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太阳,它温柔,明亮,充满力量。我也喜欢葡萄,因为她们就和我一样,喜欢太阳。她们总是晒得饱饱的,积蓄能量,直到成熟那天结出甜美的果实。但人呢?成长?结果?是不是听着很抽象?在我看来人类的世界总是充斥着无法理解的事情。他们总是不能像植物一样活的轻松一点。
植物只要生长就好了,把责任都推给太阳和雨水,肆意生长就好了。但人不行,什么都不做只会发胖,胖了又只想甩掉它,如此往复,活的自然轻松不了。
摆弄着白色长发,慢步在葡萄园中的小路,午后的阳光稍稍刺眼,太阳一如既往发散着它过剩的热量,而草帽又刚好可以成为隔绝太阳与脑袋中间的完美中介。我吸了口气,向远处望去,葡萄园的相伴已经有了一个月之久,当初买下它几乎用光了我所有的积蓄;当然我也不是笨蛋,生活费什么的还拿得出手,要是不考虑买下葡萄园之后的生活的话那肯定是个纯粹的冲动之举。
哦,对了我叫,雪,不过名字没有那么重要。我就是我,是什么名字都一样,你可以叫我布丁或者面包,怎么样都可以。说实话我还挺嫉妒布丁的,明明那么好吃长得还好看。可惜我是我,不是布丁。
实话实说葡萄园对我来说算不上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场所,什么崇高的理想,难言之隐,又或者人们常说的诗与远方,这些都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只是厌烦了工作,厌烦了城市而已,与其说什么达成自我,对于生命的探索;听着有些可笑,不如说就是在逃避责任而已。或许有些人会在这种时候说出一些很有抱负的话,列如:“这个葡萄王我当定了!” 之类的。但我不是这样的人,我做不到...
在城里的时候我是一个编剧...这样说也不准确,靠笔杆子吃饭的写手的写手应该更贴切。住在市区的出租公寓,被催稿,改稿,写测评,看电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其实这样的生活算不上差,钱虽然赚得不多,但因为忙碌花钱的时间也不多,积蓄就是这么来的,有时我真的弄不清楚这些钱到底能拿来干什么。这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事,连花钱这事都变得没有意义时,那赚钱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便成为了个我必须思考的重要问题。
我俯下身子抚摸那萌发不久的葡萄嫩芽。
“快长吧快长吧,你们可要好好的长大,可不要像我一样只知道逃跑哦。”
对,逃跑,丢下了工作,丢下了生活,一溜烟地就跑到了这个人迹罕见的地方。我自认为是个负责的人,走之前把手头上的工作一股脑全部做完了。可那些“老板”们都不太满意,不过这也在意料之中,满意了那就不是合格的甲方了。好再说分内的工作算是完成的有模有样,接下来要完善又或者重写,都与我没了关系。找谁,做什么,一切都归他们。
站直身子,伸了伸腰,空气中弥漫着被水浸湿的泥泞气息,若隐若现的肥料像是平静湖水中的一点涟漪。不得不说的事是肥料的味道很糟,真的,毫不掩饰的糟。刚来时的我巴不得用晾衣夹把鼻子死死捏住,只要闻到它就会让眉头不由的皱起,肥料,泥土,还有不知从何而来的腐烂气味。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合常理,好似一套自成体系的气味系统让外来者毫无招架之力。不过经过了一个月的挣扎,大抵上还是适应了这里,呼吸开始顺畅,气味变得轻薄,工作也总算是可以心安理得的渐渐展开。
说回葡萄园的事情,真要说它有着什么特殊之处,那可能只有酿成酒这事了吧。葡萄酒可不一般,一颗葡萄从筛选到碾碎,最后发酵陈年,经历了层层磨难最后把所有的味道浓缩到了这小小的一杯中。这种跨越时间的情感与风味是其他蔬果都不能披靡,在这么一个伟大的过程中有一席之地难道不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吗?
