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昨天第一次盗窃行动成功后,我终于有零用钱了!
有五枚金币这麽多!
丽卡姐为了奖励我第一次盗窃,所以给了我那个胖子钱袋裡三分之一的钱.
这个世界的钱币是铜币,银币,金币,闪币这四种.一百个铜币等于一个银币,一百个银币等于一个金币,一百个金币等于一个闪币.
闪币是一种叫白金的金属製成的钱币,因为白金比黄金还要珍贵,我也是在理解后才明白的.以前我对金属一窍不通,因为原本的世界是用纸币来交易的.
现在我有五个金币.
如果说一个铜币等于一元的话,那麽一银币就等于一百元,一个金币就等于一万元!
那麽就是五万元咯?!
一个五岁的孩子零花是五万元!!!
这…这…这不得了啊?!
不对,冷静点!不要因为才干一票就得到这笔数目就兴奋,这一点点的好处就陷入泥潭裡,搞不好的话就会像电影裡那些绝世盗贼一样永远都翻不了身最后惨死.
既然来到了异世界,我还是想要当冒险者才对.到处去旅行,和伙伴一起做任务!
至于打倒强大的魔兽我就没把握了,毕竟看过那麽大只的地龙,想要打倒的话应该是不可能吧?
想到了地龙就想起了父亲和母亲,不知道他们是打败了地龙,也或者是被地龙给杀了.如果他们打败了地龙的话,应该就会发现我已经不在了吧?都过去五年了,也不知道他们怎麽样了,虽然只相处了两个月,但是我还是有点想念他们了.
我摸著父亲给我的项鍊,链上面的字我还是看不明白,也问过丽卡姐他们了,他们也不认识这个文字.父亲到底是什麽人?
唉!....父亲他们是奥古斯帝国的人民,也许我能去找他们.不过我现在才五岁,这世界成年的标准年龄是十六岁,也就是说我还得和丽卡姐他们做盗贼十一年.
嘛…也不错!总好过没有技能防身嘛!重点是收入还挺多的!
好吧,就先这样吧!
我把五枚金币放进钱袋,准备出门去.
丽卡姐和瓦龙叔叔他们这最近白天都不会在家,应该是去办丽卡姐说的那件正事了吧…是大型的盗窃行动吗?
不管了,总之我管我的事.
我先去办我的正事!
特普利城镇
乌利亚王国境内的其中一个城镇,我在这裡居住了五年,其实我也是近几天才被允许出门的,能够一个人出门也是因为初次盗窃行动得到好评而认可的.
我来到了一间老旧书店,寻找我最想要的书籍,魔法书籍!
我等了五年之久!终于能够出门了!终于有钱了!
我现在非常开心在书店裡乱转.
两分钟后
“终于找到了!”
在书店其中一个书架上,我看到了我等了五年的书籍.
<魔法初级科教书>
我把书本拿下后走到柜檯,向坐在柜檯的白髮老爷爷询问.
“老爷爷,这本书籍多少钱?”
“五枚银币.”
“五枚银币?!那麽贵?”
我顿时有些吃惊,因为一本书竟然要五枚银币这个价钱.,虽然对有五枚金币的我来说不算什麽,但是我个人还是觉得有些贵.
并不是因为我吝啬,其实在来这之前我曾在街上有打听过这世界的经济情况,一般街上摊位的衣服,项鍊,首饰什麽的一个基本上不会超过五十铜币的,而且就连便宜的旅馆一个晚上也只有三至五铜币,为什麽书籍反而要五枚银币那麽大的数目?
“没错,魔法书籍比一般的书籍都要贵很多.”
“只有魔法书籍吗?为什麽?”
“因为魔法书籍是有限量的,每一本魔法书籍都是由大师级的魔法师亲自写作的.而你手上这本可是这间店的最后一本了.”
“既然那麽珍贵的话为什麽没人买下这本书呢?”
“呵呵呵,那是因为你还小不懂事.”老板笑呵呵的摸著他的鬍子.“买那麽贵的书自学的话,还不如请个家庭教师亲自传授魔法技巧不是更加划算吗?呵呵”
老爷爷一语突破我头上的隐形问好气球,但是他说我还小这句话还真是让我眉头一皱,虽然我外表是五岁,可我的灵魂已经是28+5的三十三岁的中年了好不好?
“原来如此,可老爷爷你这样说难道不怕我不买了吗?”
“没关系,我可不喜欢骗小孩子的钱呢!呵呵呵”
原本以为这老爷爷是因为没钱才抬高价钱,但现在发现原来老爷爷是个良心商家啊…
“老爷爷真是个好人!不过我还是买了吧!”
比起请家庭教师传授魔法技术,我还是选者自学比较好毕竟我们家的情况应该没办法请家庭教师吧,那个盗贼窝.
我拿出一枚金币给老爷爷.
“哎哟,是个小少爷呢!呵呵”
老爷爷见到金币后眉毛一跳,然后才把金币收下.
果然小孩拿著金币还是很惹眼吗?
“因为我有听妈妈的话,乖乖做功课,做家务,才得到这笔零用钱的!”
“呵呵呵,一般的零用钱也没那麽多呀.”
老爷爷找回九十五枚银币给我,我拿了钱后在给老爷爷两枚银币.
“小少爷这是?”
老爷爷惊讶的看著我.
“老爷爷很诚实,我很喜欢,所以这给你!”
