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还好么?”
两人絮叨的对话间断了一会儿,诺兰停顿了一下,打破沉默道。
“并不好,先生。”
小丑绅士用极为笃定的语气道,
“如果说您是花园的主人,那么伊芙利特大人就是您花圃里唯一的一株花。她平时受到无数阳光雨露的滋润、观光客的称赏与艳羡,可是一旦没有您的照料,她就活不下去。”
“你说得太夸张啦,如果伊芙愿意,她的狂热追求者可以踏破门槛。”
诺兰摇摇头道。
他们在聊的这个女孩,名叫伊芙利特·香榭尔。
诺兰叫她“伊芙”。因为在他面前,她永远露出一副烤甜饼般松软甜腻的表情,又像是小动物的尾巴,老是爱跟在他身后。
伊芙利特讨厌诺兰用生分的称呼叫她,软硬兼施地让他叫了“伊芙”的爱称。
小丑绅士则叫她“伊芙利特大人”。
那个瓢泼的雨夜,是身穿长风衣、下摆还在往下“嗒嗒”滴水的她对穷诗人伸出了手。
当时潦倒的小丑握着一个绿色空酒瓶倒在酒馆门口。
上一秒他刚被虎背熊腰的店主用扫帚打出来,雨水在他破旧不堪的布衣上往下淌,浸湿他乱如败棕的长发。
她蹲下身来看小丑绅士。
被黑色兜帽掩盖的俏脸上看不清神情,但她向他伸出的手白皙细腻,像是新鲜剥好的嫩笋。
她的声音清脆空灵,只听过酗酒客人醉气熏天的豪笑、以及陪酒女郎妩媚蚀骨的娇声的小丑绅士惊得全身一震,抬起迷蒙的双眼看她。
就在这时,电光劈开远处漆黑的云层,耀目的白照亮了女孩的脸。
小丑绅士看见女孩白净的脸上同样挂着水珠,就像雨后的庭院里更显娇艳的玫瑰。
他的心脏忽然狠狠地抽了一下,嗫嚅着想要开口,又有一个男人自旁边走来。
女孩看见那个男人,眼神一下子变得眷恋雀跃,像是归巢的雏鸟。
明明还下着大雨,却不顾自己淋湿的她跑向他,踮起脚尖为他整理衣领。
结果男人发梢淌下的雨水从领口流进她的脖子,凉得她惊呼一声。
紧紧贴着他的身子也触电般分开,幽怨委屈的眼神盯着他看,示意想要他哄。
最后男人用看起来很大的力气狠狠揉了揉女孩的脑袋,女孩咬了一口他的胳膊,活泼地挽住他,两人比肩而立,像是湖畔渡头停着的一对红鸟。
小丑绅士感到自己的心在慢慢下沉,它重得像一块铅,名为黑色的色彩涂抹了他的整个内心。
“跟我们走吧。”
小丑绅士清楚地听见了女孩说的话,是“我们”。
如一棵修竹般挺拔的男人也朝他微笑,伸出他纹路满布的大掌,疾风骤雨也摧不垮他的从容与镇静。
“你看起来很饿,很累,没有歇脚的地方。跟我们走吧。”
小丑绅士默默地咀嚼话语里的含义,那背后代表着什么?
自己不过是只会编几个老套故事的下九流诗人——甚至诗人也算不上。
他诗篇里的漂亮女人永远只会像朵花一样,害羞的脸蛋只会像红苹果一样,长腿短腿火腿罗圈腿都像白玉一样。
他在大陆各处的酒馆里流浪,靠编出的故事赚取吆喝,听过瘾了的客人就往他脚边的破碗里投一枚圆圆的奥朗。
他讲过公主骑士的故事,讲过王子复仇的故事,讲过被所有人反对的痴情鸳鸯的故事,讲过富家千金爱上了穷小子的故事。
最后那个故事——是他的保留节目,每造访一处他都要讲出这个在心底酝酿许久、经过无数次润色加工的桥段。
酒过三巡时,他会对桌边素昧平生,只是为了省两个奥朗于是拼桌的酒友吐露道,先生,你知道我这么多年在大陆四处漂泊的原因是什么吗?
酒友睁着一双两根还是三根指头都分不清的醉眼,喷出浓重的酒气问道为什么啊?
小丑绅士忽然一拍桌子,整桌的碗碗碟碟都随之跳了几跳。
他声音大到能让整个酒馆的人都因为惊吓而醒酒:
因为我从始至终就是个穷小子,过着天地为逆旅,四处漂泊的生活,只是为了到最后,找到一个瞎了眼看上我的富家千金!
整个酒馆里的人都哄笑了,笑过之后该吃吃该喝喝,气氛又回到原本的浑浊油腻中。
同桌的酒友也笑笑,咧着猛兽洞穴似的一张大口,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兄弟,我知道你醉了,每个人都有些胡话和胡梦,在心底想想就好。
小丑绅士忽然觉得酒馆里点的煤油灯光很晃眼,晃得他泪也要流下来,所以他猛灌一扎两个奥朗的廉价啤酒,脸真的红得跟苹果似的。
他借着酒劲说了句心里话,被或清醒或糊涂的人们以为是胡话。
他也觉得自己是有点糊涂,酒劲都上来了你怎么只敢说句闷骚的心里话呢?才干到这份上?想要富家千金就提着柴刀扛着铁棍去劫一个来当压寨夫人啊!
