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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特加救了我一命。
它让我不至于饿死和痛死在昨晚。
第二天,看着天上热辣辣的太阳,我傻笑了起来。
我真的没死。
虽然身上没有一块地方不痛的,但我没死。
昨晚我还发起了高烧,身体滚烫得如同个大火炉,但托伏特加的福,我总算撑了过来。
最后猛灌几口把伏特加喝干净,穿好衣服,把左轮枪重新绑回大腿内侧,再找一根树枝当拐杖,就这么粗暴的继续自己的旅程。
还好,不久我就遇到了一个山中农家,虽然我声音嘶哑,但勉强还能交流。
农家里面只剩下一个大妈,身材肥壮,丈夫和孩子应该都被帝国军给强行抓丁了。
我扯着嗓子跟他说给我弄点吃的,我给她钱。
朴实的大妈看见我这可怜兮兮的样子,就说不收我的钱,不过依旧会给我吃喝,让我有地方休息。
看来无论是什么地方,乡下的老百姓基本都是很朴实的。
我也不打算就这么白吃饭,休养两天,我把身上的帝国币留给她再走就是了。
虽然她给我端来的只是最普通的玉米粥,我却觉得这是天下最好吃的佳肴了。
一大盘玉米粥,我狼吞虎咽就全灌了下去,随后在她儿子的房间里倒头就睡。
还真跟我猜想的一样,这个大妈的丈夫和三个孩子都被抓丁参军了,一般来说都会留一个儿子下来的吧,这帝国军做事有点绝了。
因为我嗓子不好,所以这三天也没怎么跟大妈说过话,只能点头,摇头做手势来表示意思。
又因为腿伤,我也帮不了大妈干什么活,感觉心里很过不去。
所以三天后的大清早,我给大妈留了张字条,就把身上的钱都放在了床上,只给自己留一个帝国币,随后就离开了那里。
虽然腿还有点痛,但借助拐杖,我徒步行走的速度也不会很慢。
还好我曾经扯着嗓子问过大妈最近的镇子在哪里,等到了那里再做打算吧。
一个帝国币能做的事情不多,大不了再去杀一个赏金犯。
赶了大半天路,终于到了一个小镇。
但跟前几个帝国小镇相比,明显人丁凋零了很多,街上都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原因也非常明朗,街上出了小孩子之外,连一个男人都没有。
竟然连老人都会挖过去打仗,前线真的有这么吃紧吗?
不过看来这激流真的把我冲出了很远,这里就是因为靠近东方战场,所以才会有抓丁参军这样的事情吧。
我想了想,用钱买了一瓶伏特加,然后去警局用剩下的钱买了附近赏金犯的情报。
镇上唯二的两个男人估计就是镇长和警长了,这两个人确实没法动,总得有人来维持秩序。
我喝完伏特加,就往着镇外不远处的一个山谷去了。
这里有五个逃兵盘踞在这里,打劫过往客户。
这次我也不玩什么诱饵了,过去就真刀真枪的干起来,在伏特加和耳边嗖嗖擦过的子弹帮助下,我很快进入了战斗状态。
只要我进入了那个不知痛苦,血气激昂的战斗状态,战斗的结局就基本注定了。
我很快将他们全数击毙,割下他们的人头带回了警局,在警长惊讶的目光之下,将那袋赏金全数收入囊中。
当然,警长也要抽成,拿走了赏金的三成。
什么都不做,干坐着就有三成赏金拿,怪不得这么多人打破脑袋都想当官。
不过现在权势在人家那边,我只能自认倒霉。
出了警局进入酒馆,向女老板指了指伏特加,伸出三根手指,再扔过去一个帝国币,很快就会有三瓶伏特加端到我的桌上。
拉着年轻的女服务员,再指指墙壁菜单上最贵的烤牛排,再扔过去一个帝国币,烤牛排也马上上桌。
我狂吃海饮,为了庆祝自己的重生。
嘴里的伏特加辛辣得让我留下眼泪,烤牛排上的黑椒粉也让我不断的打着喷嚏。
我涕泪横流,再次灌下一口伏特加。
公主,我没死,公主……
我真的没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