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到最后也没有推荐什么休假的好地方,所以楼湛就自作主张,留在了荧宿身边。
……虽然用了这种模棱两可的说法,可他心里是清楚的吧,就算还有谁给他指示……就算还有其他地方可去,他的决定也不会改变。他已经越过了不可折返的河。
那天,他从荧宿的床上醒来已是深夜。她不在屋里,四处却都是她的气息,宛如逐渐冷却的焦糖,金棕色的光泽还泛着粘稠。
梦游一样,他爬起来,套上衣服,在那股气息的拨弄下四处彷徨,最后不知怎么便出了大门。清寒夜风袭面,吹散她留存的痕迹,空无一人的街道在夜下延伸。他打个寒战,总算想起了自己身在何处,姓甚名谁。楼湛。世上最熟悉的两个字,在他独自立在幽寂夜色里的那一刻,却像假的一样。前一天肆意索求她的温柔,尽情发泄在一次次杀戮中聚积的焦渴,呜咽着她的名字的人,又是真还是假呢?
恍恍惚惚地,他赤脚迈出步子,来到前廊栏杆前,坐下。
没多久,他看到了她。
她踩着婆娑树影走来,围巾下摆随步履起落,远处的路灯在她前方投下长而朦胧的影子。望见他,她笑着加快步子,手中便利店的袋子沙沙作响。
就是在那一瞬,所有飘忽不定、似是而非的念头都获得形体,显出了色彩和气味。做下不可挽回之事的羞惭淹没了他,可同时他也明白了,无论叫什么名字或没有名字,他就在这里,依照自己的心意坐在她家门前,眺望着她的笑容。这就是他心中毫无虚假的愿望。
这份心愿,他不后悔。
突然间,他不太好意思直勾勾盯着她看了,低下头,听着栅栏门嘎吱开合,野草丛簌簌作响。身后飘来夜露、青草和便利店关东煮的气味,接着,一根系着小小蝴蝶结的棒棒糖递到了他面前。
他一愣,叹息。
真的是,完全敌不过她。
“荧。”
“怎么啦?”
他安心了,睁开眼,近乎粗暴地夺走棒棒糖。
然后,留在了她身边。
她就如他所想,是个精力充沛爱玩闹的,明明还负着伤,还暗中紧盯着猎物,却每天笑叫着“湛湛”,浑然看不出心思和伤痛。她拖他一大早去排老牌点心店一天限定三百个的草莓大福,和他分享一包八根的Pocky。她有路沿可走就绝不走平路,看到谁家门前挂了风铃也要去撸上一把。她随手编了狗尾巴草环戴给路边肥嘟嘟的柴犬,笑嘻嘻地挥别狗子,长发披散着飘在风里。
其实又有什么难解的了?醒悟过来时,他半是放松,半是泄气地看着她小心翼翼地咬苹果糖。他不过就是迷上她了,而她早就知道会变成这样。他被看似天真却聪明善战的女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连她本质上有多危险都顾不得了。几次三番栽在她手底下,竟还想着要保护她。真正后知后觉的笨蛋根本是他才对。
只不过,都和她走到了这里……
到了这个地步,该跨的不该跨的界线总归全跨了过去,他凭借自己的意志留在了渴求之人身畔,他却仍然每一天都坐立不安。
他在白塔的立场,他弃之不顾的家人和师友,风琢骨的嘱托,荧宿的伤……每一桩仿佛都是不安的理由,每一桩却又都微妙地有所偏差,与那天看见荧宿远远走来时忽然涌起的羞惭之情不同——与真正扎刺他的东西不同。那是一种更久远、更模糊的东西,游离在他灵魂的边缘,有时他几乎以为它消失了,心绪稍稍舒展,立刻便是一阵刺痛。既恐惧,又羞耻,还有罪恶感,仿佛他的满足、快乐是对周围所有事物的背叛,是对责任的背弃,迟早会招致灾难。这种感受就像一个幽灵,逼着他从贫民窟的脏小孩变成独当一面的调香师,又在阿撒托斯崩塌后逼迫他化身杀戮机器。他的一切都是它。
他曾倚赖它,屈服于它,最终耐不住痛苦反抗了它,不顾一切地将日夜追寻的阿修罗拥进怀里。但它仍阴魂不散。每当他觉得荧宿可爱,瞥见她不经意流露的色香,暗暗渴望她的温柔,它的声音都变得更聒噪。
——你不该快活。
为什么?
——不该快活。
到底……为什么?
“湛湛。”
——不该快活。
——不该快活。
——不该快活。
“湛湛!”
他如梦初醒。午后的泡桐花树下,荧宿回头伸出缠绕橡皮筋的手腕,央他帮她绑起头发,免得风吹得发梢沾上苹果糖。他答应一声,去扯橡皮筋,指尖碰到了她的皮肤。
他像触电一样缩手。
她的长发丰盛鲜艳,在漏下枝杈的阳光斑点间闪烁着妖艳的光泽,只是目光停留稍久些,他便口干舌燥起来。
“……我弄不好。”他别开眼,撒了谎,“我帮你拿着糖吧。”
荧宿递出苹果糖,却垂下了手臂,没有去束头发,也没有回头。
“湛湛,”她坐在石条凳上,眺望树荫外的街道,“那天之后就碰都不肯碰我。是我做得不好,惹你讨厌了?”
“噗——”一如既往的直球攻击迎面击中楼湛,他赶紧把苹果糖拿远点,慌里慌张地辩解,“不是那么回事——”
“那,一次就满足了?”
“怎么可能满——”不,不能这么说,“也不是说不满……”不不这也不对,“说起来也根本不是一次……”不不不他到底在讲什么啊啊啊!
“也是。”荧宿却谜之接受了,沉吟道,“如果讨厌我,应该不至于那么骁勇善战。”
“当然不是讨厌你啊!?”他因为她突如其来的高级词汇而满脸通红。
“明明连坐在我旁边都不肯?”荧宿侧转目光,望向从刚才就站在树下,和她保持着至少一米距离的楼湛。
经她一说,楼湛也觉得自己未免举止怪异,比起春天下午出门散步的情侣……或类似关系,倒更像千金小姐和她的保镖。
于是,他深呼吸,默念着“平常心平常心”走过去,在长凳另一端坐下。她身上的蜜糖气息飘过来,他想起谜之高级词汇,又是耳根发热,生怕她又说出什么惊人的话。
意外地,她什么都没说。
和风吹过一尘不染的街道和老店的青色布帘。暖阳照耀下,盛放的泡桐花透出了些微衰败的甜味,桐叶却愈发生机勃发,从那股气味里就能闻出六月的浓荫。对街的铺子新泡了一壶玄米茶,配糯米团子的甜酱却煮得糊了。这一桩桩小事,他就算不在意也闻得分明,唯独辨不清自己的忐忑,闻不出身边人的真意。碾碎一颗灵魂,对他来说太容易、太熟练了,真到了小心翼翼捧着什么在手掌心的时候,反而加倍地畏缩起来。
待得茶香漫开,他才讷讷重复:“真的,我不是讨厌你。”
她仍不吭声。他无意识地把苹果糖转来转去,搜肠刮肚:“……从来没有讨厌你。”
又一阵风起,吹得她的发丝丝缕缕地飘起,他赶紧抬手避开苹果糖,手却被她抓住了。
她用另一只手按住发梢,低头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苹果,这才抽走了糖,心满意足地坐回去:“知道啦。”
说罢,又咬一口。
直到啃光了苹果,牵着他的手也没有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