说着玩玩的,他手无缚鸡之力,连“吃霸王餐”级别的小混混都打不过。
“我,我只会编‘富家千金爱上了穷小子’的故事,其他的什么也不会。”
大雨拍打的酒馆屋檐下,浑身湿透的小丑绅士有气无力地吐出这句话。
“没关系,我们只是不想看见你这样露宿街头,每个人都有把生活过下去的权利呀。”
重又蹲下的女孩温婉地对他笑笑,素手按在并拢着的双膝上。
“行了,跟他这么多废话干嘛,捡你又不是白捡的,正好伊芙缺一个能打的侍从,到时候还有一堆魔鬼训练等着你呢!”
男人似乎不擅长表达自己的善意,用不耐烦的语气掩饰自己的难为情。
女孩“噗嗤”一声笑了,与男人紧紧地十指相扣,趴在他肩头上像只小猫,眉眼弯弯:
“诺兰一直都是这样,明明想帮别人,却别扭得不肯说出心意。”
小丑绅士的目光如同磁石般被他们紧扣的双手吸引,心脏跳得缓慢而又沉重。
他满脸都是雨水,从高挺的鼻梁往下流,在尖尖的下颌处聚集,凝成实质性的悲伤。
真是相配的一对俊男靓女,那或许就叫登对吧,女孩如鲜花般耀眼,男人如……
抱歉,他的诗篇里只费心写过女孩子,提到男人就只能词穷了。连描绘女孩子也只会用“花儿一般”之类的词汇。
他终于咧着嘴笑了,肩膀却又震悚,喉咙发出难听的泣声。
扭曲的表情像是被顽皮小孩用玩具零件随意地拼凑而成,雨水在他脸上肆意流淌。
他近乎癫狂地执拗了半生,他漂亮又多金的富家千金终于来了。
但并非像那些故事里讲的那样,现实里的富家千金早已心有所属,有真命天子的爱人相伴。
一看见女孩望向那个男人的眼神,他就知道故事的结局了。
那是怎样的爱恋啊,就像是这种雨天也无法浇灭的烈焰。
“我,我跟你们走……谢谢,谢谢,谢谢……”
他借着男人的搀扶起了身,立刻有温暖的大衣披在身上御寒,轰鸣的雷声由远及近,像是云层后隐藏的远古巨兽在咆哮。
“跟了我之后要做好吃苦的准备哦,兰修斯战士长的训练可是很严苛的。”
女孩也冲他一笑,恢复了她对待外人时的恬静温柔。
小丑绅士被那明媚如阳光的笑容刺得一怔,想起了他被赶出这家酒馆的原因。
当时他讲述着那个被无数听众嚼烂了的故事,这是润色过三百六十八遍的版本。
从富家千金遇上穷小子的时机,到富家千金白给的契机,再到两人缠缠绵绵的动机……一切都适合且完美。
最后他还是被赶出来了,理由是一位穿着高开衩裙子的女郎嫌恶他身上的酒气。
她是真正的上帝,点了单价两百奥朗的威格尔红酒。
不敢惹怒金主的老板抄起在仓库里吃灰的扫帚,把行李都还未收拾妥当的他撵出门口。
当时的故事讲到哪儿呢?
最新版本,富家千金应该如阿拉丁神灯般,以穷小子意想不到的方式显现在他面前,牵住他手说大笨蛋我们走,我带你去看天大地大!
穷小子便说一句小姐,你来啦。
然后富家千金就眯眯眼笑,说嗯!我来啦!
“……小姐,你来啦?”
冷不丁的,小丑绅士忽然缓缓地对女孩说道。
“……嗯?”
女孩脸上温柔的表情不变,又笑了笑道,
“叫我香榭尔,或者伊芙利特就好,我不喜欢这个称呼。”
是啊,这才是摆在面前的对白。
小丑绅士抹了一把眼角的雨水,他被暴雨冲刷过的身体摇摇晃晃,全靠男人搀着他才能不摔倒。
“那我以后就叫您伊芙利特大人了,您看可以吗?”
“唔……也行,诺兰觉得呢?”
女孩又习惯性地向男人撒娇,挂在他身上。
“先生,把握机会啊!”
小丑绅士的心思突然活络了起来,他在女孩看不到的角度冲男人做着口型,曲肘攥拳比出打气的手势。
男人回以他一个白眼。
这样就好,这才是人生,齿轮转错的那一瞬间,如空中楼阁般的童话便跌落凡尘,成为如泥土般的现实。
“先生,您得主动出击啊!有些女生就是因为矜持所以放不开,得由您捅破那张其实已经破得差不多的窗户纸……”
“伊芙利特大人!最近先生身边的女孩子又多了……您真的打算静观其变么?”
“先生,伊芙利特大人最近看上去闷闷不乐的,您得多多陪伴她……”
“伊芙利特大人,您看先生还是最关心您的,那对您的照顾简直是无微不至……”
“先生……”
“伊芙利特大人……”
富家千金不会爱上穷小子。
这是封笔前的小丑绅士,为自己写下的最后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