇。
好奇她的背景,好奇为什么会看中自己的老房子。
但这些问题又问不出口,两人之间关系不算熟络,只是刚刚认识,墨鱼对于自己还抱有不小的警戒心。
林诺觉得自己就是想得太多了,有些时候,迷迷糊糊活着就挺好的,没有必要活的清醒,活得明白。
什么都知道只会加剧内心的痛苦,所以有些时候,忘掉一切事情,会活的更加安逸。
阳光满满的洒在躺椅上,秋末的风刮在身上,林诺才想起快要入冬了。
他没有准备自己过冬的衣物,就算是以前剩下的衣服,大都已经老旧,或者穿不上,也是时候给自己买件新衣服。
林诺沉默片刻,掏了掏钱包。
银行卡和碎散的零钱躺在那里,就那么多,花一点少一点,顿时又有些舍不得。
可生病是要花更多钱的,这笔账林诺算的清楚,走到站台,远处渐渐驶来的76路,手里攥着俩钢蹦投了进去。
重新回到这座城市,有些地方不禁让人感到陌生,林诺给一个老爷爷让了座位,对方看起来很木纳,拄着拐棍撇了林诺一眼,坐在那哼哼唧唧。
车子停在了市中心,随着人群缓慢前进。
林诺第一次在这座生活十多年的城市有了陌生的感觉。
他在小吃街买了俩玉米,一边啃,一边在商场里闲逛,偶尔走过俩俩成群的小情侣,甜言蜜语的从身边经过,心里免不了会有些失落。
“这个表多少钱呀?”
“先生您眼光真好,这块表目前只有两块的限额,定价40w...”
柜台边,林诺转过脑袋,一对情侣看着眼花缭乱的手表,有些不知所措,最后碍于价格的缘故,失落的离开。
林诺靠在墙边,盯着江诗丹顿的柜台,又想起来墨鱼的那块表。
自己不是什么喜欢买奢侈品的人,但买一块送给爱人也是不错的选择。
那块表很漂亮,林诺不懂手表,他宁愿往贵了去买,买最好的,一次到位。
换做过去的话,买这些完全在自己的经济范围内...
林诺丢了魂,又想起来那个遭遇车祸的夜晚。
林清雪因为过度担忧自己的身体,不小心撞上了一辆货车,自己和她当场殒命。
当然现在去说这些过去式已经没了意义,自己可以再找个合适的机会东山再起,可无论怎么说,上辈子输了就是输了,林诺当初的热血和激情,早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打磨的一干二净。
他现在就想做个平庸的人,也许自己开一间超市,也许会去上个班。也许会等老房子拆迁,拿着拆迁款去买一套新房子,还有剩余的话,在搞一辆小汽车,找个真心相爱的女人生活一辈子。
就这样简单的朴实生活,或许是大部分人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林诺现在也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贪心了?
可消磨殆尽后,剩下更多的还是无尽的孤独。
也许王朝阳的建议是对的呢?
“我就想看你发呆能多久,已经七分钟了哦。”
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林诺眨眨眼睛,手里还握着半根没啃完的玉米。
他当然知道是谁,轻松的笑了笑,面对活得逍遥自在的林清雪,眼里满是羡慕。
“吃不吃玉米?”
“你要我吃你剩下的半个?”
“不是,我买了两根。”
她接过另一根玉米,一边吃,一边顺着林诺的目光,看着那闪闪发亮的柜台。
“怎么突然想买表了?”
“只是有感而发,我刚刚在想,如果我上辈子没死,会不会也来买一块表,来祭奠我死去的爱情。”
“你不是母单吗?哪里来的爱情?”
“三十岁基本就和爱情这个词无缘了,我把所有的时间都交给了事业,最后还是输的一塌糊涂。”
“哟,听你这语气,心里对我还有怨啊?”
“没有。”
“我不信。”
“我不是那种拿得起,放不下人,没了就是没了,干嘛还要迁怒于你?”
“我只是在想,如果我没死,是不是该回老家,接受爸妈安排的相亲,然后跟一个不爱的女人结婚,踏踏实实的过日子,最后生个闺女或者小子。”
林清雪不吱声了,她看得出林诺的颓态,也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虽然他嘴上不说,可心里对自己还是有些小小的怨念,这没什么,也可以理解。
有些时候,人总会很矛盾的贪恋时间。
也许会想,如果回到了十八岁,那自己要怎样才好?
利用上辈子的信息创造价值?然后活的比这辈子更好?
