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号9527,是您叫的车吗?”
“是我是我,是我叫的车。”
“请问您的车在哪里?”
“就是这辆,法拉利……应该是f50。”
代驾大叔看着叶云洲的样子,打量了两秒钟,十分严肃的说道:“小伙子,你……你是偷车的吧!”
叶云洲:“……”他就长得这么贼眉鼠眼吗?
他承认自己长得确实不是个大帅哥,但也没到丑的地步吧,而且,丑和贼眉鼠眼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还有,你们家小偷偷车之后不开走反而叫个代价啊!
“大叔,你见过偷车叫代驾的吗?”
代驾大叔犹豫一瞬,肯定的点了点头:“见过啊!还好几次呢,不过都被我带到警察局里面去了,小伙子,你要去哪个警察局,可以跟我说一声,我对这部片贼熟的。”
叶云洲:“……”
代驾大叔仔细打量了一下叶云洲的脸,确认没有喝醉之后,拿出手机想要报警,看到这个情况,叶云洲赶忙解释,“大哥你误会了,我不是这辆车的车主,里面那个喝醉的才是”
叶云洲指了指里面睡着的伟哥,代价大叔将信将疑的看了一眼,确定是喝醉之后放心上了车。
没想到怎么好骗……呸呸呸,没想到这么好解释,还以为要解释几个小时呢,叶辰在心里腹诽,没想到大叔这么简单就相信了。
一路上,代价大叔都在感慨有钱人的生活。
“你说这钱真是个好东西,有钱人还说什么我对钱不感兴趣,我可去™的,你不喜欢钱可以给我啊!你看看一提到钱那群人的眼睛都瞪直了,生怕你从他们口袋中抢走一毛钱。”
代驾大叔十分善谈,一路上嘴就没听过,即使是叶云洲也有点说不过他,很多事情明明自己这边占优,但说着说着优势就没了。
像极了拿到优势不中路一波然后逐渐变为劣势,最终含恨打出GG的你。
“我还是第一次开跑车,没想到竟然是这种感觉,感觉……”
“感觉怎么样?”
“不如我的三十手面包车好开。”
“……”
虽然这可能是事实。
看着逐渐熟悉的街道,叶云洲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自在过。
回家的感觉真好啊!
“师傅再见。”看着消失在黑暗中的代价,叶云洲挥了挥手,然后看着睡得跟个死猪一样的伟哥。
想了想还是把他扛上了四楼。
叶云洲的家是一栋单身公寓。这间公寓还是他的养父给他买的……用他父母的赔偿款买的……
只能说他养父的眼光实在是一般,这种地方竟然花了足足一百多万才买下来。
而且公寓只有四十年的使用权……
“我回来了,有没有好心的美女来搭把手啊!”
明知道没有人回应,但他依旧会这么做,生活必须要有仪式感。
当然,如果真的有人回答,他也可以做好提前逃跑的准备。
自己的小屋并不需要装修的多么精致,仪式感也只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品,生活已经够苦逼了,能有点调味品就不错了,你好像让我给你换拖鞋?不可能!
拖着伟哥将灯打开,灯光将屋子照亮,十分普通的单身公寓,整个房子的使用面积大概六十平,在一众单身公寓中也是比较大的。
房子被分为上下两层,上层是书房和卧室卫生间,下层则是所有能用到的房间。
伟哥不止一次吐槽过这间小房子了,几十平对于他这种卫生间都差不多四十平的大少爷实在是太小了。
但叶云洲乐在其中。
白色的墙纸经过岁月的侵蚀已经逐渐发黄,头顶悬着不锈钢管道也已经微微生锈,原木的家具也被盘出了包浆,老旧的储物柜,杂乱的地板,整间屋子都透着懒惰但主人常在的信息。
不是他不想收拾打扫,而是……某人实在是太能造了,自己收拾好转眼间就乱了,跟雪橇三傻一样。
铺好地铺,看着一动不动的伟哥,叶云洲只好打消叫他起来洗澡的念头。
欧阳伟经常来叶云洲家蹭吃蹭住,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他的第二个家。
“猪肉骨,拿来卤,你又忘洗蛋,不过我,煮了袋,速食面,菠萝拿来开刀,送了个罗密欧……”手机中播放着鬼灭的主题曲,叶云洲手拿菜刀在案板上认真的切菜。
说是认真,其实是在控制菜刀不要落在自己手上。
没办法,让外卖养挑的手不会再干这种巧活了。
“还不错啊!”看着两厘米宽的薯条,叶云洲自信的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我果然有当大厨的潜力。”
他也清楚,炒菜这种东西就不是他这种一直吃外卖的人能够学会的。
想要做好很难但填饱肚子应该是没多大问题的。嗯,没多大问题。
……
看着表面附着了一层黑色碳的土豆条,叶云洲咽了一口唾液,这东西应该能吃吧!
自己做的东西,都是没毒的食材,还能无中生有毒死自己不成?
吃!
