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真舒服啊……”
躺在旅馆的软床上蹦跶反侧,塞满羽绒的垫子是如此舒服,让我不由得如此感慨。
我也想过了,只要伊娃捡起我仍在悬崖上的那颗人头去领赏,就能有一百个帝国币。
再加上我原本留给伊娃的钱财,就算伊娃带上那对姐妹一路旅行过去,都是全程无忧的。
那现在不管我挣了多少,够我一个人用就可以,我也终于可以挥霍一下了。
住最贵的房,喝最贵的酒,咬最硬的牛排,有钱的我就是如此任性。
反正我买过地图了,这里离东方战场已经不远了,我就是在这里悠闲的度过一天也没有关系。
大战役跟局部战争不同,十万人以上级别的战役,进行的时间是要按月计算的。
又不是村头帮派打架,打一阵子另一派就打散了,大战役涉及的东西可就广了,我粗粗算一下,就有:
迟滞、突击、反击、反突击、反冲击、轰炸后勤、空降敌后、战术轰炸、炮击覆盖……
例如一个有利位置的小山头,一方士兵夺下了,另一方肯定也会来抢夺,抢夺不下就叫炮击轰炸,轰炸完再打。
其中在中等距离的互相开枪射击是最费时间的,绝大多数士兵都不会站在原地傻傻给你瞄准。
都是经过良好士兵训练的,不是像山贼那样的蠢货,肯定是会给自己寻找良好掩护的,这种情况下,一般都要四五十发子弹才能打死一个人。
我为什么开枪这么精准呢?就是因为射得多有手感。
前世在战场时候,我经常都是要射出20发子弹,才能打死对方一个士兵。
因为对方基本都是趴在战壕里面,仅仅露出一双眼睛出来瞄准,我就要瞄准那双眼睛来射。
这样射得多了,很多老兵都会变为神枪手,毕竟给你的目标就那么一点,战场上的集中力又高,枪法很容易就上去了。
所以说我喜欢那些傻傻地骑马冲锋过来的山贼,多好啊。
心脏、喉咙、脑袋、肾脏,射哪里都行,我不给你一枪毙命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不过也不知道帝国军跟反抗军各自准备得如何了,在街上听到的全是帝国军的宣传消息,都在吹自己战斗力多强多强,就差说一个天下无敌了。
这种政治部的宣传新闻就不用多理睬了,但除了这些,我也没有什么可以获得消息的途径了,真是麻烦。
思考了很久,脑袋里还是一团乱麻,最后我决定先把眼前的生活过好,简单来说就是先去置办好再次踏上旅程的物资。
这个也好办,反正是有钱,很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很快,我就扔掉了那条破烂不堪的裙子,再次穿上了黑色风衣和亚麻色的帆布衣服。
镇上没地方可以补充弹药,但幸运的是,我在杀死赏金犯的山谷那里,搜刮到了不少的左轮枪弹药。
还有几支5.54步枪,我一开始没拿,到了晚上我再摸黑回去把两支步枪拆解了带在身上,顺便再摸了一把军用匕首回来。
普通的帝国民众是不能持枪的,只有申请了赏金猎人证件的人才能持枪。
之所以我一路以来都没遇到过麻烦,只是他们单方面的把我认定为赏金猎人了而已。
通过赏金猎人考核并不困难,枪法和道德测试笔试合格就行,有的地方直接付钱就能当上了。
进入加蓝帝国到现在都没有遇到过同行,应该是因为被帝国军给征兵了吧。
赏金猎人也是兵力的良好来源,毕竟有枪械知识,比普通平民好多了。
所以加蓝帝国有不少对赏金猎人的福利,毕竟经验丰富的赏金猎人,上了战场直接就能当老兵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