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之所以选择木刀,内在真正的原因有两个。
一个正如芬尔所说,她是真的拿不动太重的刀剑,
木刀则轻快方便随身携带并且美观偶尔还能用切切水果非常不错。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用于隐藏斩击之魔眼的力量。
因为魔眼是芬尔唯一在外作战方式的底牌,除了魔眼自身的因子能力,
她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死灵。
肉身脆的很,力量低下,感官削弱,一旦被别人得知眼睛是底牌,
对方很有可能就会针对眼睛进行攻击,眼睛被封印的话,那芬尔谁都赢不了。
且会被弱小的魔物打败,会被普通人击倒,乃至野外的动物她也无法战胜,
有着不死的能力却没有赢下敌人的能力,那在别人眼中不过是练习的活靶子而已。
芬尔可不愿见到这个情况。
刚好,斩击之魔眼的能力是对眼前的敌人释放凭空出现的斩击。
利用这一点,她能乔装自己是利用木刀挥击了眼前的敌人,从而做到把魔眼的能力隐藏了起来。
这就是芬尔对于魔眼的整体用途考量了。
之后在诺尔莫斯或许会沿用类似的人设来保护自己的底牌不被察觉。
比如在某国贵族出身,不知名的一位使用木刀的高手之类?
又或者说刚刚练习不久,横空出世的天才刀客?
有关这一部分,芬尔打算还得细细研究。
这一天过的很快,可能收了钱的缘故,外加对材料本身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再维拉里离开不久,接近傍晚时分,木刀就已经交付到了芬尔的手中。
精心雕刻的花纹意外给人一种艺术品的感觉,虽说仓促赶工,可罗伯特的手艺着实令人惊讶。
整体以上等红木为主,剑身和刀柄为一体,总长度应该刚好超过一米一点点。
并不算长太刀,算是正常类似的刀具,最值得注意的一点罗伯特打造的刀具没有任何弧度,
一道垂直直线干脆利落,刀口末端轻微倾斜,比起其他劈砍类型的刀具,
这把木刀并没有完全放弃刺击的功能,一定程度上多了伤人的手段。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芬尔所做的本质就是掩盖魔眼的力量。
她只要站在原地象征性的出刀挥动斩击而已,刀具的条件本来就没打算太过留意。
收刀,起身,出门,在“盯”的一声之后看着外面即将落日的场景,
芬尔随随便便选择了一家旅馆以惊人的价格租下“豪华套房”后休息了起来。
躺在舒服的大床上松了口气,
小骨则将一切东西置办好后安静的站在了,一边看着不知从哪拿出来的书籍。
“小骨不休息会儿吗?”
准备的是双人床,空间宽大敞亮,就算把今天的战利品堆在角落依旧有很大的活动空间。
“死灵是不会累的,小骨要变得更厉害才行,我要成为和人类世界里一样的完美女仆,
以后好好待在主人的身边服侍您!”
小骨的眼神起了一丝波澜,看来她是将成为完美女仆当成了人生必须完成的梦想。
“哪有女仆24小时不休息的,我可以打包票你早就已经是精英中的精英了。”
这句话可不是故意夸她的。
自从和触手族融入后,那边奇奇怪怪的书本里刚好有一本女仆礼仪指导大全。
小骨靠着芬尔帮助她学习,很快记住了很多简单的文字,然后就对那本书爱不释手到现在。
从表现来看,她学的非常认真。
而且没有要求工资,人也长得相当漂亮,不会夹杂个人情绪,小骨简直比完美女仆还完美。
哪天要是突然来个大财主开价一个亿金币,芬尔也不会卖。
得加钱。
不,加钱也不会卖啦!
“我倒是觉得主人比我更厉害,主人对这里的一切都了如指掌,感觉主人一开始就很适合这边的生活。”
毕竟再怎么说也是混过社会的,芬尔穿越者的事情还是不说为好,说了小骨估计也难以理解。
“人生经历比较丰富罢啦,小骨以后都会懂了。”
“是嘛。”
默默点了点头,小骨拿出笔在她随身携带的日记本中不知道记录着什么。
一晚无言,晨曦的阳光相当刺眼,比死灵村亮了很多,
早早的起床推开门一看,旅馆店主贴心的为他们准备了早餐。
浅尝了一口沾着跟抹茶酱一个颜色的面包,然后芬尔失望地擦了擦嘴角。
简单来说,真是最直观的不好吃。
主要小麦粉的味道很奇怪,而且芬尔更喜欢重口味的东西。
死灵的味觉灵敏度下降了很多,
可以的话与其准备平淡无奇的早餐不如一碗放了大量方糖的红茶更好。
然而芬尔稍微调查了这边异世界的调味品后觉得自己也不能太抱有期待。
就比如眼前这绿油油的抹茶酱不管从卖相还是口味都比不上现代的调味酱。
只能说世界还很大,芬尔其中一个愿望就是能找到这个世界真正属于自己的一种美食。
能让芬尔发出“哇,太好吃了吧~”类似这种感慨就算成功。
小睡了一天,伴随早餐的开始,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比原来好了不少。
借用了旅馆内的单间浴池,往浴池里添加了些许防腐剂,
从洗浴房出门,身上就飘着一股淡香,
小骨为芬尔提供了浅显却又不失精致的妆容惹来很多路人的视线。
之后的事情便是两人途中遇到巡逻士兵,告知了强盗先生的大概位置,
然后再所有人万众瞩目的情况下接了那张来自教会的委托。
“主人,这么高调会不会不太好,总觉得我们和周围格格不入。”
“我故意的,你别忘了我们的目的。”
“目的?”
手中的身份木牌下方多了一层初心者的评级,芬尔却对此并不再意。
故意高调做事就是为了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让对方知道自己是个贵族出身的大小姐。
来这里当肃清者的有很多,像这样不要砸钱的人又漂亮的小白可不多。
一定有哪只队伍贪图钱财,或者贪图两人的美色,故意接近他们吧。
那么她再将这些人打败,彻底打出自己的名气。
这样就不会因为初心者的评价而没有强大的队伍受邀请。
再到后面混入队伍之中去讨伐小姆,再简单不过的方法。
“不好意思,前方这条路被封锁了,我们小队看上了你身上的某个东西。”
说曹操曹操就到,和小骨走在偏僻的小巷,迎面和身穿黑衣几个身形瘦小的盗贼相遇。
他们故意伪装穿搭,看来不想被认出来,鬼鬼祟祟的模样倒和强盗先生大相径庭。
“我身上能有什么东西,说白了又是为了钱而来呗,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芬尔猜错了,对方指着她的腰间,那里赫然是从强盗先生扒下来的紫色液体。
“把狂化药剂交出来饶你不死。”
“狂化药剂?原来是叫这个名称,这玩意有什么作用?”
“少给我装傻了!赶紧拿过来!”
芬尔取下药剂,对方呵斥着突然拔出了刀,看上去并不想过多废话。
唉,要说高调做事其中一个坏处就是会遇到这种人吧,只能说诺尔莫斯国的治安问题有待考量。
但目前发生的状况还在芬尔的预料之内,接下来只要打败他们把这件事情闹大,
让诺尔莫斯公会的人知道自己的强大即可。
不退反进,芬尔朝前迈出了一步,嘴角挂着一丝嗤笑。
“那你们有胆的话,就来抢抢看好了,谁抢谁还不一定呢。”
“小骨,哦,不对,加奈德,别下死手,打晕就可以了哟。”
小骨走到芬尔的面前,摆起最简单的架势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