黑炭似的“薯条”进口,一股奇妙的味道在口腔中四散开来。
那味道……有点难以形容,就像满是铁锈还沾满了老干妈的菜刀切完了葱姜蒜之后又切了满是肥油的猪肉,同时还做了一盘带馅的九转大肠,最后拿去切西瓜,而最终他吃进去的不是西瓜,是刀刃……
这是什么黑暗料理。
看着天然气灶上的调料……没有葱姜蒜,更没有生锈的菜刀。
难道是自己最近压力太大了,产生的错觉吗?
再尝一口。
噗……不是错觉,我这是没有一点做菜天赋吗?
看着自己自创的可乐薯条,叶云洲心里也范懵。
如果说难吃也有等级的话,他这道菜能排到第二。为什么不敢称第一?以为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的极限……万一还有下限呢……
十八年来,叶云洲第一次做菜就以失败告终。
看着网上做饭能做出送走人的料理还以为是艺术的夸张手法……结果是事实。
回味着刚刚“可乐薯条”的味道,叶云洲砸了咂嘴,还有点好吃是怎么回事?
“算了,还是点外卖吧!”
不点外卖的现代生活和古代有什么区别。
“老板,我要一份九转大肠……呃,不带馅的,不要带馅的哈,独身公寓C栋145号。”
挂断电话,叶云洲独身一身走向阳台,看着阳台上的灵牌,想了想还是上了一炷香。
自己父母现在应该就是住在这里面。
飞机出事,连个尸体都找不到,为此,叶云洲的养父,也就是干爹,特地找了个大师花了两万块把他父母的魂魄请回家。
虽然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封建迷信,但架不住有人相信。
不只是他的养父相信,就连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父母生前的好友都相信。
一股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老头子你也是,给我找干爹养父不会找个靠谱点的吗……你看看你这都找的啥,唉,都不想说你啥了。”
上完香磕完头,叶云洲坐在灵牌面前开始了每天都要例行一次的吐槽。
他的养父干爹是父母生前的好友。
在自己出生的时候,父母就让自己认了干爹,而那时候自己才不到两天。
……
父母去世后干爹就把叶云洲的户口迁到了他那边。
这个干爹加养父怎么说呢……叶云洲对他的感情很复杂。
他也知道这个干爹对他好,每个月不仅给一千多的生活费,还帮他摆平了很多自己难以解决的事情。
可以说完全是把自己当亲儿子来养的,但叶云洲还是有点反感自己的养父。
因为……他的职业确实有点……
算命的,这个在当今社会被定为封建迷信的行业。
但在他养父手中发扬光大。
为此,叶云洲被逼着上了不知道多少节算命课,专门给他上的那种。
这就是为什么叶云洲一直被抓的原因,因为他为了完成养父给他布置的KPI……
一个算命的都有kpl了,也是没谁了。
“今天的月亮真是圆那。”
看着倒映在酒中的月亮,叶云洲感叹道。
要是,没有那个红月碍眼就好了。
对,就是红月。
在叶云洲眼里,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一个月亮,在月亮的对面,还有一轮红色的月亮。
红月高高悬挂在夜空中,撒发着渗人的红光。
红月模仿月亮的一举一动,它们之间像是有着无形的镜子一般,总是那么的相似,红月就像是ps上去了一层红影一般。
“时间……又改变成那个样子了,真不习惯。”
话音刚落,一道刺眼的白光闪过,坐在灵牌旁边的少年消失,出现在原地的是一个看起来十三岁左右的银发女孩。
女孩身高大约一米四,银白色的头发自然的垂落到腰间,配合着纯黑无神的眼眸,使得女孩像一个自闭症外加失明人士。
朴素的黑色外套搭配上短裤和衬衫,让少女看起来更加神秘。
“也不知道现在这个鬼样子和天空上的红月有什么关系。”叶云洲看着天空上的红月,叹了一口气。
果然,变身是每个人一生的必修课。
自从老爹老妈去世时候,自己就能看到天空上的红月,起初还以为是幻觉,以为睡一觉就会好。
十年过去了,这轮红月依旧在,自己也在两年前变成了这副鬼样子。
别说,还挺好看的,除了眼睛让人看起来不是很好相处的样子。
有谁不爱白毛萝莉呢?特别这个萝莉还是自己。
“如果可以把变身之后鞋子自动消失这个设定修改一下就好了。”
看着赤裸着的白嫩小巧脚丫,叶云洲有些无奈。
明明衣服都能带过来,怎么就鞋子不行。
怎么还有衣服歧视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爹搞得鬼,兴许走后想要个女儿的怨念太重了,万一真是这样,这算不算坑儿、”
萝莉状态的叶云洲感觉一天的劳累都消失了,这具身体就像是不会累一样,不论是一口气跑几公里,还是扔一台压路机,都没有感觉。
当然,最主要的是,她抬不起压路机,而且她也没跑过几公里。
这都是叶云洲的猜测,毕竟……你让他这个体育成绩36分的跑几公里,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