阳光撒在园间的小路,身上,树枝上,葡萄芽上,肆意的光线,让心晴也变得飘飘然然。
我穿的是条白色连衣裙,走在葡萄园里很难不把它弄脏,我很清楚这样不好,葡萄园可不是什么干净的地方,虫子啊,泥土啊,能弄脏白色的玩意儿到处都是,只要一不小心就会变得脏兮兮的。但我不在乎,这里只有我,脏了又如何,干净又如何,谁能评价我?这可是只属于我的天堂啊。虽然树上还会有看我笑话的鸟,但是它们在想什么,大概也只有四叶草知道了。
鸟飞走了,他们煽动翅膀,在飞走前惊动了树枝。
晃动的树枝,把看起来不怎么牢固的树叶甩在我的身上。
“啊!” 我拨开树叶,看着空荡荡的枝头暗暗发誓迟:早有一天一定要好好的整治这些小坏蛋不可。
四月是梅雨的季节,只需要一个眨眼,干净的天空就会乌云密闭。好在住的不远,一路小跑,赶在雨滴落下前回到了小屋。小屋古色古香,以复古的棕色木板搭建,门前有着遮雨的棚子,进门后的空间也说不上大,书架,餐桌,床铺,写字台,冰箱还有炉灶。家具还算齐全,唯独没什么电子设备。
不过有没有大差不差,信号不好,手机玩得也不多。Wifi是有,就是不怎么快,电脑也很老旧游戏玩不上几个。在这个浮躁的时代确实很无聊,不过倒是让看书的时间多了很多。之前一直没时间看的书现在一下就能看个爽。这也是乡下的好处,莫名其妙的空白时常包围这里,当他们到来时思考也会变得比平时更加敏锐。
写字台前我坐了下来,电脑我是不想打开,打开了也无所事事。电影看得也不想看了,音乐也听得也有些厌烦了。索性就竖起耳朵聆听雨滴,演奏出来的奇妙乐曲。听了一会儿也开始倦了,于是乎拿起桌上看到一半的书,那是弗兰茨卡夫卡的《饥饿艺术家》虽然算不上什么巨作,但在我看来很有深意。卡夫卡的书多是这样,充斥着强大内核的压抑悲剧,但艺术家却颇为独特。
书里讲的是一个艺术家以挨饿这种行为艺术来表达自我,一个殉道者,致死都遵循着自己的人格与理想。是一种离谱的纯粹。
还没来得及看,一只橘色的肥猫就扒拉着我的大腿。她太胖了,连跳上来都做不到,每次都只好亲手抱她上来。
我抓住了小可,要紧牙关,双手颤抖,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送到桌上。我喘着气对她说。
“小可,你太重了啦。”
她对着我“喵喵”叫个不停,好像在抱怨我说她又胖了这件事情。
“你还给我狡辩,你就是胖了,不是骨架大,你再闹我就不给你罐头吃了。”
我当然听不懂猫语,只是说相处久了,大概还是能猜到她在想什么。就像她也听不懂人话,但就是能明白我的意思,她瞪大了双眼下巴一收,露出了一个不明所以的表情,应该是理解了我的意思。
我歪过了脑袋,与猫赌气其实还挺好玩的。其他猫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小可..
“哼。”
小可趴在了桌上把肚子露给了我,她“喵喵”叫着,尾巴还一拍一拍的打着桌子。
“装可爱是吧,装可爱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哦,我可不会饶了你哦。”
玩笑间,把头埋进了可儿那肉感十足的肚子里,她也不反抗,毕竟本来就是她开始的。
其实刚刚认识的时候我也没想过取个叫小可的名字,比起小可这个可爱的名字那个时候的她更威武,更结实,要说取名应该叫做辛巴之类的,毕竟这样才符合形象。不过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的,看着我吃布丁就要和我抢,那是非常可恶的事情,滑滑嫩嫩的焦糖布丁这个臭猫懂个什么,想要抢可不行,一点也不行,所以那之后她就叫做布丁。
但布丁也不行,因为我会嫉妒,为什么她可以是布丁,我不可以,我不同意。我不同意,要叫布丁也是我叫才行。所以我又给她改了名字,想了很久就是没办法想到与黄色相关的事物。要么不合适,要么太抽象。我也想过取个随意点的名字就算了,把猫叫做狗,这事情在这个时代应该算是很常见的事情。
不过这不行,要是每一次叫她我都会发笑,那再怎么笨的动物也知道我在笑他。对于小可来说太不公平了:明明对自己的名字这么不负责,却对宠物如此上心,或许也是一种对名字的执念吧。想了半天吧,名字要么我不喜欢,要么不喜欢。最后还是刷短视频时想到了来自《魔卡少女樱》的吉祥物小可,才给她取名小可。
听到这个名字小可一个劲的叫个不停,看来是很喜欢,或许短视频也算不上一无是处。
别说,小可虽然胖,但她的脑袋却不大,这很微妙。胡须长长的匀称的很,眼睛也干净,无论何时都洋溢着一脸幸福的模样。如果不考虑身材小可一定会是一只非常受到欢迎的漂亮猫咪,可惜食量太大。橘猫都跨不过这坎啊...
骚乱过了,脑袋冷静了下来。我竖起了耳朵,听着雨滴打在不一样的物体上,它们各自为战,发出独特的声响。沉闷,清脆,响亮,浑浊。这种感觉很美妙,是特属于乡村的演奏。写字台就对着窗户,我看着外面,小可就趴在旁边。不知不觉我睡着了,一个字都没看。
那天的梦里我梦见了一个人,他骨瘦如磷,穿着黑色的紧身衣,脸色苍白,眼眶凹陷。看着很眼熟,像是活了白来余年。他好像说了什么,可醒来时已经记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