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后,这个时候人们已经对那个悬赏没有兴趣了。
教皇国南部迷雾森林外围一个村落
有一位老人对着冒险者说,据说40年前,突然出现了一只白发妖魔,游荡在这森林深处,有时,冷不丁的会袭击周边村庄,例如什么夜间解手时候突然失踪,小孩子出去玩突然消失,猪圈里的猪,小猪仔也没了几个,深夜的守村人在一声惨叫后面不见了的踪影,或者是进去探险的冒险家没几个回来的,唯一一次知道了妖魔大致外形的,还是在五年前,一支狩猎队进去,只有一个逃了出来,虽然说看见妖魔但也只看清楚它他的毛发。
冒险者把这当笑话,,他从来没听说过有白发妖魔,而且他还说:“就算有,以我的实力定能降住那孽畜,毕竟我可是会魔法的。”
说着他就像老人展示了他的基础魔法,他还说,他要把那妖魔的皮,拔下来做成帽子。
老人看了看,不说话。
紧接着,冒险者就往森林走去,老人叹气道:“又是个不怕死的,森林中的亡魂又要多一个了…”
冒险者在森林中走了几天,这几天中,他每路过小溪,就发现,自己的印堂黑的离谱。
但他可不信这个,这个只在另一片大陆的宋帝国才管用,这里可是欧罗巴,应该只是自己晒晒的黑了。
又过了几天,他感觉自己的右眼皮跳的非常厉害,而且感觉什么东西在他后面跟着,又感受不到它的气息。
一天中午,他正探索着迷雾森林,绘制地图,但他感觉身后突然伸出一身冷汗,他一回头,把自己吓得不轻。
只见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六,耳朵比较尖,五官精致,可却笑得很诡异,身上的衣服虽然能看出是连衣裙,可早已破破烂烂,还有不少血污,手部上沾满了鲜血,红宝石一样的眼睛正诡异的盯着自己。
如果放在城里,这种一定属于皇家宫女级别的。
最令他胆寒的不是,她的眼睛和笑容,而是他那脏兮兮的头发,是白的……
原来那个老头说的是真的!
他就想起来自己之前在书上看到血族这个族群的样貌,和这个差不多。
他慌了,他彻底慌了,这怎么打?对面可是个血族,自己又不是勇者,战力根本不平均……
然后他又看见,那个妖魔飞速的向自己奔来,他也豁出去了,犹豫就会败北,不如以死相拼,说不定能反杀!
然后,他还没施展魔法,就看见了那个血毒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还看见……
自己的心被挖了出来。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不可言喻的尖叫声)
冒险家 卒
那个被称为妖魔的血族女孩正是华法琳,只是因为现在的她,空有一具肉体,只知道最基本的生存,所以变得跟猛兽一样,只知道吸血吃肉……
正在她大口吃着人心时,吸着血时,突然,她颤抖了一下,眼珠子变黑,然后,她把人心给迅速丢掉,失声尖叫了起来。
没错,现在张五哥附体了。
我想要把这些给吐出来,发现根本吐不了,而且感觉嘴角略微带甜。
谁吃内脏会生吃啊?煮都不煮一下!
紧接着我又看见旁边的尸体,也愣了一下,然后又尖叫道。
虽然以前是做御前带刀侍卫的,但见到这么惨的尸体,还是会害怕的。
但是我又想了一下,又仔细看了尸体,发现尸体心口上有个大洞……
难道刚刚吃的?是人心?
我想的是又想恶心,可身体却恶心不起来……
难道我变成僵尸了?那我这具身体又是怎么回事啊?
而且看这个人,像是个洋人
,我不会跑到洋人的地方吧?唉,算了,先去洗个澡吧?
发现手上如此之脏以后,我决定跑到一条小溪旁,洗一洗手。
小溪离我不远,就在左边25米的地方。
可当我见到小溪中的倒影时,我又傻了……
只见小溪里面,是,一张十分娇俏的脸庞,头发虽然布满灰尘,但能看的出来,以前这头发是多么的洁白,靓丽,亭亭玉立的身材放在宫内绝对能成为老皇上翻牌子的对象,而且肯定会天天翻,连新皇上都抵不住诱惑,身上的裙子,有点像洋人那边女性会穿的裙子,虽然破破烂烂,但能看得出这裙子做工极其不简单,最主要的是自己的耳朵要比正常人尖不少,除此之外,唯一跟以前的自己相似的地方就只有,黑色的大眼睛。
以前我也听说过张三丰穿越这件事,有一个说法就是说张三丰只是灵魂穿越,肉体一直在变,我就信这种说法。
所以,合着我穿越成一个柔弱的女孩子了?
但要仔细想想,自己之前能把一个人的心挖出来,那就证明,我的力量绝对很大,而且冲之前吃心喝血的表现来看,这个新肉体对血液有不可抗拒的力量。
但现在的当务之急,应当是先洗个澡。
由于我第一次接触这种衣服,导致一下子就把衣服给弄坏了……
在洗澡的时候,我看到我的肌肤虽然太白了,但是娇皮嫩肉,十分的美,头发在洗完以后洁白的像西藏那边的哈达那样,胸前那两个跟皇宫里大多数宫女一样,比较平坦,而以前拥有那个东西的地方,我对那里没有兴趣,几十年的侍卫生活,早就已经把我的欲望给磨没了。
当然,我洗的方法是,全身脱光,在溪里面游上几圈,再上岸,用冒险家的毛巾擦干。
等我回到那具尸体的旁边,我发现这个死者身上有把西洋小刀,但总归有了可以防身的东西,还在尸体身上找到了麻绳,指南针,地图,一些我不能吃的干粮(吃了一口,感觉好恶心,可能是因为身体原因)小刀,看不懂的书,水壶,睡袋,几套衣服以及一些金圆板和银圆板还有一些铜板,但手碰到银子,总感觉麻麻的,好像身体很抵触这种东西。
我将那件坏了的衣服用麻绳捆好,换上了冒险家的衣服(不是尸体身上的),然后用皮筋,将自己的头发扎成辫子状,本来想着还用小刀剃个头,但后来觉得自己已经成女孩子了,况且这里又不是我以前的那个地方,应该没人管。
把剩下的东西,放进背包后,我看着地图,沿着反方向走,走着走着,又过了几天,期间每天4点就出发了,而且我看见周围的动物基本上都是绕着我走的,就连狼群也不敢靠近我一步。饿了的时候,就跑去抓几只动物掏心掏肺,然后把血给吸干,吃掉内脏。
再走到地图上看上去像森林外围的地方时,我以为我终于可以出去寻找其他人了。
这时,有一支队伍,朝我这个方向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