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明白了丹妮的认真以后,也点点头:
“我明白了。
不过,小姐,这里的警长都因为任务外出追凶了,现在小镇里面已经连一个警长都没有了。
你可以去酒馆那里雇佣一些赏金猎人,很多不想服兵役的赏金猎人都聚集在那里。
但是,必须是现金才有足够的诱惑力。
而佳木斯在河对面那边的领地,那里因为帝国军和反抗军的对峙,原本的居民全部外逃,已经变成没有法制的国度了。
这可不是一次观光旅行,就这么几星期时间,在那边丧生的执法官已经不少于十个。”
丹妮好像从不知道害怕和退缩为何物,径直问道:
“我来筹钱就行,你能推荐一下这个镇子上的赏金猎手吗?”
镇长认真想了想,说:
“这个我得仔细斟酌一下。
我认为威廉是最好的追踪者,此人寻找和分析线索的能力堪称一绝,在他手下,很少有犯人能够逃走,不过他有大罗翼人的血统。
最狠的当数前天才刚出现在镇子里面的,一个叫里文的女赏金猎手。
女性的赏金猎手可是个稀奇货色,她很快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而且刚来的那个晚上,她就打断了酒馆里面四个想对她动手动脚的男人的手脚。
还通过街头单挑决斗——噢,就是大家同时拔起左轮对射的那种决斗。
那个晚上她就连着单挑杀了六个人,几乎把酒馆里面的客人都清光了。
军队的人还因此派人过来收购了那些尸体,给部队里面的军医练手。
不过最好的应该是奎因,他能把犯人活着带回来。
他有可能会一次又一次地让人溜走,但是他相信即使最坏的人也应该受到公平的对待。
奎因是一个手段柔和的好赏金猎手,还是一个业余的布道者。
他不会捏造证据或者虐待犯人,就像弦一样正直。
嗯,我认为奎因是赏金猎人里面最好的。”
丹妮点点头:“哪里可以找到里文?”
………………
今天天气真棒。
我对着晴朗的天空举杯。
万里无云,清风徐来。
像是涂上了火辣椒般的太阳,也烤不到躺在酒馆里面悠闲酗酒的我。
而且因为这里接近前线,还可以听到很多关于前线的传闻。
收集了一下传闻以后,我推测出反抗军和帝国军的战役起码还要两、三个月才能开打,因为帝国军的准备还没有完成,很多士兵还在运送过来的途中。
反抗军那边的话,应该也不会急着开战,最多就搞点敌后破坏吧。
因为他们正打着复兴大罗翼帝国的旗号,号召众多原大罗翼帝国百姓的奴隶加入军队,时间拖得越久的话,反抗军那边的优势可能还会更大一点。
既然时间还没有那么紧张,我打算在这个史密斯镇上过上几天的快乐日子。
要是加入反抗军以后,就不知道要打多少年的仗,才能有现在这么一点悠闲时光了。
我并不是讨厌战争,但正因为经历过战争,我才会更加明白这和平生活的宝贵,才会如此的依依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