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期郑华有个邻居,名叫陈东升,一米八左右,身材消瘦,五官棱角分明。一个夏日,游手好闲的郑华发现邻居死在家中,枪杀,他雇人暗中调查了一下,目标指向一家酒吧。当他准备踏足这家酒吧时,国际刑警来他家讨了杯茶。
郑华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明白了这件事不是自己能插手的。而现在,郑华命不久矣,什么国际刑警星际特工,都见鬼去吧!小爷今天就是要去那家酒吧。
酒吧名为liquid。
郑华走进建在巷子深处的酒吧,不知道命运会发生什么变化。郑华走马灯般想起自己人生是从什么时候改变的:五年级。
郑华上五年级时,其父亲开始忙碌,把他送进住宿学校,周一到周五上学,周末还有各种兴趣班。郑华的父亲逢人就夸自己孩子不但学习好,还精通钢琴、小提琴、围棋、象棋、俄语、街舞、说唱……
要知道,郑华一门兴趣班每两星期只能上几个小时的课,会倒是会,却往往稀松,显然郑华的父亲是在吹牛皮而已。但郑华凭借超一流的颜值硬是唬住了一大批人,真遇到内行就假借身体抱恙。
可惜当初的身体抱恙是谎言,后来身体真的出现了“不足道也”的隐疾。也就是那时候郑华开始伪装自己。“面具戴太久,就会长到脸上,再想揭下来,除非伤筋动骨扒皮。”他成了行为有些怪异的怪咖。幸好初中时代的郑华过得还算不错,没发现自己不举,对象谈了好几个,三个发小和自己同一个班级,也算开心。
郑华上的高中是当地最严格的高中。他的父亲问他会不会太累,要不要换一所轻松点的高中?郑华很感动,也很无奈。感动的是老爹竟然不忙事业关心自己,无奈的是自己还有半年就毕业了。
很不巧,高中最后一个学期的郑华在发烧、肠胃炎、打架、耳鼻喉炎、失眠、自闭的轮回中度过。
可谓天公不作美。
没事,天公不作美,郑公作美。
把学历比做敲门砖的话,郑华的老爸已经把二层小别野给子孙建好了,他去自己家公司上班难道还需要毕业证学位证?郑华最终上了个前两年是专科后两年是本科的大学,学的是个很冷门的专业——古生物学。
郑华的父亲逢人就夸自己儿子研究古生物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郑华年纪轻轻当了古生物学家。
大学时代的郑华褪去青涩,走上颜值巅峰。长长的睫毛温顺地附在他深褐的眸子上,鼻子坚挺,好似从中透露着一种倔强的个性,两道浓浓眉毛,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黝黑的皮肤衬托着淡红色的嘴唇,给他的帅气中加入了一丝不羁。锐利的黑眸,轻抿的唇 棱角分明的轮廓,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出傲视天地的强势,清新俊逸,品貌非凡,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才貌双全,他很厉害很牛逼,但很可惜,他不举。
汉朝曾经男风盛行。汉朝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一个至几个美男作为**对象,并且记入正史,史家殊不为羞。《史记·樊哙传》记载:“先黥布反时,高帝尝病甚,恶见人,卧禁中,诏户者无内群臣。绛侯、灌婴等莫敢入。十余曰,哙乃排闼直入,大臣随之。上独枕一宦者卧。”
你觉得我引经据典来说明刘邦可能有同性恋基因并影响了一个朝代的故事,是想说郑华有过男朋友吗?错了,他没找到。我真正想说的是,同性恋自古长存,你在大街上看到一百个人,其中约有三四个人是同。不要在西方文化的挑唆下对这类事敏感过警。
富家子弟最怕的事就是亲兄弟分家产,郑华也不例外。他父母年龄还不太大,万一知道了他身体,再给他生个弟弟可不妙。如果郑华早知道自己很难活过四十岁,就可以少操嫌心,父母再生个孩子郑华也就不必有后来的“赌上性命的婚姻”。
只能说郑华自作自受,怪不了别人。
郑华的父亲凭借男人的直觉捉到了点不举的蛛丝马迹,郑华预判了父亲的预判,所以找了个27岁的百合作为“形婚”对象,偶尔帮女人应付一下对方家长,女人也偶尔来郑华家吃顿饭。
郑华继续着自己作死之旅,比如参加野外求生面对面抚摸东北虎光亮的皮毛,跟着海盗去打劫某岛国商船。也就是这些经历耗费他极多的脑力和体力,加剧了他的病情。郑华回忆了一下这三十年的记忆,与初中相同,过得还算开心,那就是没忘初心不负韶华。
死而无憾矣。
死之前他必须弄清楚最后一件事,liquid里到底有什么猫腻?为什么自己查出这家酒吧的同时国际刑警就找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