“谢谢少爷!谢谢!”
看见老爷爷这麽开心的向我道谢我心裡也是高兴,因为我很久没看见别人这麽真诚的向我道谢了.
当然这也必须怪我自己,在原本的世界裡每次看见需要需要帮助的人我也只是一走了之.
不过来到这世界后,不知道是这个身体的原因还是什麽,我的想法一点一点的在慢慢改变了,明明已经决定不再帮助别人,但却还是这麽做了.
“不客气!”
买完了书后,我立刻沿路返回家裡去,路上我还因为兴奋而一路小蹦跳的快步回家.不禁想起以前小时候买到了喜欢的漫画回家,或是长大时买了工口书本还是光碟回家的感觉.
到了家以后,我立刻就把书本从袋裡拿出翻开来看.
这本魔法科教书记载了关于魔法一些基本知识,书上记载魔法的开始也是从五千年前开始的,源自于精灵族,之后被人类研发成功再传到世界各地.
人类果然真是到哪裡都一样啊!不管什麽东西到手后都能将其複製或是研发新东西.
书裡还提起魔法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使用的,使用魔法前提是自身必须要有魔力.
魔力吗?
我没见过父亲战斗不过他应该是战斗系的,而母亲以前是个冒险者.在我的记忆力原世界游戏裡的冒险者每个都是能使用魔法的,所以母亲应该也能用魔法吧?
虽然不能断定,但是继承父母亲血统的我相信自己一定能用魔法的!
再来是魔法种类大致上分成四种:
1. 攻击魔法
2. 召唤魔法
3. 契约魔法
4. 治愈魔法
以上四种魔法大致上是明白,但是召唤魔法和契约魔法这两者是有一些差别的.召唤魔法是以自身魔力从幻灵界召唤与自己相性的召唤兽,而契约魔法则是与现世界的物种立定契约.
召唤魔法我没意义,但是契约魔法感觉完全是给奴隶制定的魔法一般.
之前我还被公开贩卖奴隶这件事给吓到了呢!原世界虽然也有奴隶这东西,但也都是在暗地裡做买卖,不像这裡在大庭广众下开卖的.
回归正题,魔法使用方式:
1. 咏唱
2. 魔法阵
3. 无咏唱
这一看就明白了,咏唱是基本也是现在的主流.
而魔法阵则是方便使用,但是魔法阵需要时间做去画和金钱购买纸张,纸张用完后就会消失这相当耗资源,所以人们都选择咏唱式的.
至于无咏唱是在魔法上非常有造诣的人才会领悟到的技能,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会的.至今会这个技能的人也没几个罢了.
我曾经看过的魔幻小说裡都说无咏唱魔法师需要极强的想像力才能驾驭的,因为咏唱式和魔法阵的术式裡已经包含了威力,速度等魔力输出大小控制的东西.
还是不要想那麽多了,先试试看吧!
我走到了屋裡的后院试试看,如果在家裡发生失误的话发家裡炸了怎麽办?
我念了按照了书本所教的其中一个初级魔法-火球术的咏唱句.
“祈求火的力量,火之加护显现,火球术”
全身开始热了起来,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快速流动.
右手前方出现一个红色的魔法阵,阵裡出现了火,慢慢的形成我的手掌那麽大火球后向前面的一颗小树飞去,结果树开始毛起一团小火烧了起来.
我看见直接慌了,马上拿著准备好的水桶跑过去把火给灭了!
幸好提前准备了,否则就要被丽卡姐臭骂一顿了,对一个五岁的孩子真是一点都不留情的家伙.
但果然我是能用魔法的,真是感谢我的父母亲啊.
在过度兴奋下我又继续使用魔法直到第十发后,我的双腿发软的跌坐下来,身体不断的流汗.
魔力耗尽了?才十发魔法?
我翻了翻书,上写说魔力值一出生就决定了,与身体能力不同,魔力士精神上的力量,想要提升魔力值就必须提升等级!
果然还是需要升级啊!
身心俱疲的我累呼呼的走到了房间倒在了床上,不到一分钟我就昏睡过去了.
隔天起来我试著在使用魔法,不过今天到了十一发我都没事!直到第十七发我才软脚.昨天是十发,今天是十七发,也就是说我的魔力值提升了?
这时我心裡产生了一个假设.
为了证明这个假设,我在晚上吃饭时向丽卡姐询问了.
“丽卡姐,你会魔法吗?”
“不会.”
“那人的体力值和魔力值一出生就决定了吗?”
“魔力值的话是的!因为那时精神上力量与体力不同,而体力上可以锻炼的!如果是从成长期开始的话体力会得到飞跃性的成长”
我得到了和书上一样的答案,但是我听到想要的答案,于是我继续发问.
“那你说几岁开始修炼的?”
“嗯…七岁吧!”
“九岁…当时修炼怎麽样,辛苦吗?”
“前面两年的训练很快就适应了,但是成长期后等级也便高了修炼就难了…”
果然和我想的一样,这体力值不是一出世就决定的东西!体力值的提升是在成长期的时候有飞跃性的成长.人们知道体力值却不知道魔力值也能?
但是我的魔力值却增加了!
难道我是bug一般的存在?这是外挂啊!
不管如何,从丽卡姐的时间来算,她应该是在十岁和十一岁停止这种飞跃性成长的,所以我还有五年的时间提升魔力值.
好!从今天开始就没閒暇的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