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兴光市初等教育基地

作者:风悦sala 更新时间:2023/5/15 12:51:29 字数:2351

一阵大风吹起窗帘,其颜色就像是牛奶盒被打翻时,飘散进入空气之中的乳白色的牛奶。

哗啦啦。

呼!

“关一下窗户。”

坐在讲台上的年轻女教师挪动了一下自己略显困意的身子,她低头写着教案,满不在意地说到。

刺啦,椅子挪动的声音,坐在窗边的某位同学起身,关上了面向南面的玻璃窗。

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窗外的天却还大亮。

忍受着燥热的气氛,脸被粗糙的布料拍醒的芍兰先是抬起头看向窗边,然后又看了眼挂在讲台黑板上方约20厘米的钟表,他撑着脑袋换了个姿势,重新合上眼皮。

不过没过多久,一道令他不得不在意的视线打在身上,如芒在背的感觉令人不快,男孩向那人看去,发现是王谦澄小姐。

漂亮又柔顺的黑色长发绑成高马尾,耳边的三两根在指尖缠绕,她洁净无瑕的手纤细却不显骨感,饱满而不显臃肿,看一眼就能知道,它的主人是一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她雪白的肌肤如凝脂般顺滑,墨色的眼睛狡黠,却也藏了些笑意,不知是在打什么主意。

被这样的人看着,是人都不免得意起来,芍兰想了想,也不再睡觉。他拿起书包里学校发下来作为成绩奖励的作业本,用尺子比较着撕下一条,在上面写了些字,拜托同学们转交到了王谦澄手上。

「在看我?」

「嗯。」

回过头,纸条被传了回来。

「喜欢我?这可不行。」

小纸条再被送到她手上,被芍兰注视着,女孩对他翻了个白眼,然后埋头继续写起来。

「你是想用这种张扬的话来吸引我的注意吗?虽然很可爱,但是没用。顺便说一句,这样根本不可爱。」

「那什么时候?」

接过纸条,芍兰写下一句话后,发现已没有了空白,便又撕下一大张纸,继续写到:「虽然我对自己的外表极具自信,但在适当时候听听你的意见,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傲娇?」

「我只是在征求你的意见,现在,请说吧。」

「答案是:在睡觉的时候。」

王谦澄小姐写下这句话,拜托同学将纸条送还给芍兰,接着开始读史蒂芬·茨威格写的《人类群星闪耀时》。

晚自习一整节课,她都没再收到芍兰的“回信”。

下课铃响起,她抬起头看向对方,才注意到这男人睡得正香,盖过额头的卷发乱糟糟像是鸟窝,一整天下来邋遢地不成样子。

“真信了?”

王谦澄嘀咕一句,却也不打算把他叫醒,低下头继续开始读书。

晚自习是两节课,两个小时的时间里,绝大多数人都在复习或预习功课。这个地方是“教育基地”,没有课后作业一说。

晚上八点,时间已经很晚,夜色在教室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更是黑暗,王谦澄把手上的书合上放进肩包,然后走向教室后方的饮水机打好水,最后才叫醒芍兰。

“走了。”

她拍拍他的肩膀。

下楼,此时正是放学时候,不大的空间充斥着青春洋溢的少年少女,吵吵嚷嚷的让芍兰清醒了不少。

“把你手挪开。”

“不喜欢?”

王谦澄虽然顶嘴,但也没坚持,把自己不干净的小手从男孩右肩上收了回来。

她是走在左侧。

芍兰撇了她一眼,没说什么,冷淡的模样仿佛写纸条时的亲近是池中倒影的幻象。

沉默着,两人先是一起去超市买了些水果零食,接着排队买了奶茶,之后又在24小时书店逛了一会儿,晚上9点15分,才回到距离学校其实只有几百米的住宅区,他家在A座0801。

回到家,在沙发上坐了些时候,芍兰冷冰冰的脸上才稍稍恢复些生机,脸蛋也红润起来。他看了眼没换拖鞋的王谦澄,说到:“不留下来吃点东西吗?”

“嗯,可以。”

王谦澄看了眼芍兰,开始换鞋。

“真不走了啊。”

“嗯?”女孩的眼里露出怀疑的目光,“不是你邀请我留下的吗?”

“别装傻,我只是在跟你客气而已。”

芍兰在零食堆里翻出一包薯片,撕开,递给王谦澄,不过又在女孩伸手要拿时缩了回去。

“这也是客气……别吃!”

万万没想到对方居然敢握住自己手腕“虎口夺食”,芍兰恼羞成怒地瞪了王谦澄一眼,鉴于手上拿着薯片不方便,伸脚就想踹过去,不过在那之前犹豫了一下,没敢做动作,只是远离了一些,脑袋里浮现出糟糕的回忆。

“算你聪明。”

王谦澄嘴里嚼着咸口的薯片,满意地点点头,“就喜欢这调调,下次多来点,好了,我真得走了。”

“走吧,走吧。”

芍兰也没真生气,对于她这种护送自己回家的行为还算满意,临走前,又塞了一片到对方嘴里。

“对了,你明天去学校吗?”女孩说。

“为什么不去?”

“……”王谦澄站在楼道里,背着肩包深深看了眼芍兰。“那好,明天早上七点钟我来找你。”

“随便你。”

男孩只是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等再看见她时,芍兰站在八楼阳台,看见楼下一辆高级黑色轿车缓缓远去。

光兴市的夜晚,比想象中的更加寂静,住宅区看不见什么霓虹灯,不像繁华的城市中心。

没再去管她,芍兰住在政府分配的90平“豪宅”里,喝着拿王小姐的钱买来的奶茶,吃着拿王小姐的钱买到的零食,在游戏里开始了又一晚上的厮杀。

凌晨两点,简单冲了个澡,芍兰才沉沉睡去。

“起床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王谦澄站在芍兰卧室门口,伸手敲了敲门。

屋里没动静,空气中的香气让王谦澄吞了口口水。

她有些心动。

出于对芍兰的尊重,王小姐还从来没进入过他的卧室。尽管两人彼此充满好感,但也确实不是男女朋友,更谈不上结婚生子,故而,王谦澄还保持着与芍兰之间的距离,一种朦胧美的薄膜,打算等对方再也离不开自己的时候再去戳破。

但时机的把握也很重要,正如当下。

夏天真是好,王谦澄站在卧室门口思索着。

隔着这扇门躺在她买的床上的,就是他完美无缺的酮体,尽管已经在出生照片、满月照片、周岁照片、以及每一年的体检单上看过无数次,但照片始终是照片,只能满足她短暂而美好的幻想。

想想看,就在这扇门后面,男孩或许会因早晨的一丝凉气而裹紧薄毯,又或许会因夏天的热气而四仰八叉,干净如牛奶般的肌肤就像冰激凌一样,半卷的长发散落满床。

此时,清晨的一缕光照进来,打在他到小腹上,大腿上,以及脸蛋上,也许会让他感到一丝不适?从而翻个身,露出他背上大片大片的雪白。

想到这里,王谦澄最后一次敲了敲门,打算如果再没动静,就“破门而入”。

令人遗憾的是,此时屋内传出了声音。

“等一等身上会少个零件?!死开!”

更令人遗憾的是,这声音听起来并不唯美,尖锐刺耳,而且是万分的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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