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尼克,我是个孤儿。
准确来说,我是战争孤儿,在我六岁那年,我想当个吟游诗人,我的父亲给我买了一把鲁特琴,好吧,他是给自己买的,证据是那把琴大到我抱不住。

我很喜欢音乐,那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个艺术家,现在也是。
但是在七岁那年,噩梦成真了,上千铁浮屠冲进了诺伦,他们抢劫财物,**妇女,我躲在床底下,亲眼看着父亲被一刀斩首,母亲被抓走。
几天后,我从城里逃了出来,身上只有那把破琴,我遇见了一位吟游诗人,真正的吟游诗人,他是艺术家,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一开始很尊敬他,即使他唱的难听跑调,弹的稀烂。
他给了我吃的,教我弹琴,学了一阵儿,他比父亲教的差远了。
我想父亲了。
当我发现他那几下三脚猫功夫讨不到几个钱时,我逃跑了,我不想跟着一个烂师父学习。
后来我一个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其实很后悔,因为只要我跟着他,至少饿不死。
当我看到他四处寻找我的身影时,他被误认成乞丐,还挨了揍,我暗骂自己真是个混蛋。
后来他也死了,他的琴被人摔个粉碎,我想替他报仇,可是我不敢。
我随着难民来到格林伦,在哪儿我当起了乞丐,我的那把破琴被我藏了起来。
我这辈子都不会碰它了,我是这么想的。
可是直到有一天,我又听到了他教我的那首曲子,它叫《斯卡布罗集市》,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我疯了一样的用双手刨开泥土,挖出我的老伙计。
那天,我坐在树下,没有一个观众。
我像个疯子一样,一边哭一边弹,整整一天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