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阵仿佛意识脱离身体的眩晕感消失,李妙才再次有了身体的知觉。他睁开了眼睛,一眼便看到了正呆呆看着自己的闫卿。
见他眼神那么诧异,他连忙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
他低头看到的,是白天在家时穿的衣服。这是一件普通的T恤,干爽而轻便,洗起来也干的很快,是很适合运动的衣服。
下身穿的大裤衩,脚下踩的是二丫子,腿上的腿毛还清晰可见。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身体,确认到身上是结实的肌肉而不是软软弹弹的肌肤,毫无疑问,这就是自己之前的身体了。
他眼角看到胳膊上还绑着绷带。这是变身后在闫卿家包扎的,早就不疼了,伤口大概早就愈合了吧。
他将绷带扯了下来,绷带包扎的部位肌肤完好无损,完全没有伤疤,只是这块包扎的区域白嫩的厉害,和周围的肌肤有着明显的色差。
这也不奇怪,受伤刚长好的肌肤,本来就显得比较白嫩,不足为奇。
那闫卿这幅见了鬼的表情是啥意思?
“怎么了?”突然又能发出底气十足的男音,他竟还有些不习惯,顺便清了下嗓子,以避免自己不小心发出过高的声音。
“第一次看到现场版的美少女变身,挺震撼的。”闫卿说道。
李妙轻蔑地一笑:“这有什么,怎么样,挺帅吗?”
“嗯,感觉那些美少女变身都弱爆了。你知道一个美少女在自己眼前变成一个吊儿郎当的男人,是多么辣眼睛的事情吗?”
“找死是吧?!”
不只是衣服变回了原样,就连口袋里原本就有的手机钥匙都恢复了,如此一来连回家的功夫都省了,直接就带着闫卿再次出门。说好的请客,肯定是要请的。
门口看门的大爷正听着广播,看到闫卿和李妙一同走出了门,愣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并没有看到之前和闫卿一起出现的少女。
他疑惑地摸了摸脑袋:“你们两,站住!”
闻言,李妙转身看了他一眼,颇有些不悦:“干嘛?”
李妙方才被他拦着不让进来,心里虽然知道那么做也合理,但多少有些气。现在被毫无理由地拦住,更是有些觉得他是在找茬。
那门卫大叔观察了一下他的脸,迟疑了一下,才指了指前面说道:“看点地。”
李妙低头看了眼地面,只见自己面前大约一步的距离,有几团大约是狗狗的排泄物赫然摆放在人行道上。
“谢谢……”李妙慎重地感谢了一下他的救命之恩,随后绕开了道,便接着朝着外面走去。
门卫大叔又摸了摸脑袋,喃喃自语道:“这人眼睛是红的?和刚才进去那女孩子似得?啥关系啊?现在年轻人关系这么混乱的么?”
而就在李妙与闫卿在路上经过的时候,旁边的大楼二楼靠外侧的窗户,恰好打开了。一位金发男子趴在窗台上点燃了烟,正准备吸上一口,却恰好看到了下方同行的二人,随后饶有兴致地看着二人逐渐走远。
小区门口不远处就有一家味道不错的烧烤店,这也是李妙吃了许多年的烧烤,和老板也很是熟悉。
“老板,我来了。”他只要对着老板这么招呼一声,老板便心领神会地为他拿出了五十串肉串,而李妙则径直走向了饮品柜。
变身完了,他有些口渴的厉害,想从冰柜里取两支饮料喝。就在他手伸入冰柜的时候,冰柜的白灯照亮了他的右手。方才小区里灯光有些暗淡看不清楚,如今再看,他只觉得自己的右手在灯光下,是不是……
白过头了?
不仅很白,还很嫩滑,指甲也粉粉的很好看,就像初生的手一样。
他缩回了手,放在面前仔细看,只觉得越看越陌生。似乎,对于男生来说,这样的手指,骨架有点小,脂肪有点太多了,平时他还会打球,这样的手怎么看都不是一个打球的男人会有的手。
但是,平时他也没怎么盯着自己的手看过,对自己原来的手什么样他没什么印象,只是现在看手,只觉得自己的手显得有些好看,或者说有些娘……
不对啊,天天抄作业,手指都因为握笔有些变形,右手尤其是中指上,可是有厚厚的茧子的,茧子哪去了?
不见了?!这合理吗?
“你到底拿不拿?”就在他看着自己的手的时候,一边传来了一位大哥不耐烦的声音,“咋了你手能吐蛛丝啊,看这么久?”
“拿!”他脸上一红,暗道自己怎么没注意旁边有人,连忙随手拿出了两个瓶子,就回到了桌旁。
“你要喝酒?”闫卿有些惊讶。
“咱都成年了,也毕业了,喝点酒不要紧吧?”李妙可不想说自己是因为尴尬没时间细想喝什么才随手拿的长的很像饮料的鸡尾酒,不过拿都拿了,哪有放回去的道理。
“你不是说过,这种东西都是给女生喝的吗。”
“这不是为了照顾你吗?”李妙说着,便从一边找来了起子,将瓶盖打开。
他刻意用的右手去开瓶盖。
手用起来没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和以前没什么区别。
他瞄了一眼闫卿的手。
闫卿本来就一副小书生模样,比他李妙要白的多。闫卿的手白白胖胖的,还比较短,这么对比之下,似乎是自己的手更像男人一些。
是自己太敏感,多虑了吗?
他这么想着,忽然注意到,闫卿的目光有意无意地在盯着自己的脸看。
两人都是老朋友了,通常这种等饭的时候,都是各玩各的手机,哪会没事盯着对方的脸看。他有些莫名其妙,联想到手的变化,又有些心底发毛,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头顶,确认到头顶没有什么猫耳朵,才说道:“我脸上有东西?”
“不是有东西,我怎么感觉……嘶……………………算了,没事。”
“怎么了?有话直说。”李妙有点被闫卿那欲言又止的态度吓到了,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之前变成少女的时候,脸上可是光滑的很,现在随手就能摸到两个疙瘩,也许是蚊子咬的,也许是熬夜熬的,总之手感上来说,和以前并无区别。
“没有,是我感觉有问题。”闫卿说着,便低下了脑袋,开始玩起了手机。
“有问题你就说!”
“没有,我弄错了。”
见闫卿不可说,李妙更觉得其中有鬼,于是拿出手机,调出前置摄像头,对着摄像头看了看。
这么一看,他大吃一惊。
脸怎么变这么帅了?这光泽,这白嫩,这弧度,这粉嫩的小嘴,简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