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每年这个时候,天气容易回暖,于成都会好开心。
于成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从各方面看,他都称不上一个好人。就这么一个不是好人的物,却经常能遇上他喜欢的下雨天。
这天,窗外下着雨,村里的屋子依据崎岖不平的山地而建,黑瓦石墙,绿植掩映,潮湿的水雾带着阵阵冷气如浪潮般席卷。此处不是燕云十六中,是苗疆。
还是从于成沉迷那款叫做《三千世界》的游戏开始说吧。
于成在游戏里化名“曾阿牛”,与化名为“织女”的蜘蛛精组建了一只战队,他们不再满足于“淘金时代”的小打小闹,挣两个饭钱。他们决定通过参与冬季赛的电子竞技——不要问我为什么有冬季赛。
世人会怎么评价电子竞技呢?最“玩物丧志”的那帮人,通过“玩物丧志”摆脱了“玩物丧志”的标签。
但有一说一,电子竞技对于体力的消耗同样十分巨大,如同赛车手比赛对体力消耗也巨大。而电子竞技也是十分讲究吃天赋,这个天赋就像六指,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跟传说中的慧根一样。
于成不但有当盖世妖王的慧根,也有打游戏的天赋,用他自己的的话:“我除了没有当富二代的命,其他什么都有。悲哀!”
当于成的班主任撬开他的宿舍门,把于成揪出来的时候,屋里的七十二个饮料瓶装满了存货。
“干哈啊您?”于成问班主任。
“还干啥?你舌头都捋不直了。”班主任说。
“我马上就要让全服震惊了!你以为你打断的是谁的游戏?是一个枪神的游戏。他翘掉了所有老师的课在宿舍打游戏……”
“你还好意思说。”所有任课老师都向班主任反应过于成的情况。
“您到底找我干啥?”于成问。
“我校与苗疆二中的体育比赛,就要开始了。”班主任说。
“哦。”
“近期我校沉淀已久的体育生都要去苗疆二中参加比赛,而且最有名的那个、那个谁,‘百米小摩的’有希望打破百米记录,跑进两秒钟。”班主任说。
“你自己也不是很关心吧!什么‘百米小摩的’,不会是你临时编出来的名字吧?”于成他那黑眼圈包裹了的眼睛变成了标准的死鱼眼,很符合宅男气质。
“我校领导希望你能去参赛。”班主任说。
“哪个领导,回头我去感谢一下他。”于成说道。
“不重要!所以,那个电子竞技的比赛缺个候补,你去不去吧?”班主任不想继续跟于成扯皮。
“哦。嗯?什么比赛?”于成怀疑自己从游戏里出来,还没“醒明白”。
“让我去参加电竞?”于成实在不可置信。
“不然你还能参加什么其他比赛?”班主任说。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没几天,于成背上他的行囊坐上火车,吃着火锅,唱着歌,出发去往苗疆二中。也就有了于成在苗疆的村寨中看雨的那一幕。
……
挥剑诀浮云,诸侯尽西来。
这本是形容秦始皇统一六国,天下尽归西方秦国的场景。
但是在惊蛰前后,也可用这句诗形容一下齐地的淄博。——淄博烧烤火遍全国,“诸侯”纷纷来此吃烤串。反正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西来”可以说向西来,也可以说从西向东来。
梅梅是慕名而来吃烧烤的一员。
她吃了,味道确实异于别处,尤其是最后的烤面包非常哇塞,饱腹又不油腻。
有道是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梅梅想到了三位故人。
他们四人是好友,只要一个人兜里有银两,就不会让彼此饿肚子,他们曾经共同生活在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山庄里。
山庄的名字叫徒劳山庄,好像在嘲笑众生一切都是徒劳无功。就是那里,成了梅梅生活过的最像家的地方。
梅梅喝了酒就会想起那里。
没喝酒也会想起。
后来,梅梅因为他们四人中的其中一人,发誓绝对不再回那里。
不知不觉,山庄已经成了不可抵达的远方。
天上群星闪耀,地上万家灯火。
过节是什么?过节就是让幸福的人更加幸福,让孤单的人更加孤单。惊蛰虽然不算节日,一个人吃烧烤确实也不算幸福的事。
“陆小坤,你跟着我做什么?”梅梅借醉对烧烤摊角落的桌子说。
“哈哈哈。”被称作“陆小坤”的人尴尬地打着哈哈,“最近淄博的烧烤实在太火了,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我只是听我妹妹说你来要来淄博吃烧烤,然后我也来了,没想到会在一个晚上来同一家摊子;真巧啊,我只是……好吧,我在跟着你。”
他便是在燕云十六中露面的持剑萝莉敖沥的哥哥,与梅梅拍过拖,本名敖坤。江湖喝号暴侯陆小坤,兼职漕帮帮主。
“回去上班了?”梅梅问。
“是啊,复职了。”敖坤说。
“不兼职漕帮帮主了?”梅梅问。
“兼职,但很快就要不干了,毕竟我是龙族,不会一直担任凡人的职位。”敖坤说。
“那也好,到时候回灵鹫山大雷音寺好好撞钟。”梅梅说。
“灵鹫山?天竺?外国人?”一个喝的醉醺醺的仁兄起来,拍着敖坤的肩膀,“你滴,大大滴良民。冰激凌滴干活,管够。”
醉鬼的朋友把他扶走,对敖坤说道:“让您见笑了。”
敖坤用一点一眼万年地表情看着梅梅,说:“接下来你要去哪里?”
“北上,去跟安禄山耍耍。”梅梅说。
“安禄山?那胖子可不是吃素的,我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敖坤正色说道。
“你不是他的对手,我就不是了吗?”梅梅自信一笑道。
“你的境界就算赢了也杀不了他,都是无用功。而且他部下太多,万一你被围了,却未必能走脱得了。”敖坤说。
“我是捉妖人,我很擅长捉妖,以及捉人。”梅梅说。
“你……你……”
“为何支支吾吾?”梅梅看了一眼敖坤,继续看自己的酒杯。
“我知道你不会跟我走,但我还是要说,跟我回山庄吧。咱们四个住在山庄,我有时候去灵山撞钟,但不是每天都去;空闲时咱们四人看着彼此,讲笑话玩游戏,不好么?”敖坤说道。
“好是好,但我捉妖人的生活也很好,每天都有新鲜的通缉犯,每天都有可能死去。这种生活正是我向往已久的生活。”梅梅说。
“枉谈生死,你知道阴曹地府是什么地方吗?以前我常跟兄长去那里看望死去的父王,每一次他都像沐猴而冠的恶鬼,他跟我们讲要积德行善,要混个神位不要沦落到他那样子。每一次,每一次都是这么说。你知道他在地狱都经历了什么?你知道他轮回以后投了什么人家?我不想以后也像看望父王一样去看望你。所以,算我求你了,你不跟我回去没什么,不要再做捉妖人的工作了。”敖坤说。
“人各有志,不是吗?”梅梅说,“我既持刀捉妖,那么哪天死在刀下,也是个无怨无悔的恶鬼。”
女人真的很奇怪,那天她向他求爱失败后,她便恼羞成怒,不再回山庄。
直到后来在医院遇到于成,才到了我们熟知的那个故事的开始。于成和梅梅二人为什么互相吸引?因为他们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