可真正的回到了过去,如果上辈子不错,就继续循规蹈矩,反之则会另谋出路,继续思念已经没了打拼和人情世故的小世界,过着没有忧虑,功成名就后的养老生活。
这对林诺是不公平的,他回来了,失去了至亲,也失去了金钱。
自己还是那个林清雪,重复享受人生中无忧无虑,安然舒适的校园生活。
林清雪有些胃疼,脸色黯然的看着外面成双成对的情侣,不禁怀疑他会怎样去想。
她拍了拍林诺的肩膀,林诺看着她,林清雪至少看起来还是笑的很开心。
稍稍拉开羽绒服的袖口,那是一个纯白的表。
“以前我总是睡过头,经常迟到,所以我哥在我过生日的时候送我的,就是希望我可以有时间观念。”
“真羡慕你有一个那么爱你的哥哥。”
“羡慕吧?等你过生日,我也送你一块,你只要在我过生日的时候,来参加我的生日party就可以了。”
“别,我还不起。”
“我用得着你还吗?你觉得我在物质上会有什么不满足的地方?”
“的确没有,但钱就是钱,礼尚往来,我还不起你的。”
“你要这样说话就没劲了。”
林清雪皱了皱眉头,林诺少有的感受到她的严肃,以及发自内心的失落。
“你生气了?”
“对,生气了,我快被你气饱了!”
她把玉米放回林诺手上,林诺盯着那咬了一小口的玉米,皱了皱眉。
“生气也不能浪费粮食。”
“气饱了,吃不下了,你看你把自己说的跟好人一样!有本事你不浪费!你把它给吃完啊?”
“吃完?你不介意吗?”
“不介意!你快吃!不吃我看不起你!”
“你怎么火气这么大?是不是回到十八了,你的脾气也跟着回到十八了?哪有三十岁的人动不动的就跟别人斗嘴?”
林清雪无言以对,林诺见她不说啥,反倒笑了笑,拿起她咬过的玉米。
“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我脾气也很差,你要不介意别人吃你剩下的东西,那我可就吃咯?”
“不用和我说。”
她黑着脸转过身不去看他,两人在商场二楼闲逛,林清雪回头看他的时候,两根玉米已经干干净净的进了他的肚子。
商场暖气开的很足,林诺肚子也有些饱了。
他有时候会想到月月,不知道她每天会吃什么。
尴尬的氛围中,终于还是林清雪打破了沉默。
她找到一家鞋店,导购推荐了几种高跟鞋,都被林清雪拒绝了。
除了正式场合外,林清雪更喜欢穿平底鞋,因为每天都在闲逛。
林诺有时候问过她这样闲着真的好吗?但林清雪也反问他不是跟自己一样是个闲人。
这样看来每个人都很闲,可说难听点就是懒。
林诺是真的懒,而林清雪却是真的无事可做。
没有课,也没有太要好的朋友,就漫无目的,独自一人在这座城闲逛 了,才会在这里碰到丢了魂儿的林诺。
人总要有一个交心的朋友,至少现在看来,林诺觉得她比自己孤独多了。
“你觉得哪双比较好看?”
“我觉得你那天穿高跟鞋去酒吧找我签合同的时候最好看。”
“那我总不能天天穿高跟鞋出门吧?又不是上班,又不是谈生意,干嘛那么正式?”
她脱掉了一双黑色的马丁靴,今天穿了厚厚的黑色长袜。
林诺觉得她更能驾驭住纯洁无瑕的白色,像晶莹剔透的雪,就如同她的名字一般。
“你穿白色更好看。”
“是嘛?其实我更喜欢黑色的,毕竟我也是个懒人,跟你一样,都穿黑鞋,耐脏。”
“可我更喜欢黄色。”
“黄色?为什么?”
“你猜猜呗。”
“狗都不猜!”
说完,林清雪把同样款式的黑鞋白鞋一同打包,拎东西的重任自然落在了林诺的身上。
两人转了转,林诺给自己买了几件羽绒服,林清雪刷的卡,说不用还,如果一定要还就请自己喝酒。
走出商场,街对面开了家花店,林清雪顿时来了兴致。
她丢下林诺,走去买了一只黄色郁金香,她没有走斑马线,反倒是直接跨过了护栏。
“你他.妈真玩命啊?”
林诺有些心慌,一想起那场事故,就成为了自己挥之不散的阴影,好似能看到下一秒悲剧重演一样。
所幸,没有发生意外,林诺有些生气,但拿她也没有办法。
“你要死啊?林清雪!”
“我有分寸的!你没看到刚才是绿灯吗?跨护栏只是更快一点。”
“你买花做什么?”
“当然是买给你了,看你那么丧气的样子,你知不知道你刚才在柜台那里,像什么?”
“我盯着你看有将近十分钟,你知不知道你的样子,就像无家可归的小狗一样?”
“小...小狗?”
“对!就是小狗!”
“所以你开心一点呗?你这么丧,我心里也不好受啊?”
“你为啥不好受?”
“我犯贱好吧?我同情心泛滥!可怜可怜你!”
“你吃枪药了?”
她把郁金香塞到林诺怀里,也不知道寓意是什么。
扭头上了公交车。
“晚上请你喝酒!到时候给你发定位!”
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来的突然,走的却像风一样不留痕迹,林诺望着公交车,消失在街道的拐角。
手上,自己还拎着两双黑白的马丁靴,心底那被孤独所覆盖的薄纱,早已被风吹走,伴随着公交车,驶向了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