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绳枪的结构算不上复杂,从最直接的思路的出发,它无非分为两个部分:扳机和火绳。
击发结构被固定在枪管附近,当你扣动扳机时,被固定在枪管上方的火绳会受到传动机构的动力而被推到火门处,点燃火药,当停止扣动扳机时,它就会复位。
火绳枪的发明是大航海时代开启的标志之一。
现在,克里斯蒂娜正在做的,就是发明火绳枪。
虽然它的性能要求绝对不高,作为一个系统学习过力学的人,如果给克里斯蒂娜足够的时间,它也能把火绳枪造出来。
但她还是希望这东西能由这个时代的人们自己发明,而不是由她这个外来者强行发明。
一来是她根本没有那么多知识,需要大量时间去思考和重建,二来则是因为纯粹的懒,但更多的是因为未来工业时代那么多的发明,她一个文科专业的怎么搞?终归还是得靠市民们的创造力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我想我们找到第一个可以修改的地方了。”看到正在沉思的众人,克里斯蒂娜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毕竟,她也不指望短短几分钟这些人就能灵光一闪瞬间把击发结构搞出来。
而兰斯提出了一个问题:“陛下,如果您希望将装药和击发位置固定下来,枪管这么小,如果用火药包之类的办法,恐怕不行。”
“我们可以用机械把击发位置变成某种限位,可以...往复做工的结构,至于火药包...你有什么想法?”克里斯蒂娜在火枪上比划了几下,旋即看向似乎有话要接着说的兰斯。
见到克里斯蒂娜问话,兰斯也不再遮掩:“ 陛下,我觉得可以把火门枪做的更大一些,但也不需要有太大,差不多大腿粗的口径就可以了,这样大的口径不仅可以解决火药包的问题,我觉得它的威力更大,可以用来...”一边说着,他看向马克森,“可以用来攻城。”
马克森点了点头,认可了兰斯的这个想法。
这不就是早期的青铜臼炮吗!
克里斯蒂娜沉吟了一下:“可以,这个想法很不错,不过可能材质是个问题。你和马克森结束之后可以找铁匠行会的史密斯商量一下,尽可能在九月初把你说的这种攻城武器搞出来。”
随着火绳枪的出现,青铜臼炮被发明也只是时间问题,但早期的青铜臼炮的实用性是个问题,青铜的材质太差,铸铁技术又不过关,非常容易炸膛。这导致它在实战中更多的被视作一种成本高昂的特化攻城武器。
但有总比没有好,尽早搞出来尽早参与到对维京人的作战中。
毕竟,在没有青铜炮的时代,怎么对付离岸维京人是个大问题。
“你们知道,这种结构的意义是什么吗?”
马克森试探性的问道:“提高武器寿命?”
兰斯则从军事角度出发:“如果士兵们只需要按一下这种传动机关就可以击发火药,那就意味着他们可以更精确的设计了。”
“你们说的都对,但有一点,”克里斯蒂娜深吸一口气,“当这种武器只需要轻轻一按,就可以杀死一个骑兵,不需要任何训练,对体力没有任何要求,只要你能按动扳机,你就拥有了相当于昔日采邑骑士的武力。当它成为现实的时候,”
“将在社会上掀起怎样的变化?”
兰斯和马克森面面相觑,他们都看到了各自脸上的惊讶。
他们都是底层出身,并不像那些贵族老爷一样对自己的特权敏感--当然,他们作为新一代的军事权臣,也没有什么可以一代代传下来的法定特权或是封邑,他们的财富和地位并没有被固定下来,而是更多的依赖于克里斯蒂娜这个领主。
但贵族老爷们不一样:中世纪欧洲的统治者们大多出身自蛮族军事贵族,他们对领地的统治更多的是基于这个时代骑兵对农奴军的武力压制。
尽管每个时代,暴力都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采取统治不可避免的手段,但这也是相对而言的,在有些地区,地主和官僚可能更多的依靠文化和传统上的优势维护自己的统治。
当火药被发明,就意味着这些昔日高高在上被神话的贵族老爷如今也变成了平民们一枪就能射落的肉体凡胎,尽管事实就是贵族们是肉体凡胎,但财富和书本的武装下,老爷们在平民眼中早已变成了某种在一定程度上对他们具有天然统治法律的高贵之人。
某种...生于紫室,天然高贵人。
但火枪将打破这一切。
结构简单的火绳枪制作简易,原材料易获取,它将打破贵族对平民的军事垄断。
随着一场场平民军队而不是骑士老爷带来的胜利,每个人都会意识到这一点。
贵族老爷也是跟他们一样,被枪打,就会死的普通人,没什么天生贵胄这一说。
克里斯蒂娜看到了他们脸上的惊讶,而这,也正是她想要的效果。
随着火枪,工场作业的进一步发展,人人平等思想,也将从这里开始,在民众的心中扎根。
她打破了沉默:“现在谈这些可能有点远,眼下,还是来谈谈火枪的改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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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克里斯蒂娜和两位骑士就火绳枪设计问题讨论的火热朝天的时候,在爱尔兰王国的西北部,一只以中世纪桨帆船为主的舰队正在大西洋顺着洋流飘荡,向爱尔兰王国漫长的海岸线驶来。
为首的战船充满了饱经风霜的味道,断裂的桅杆和船体内部的漏洞似乎宣示了它的主人刚刚经历了一场惨烈的战斗,舰上飘扬的旗帜上纹着一只有着红白相间条纹,似是向西北飞去的雄鹰与三座城堡。
阿萨神族的旗帜和这饱经风霜的旗舰,无不宣誓了这艘船的主人:来自挪威的诺斯人们。
船队的领袖立在舰首,那是一个很有存在感的健壮男人:
他留着一头浅棕色的短发,鼻梁高挺,缺少打理的头发乱糟糟地铺在头顶,胡子似乎刮过,但显然刮的很粗心大意,以至于长短不一的胡茬仍然残留在下巴上,他的面庞颇经风霜,已经失去光泽,但却带着一种坚毅,而他那深深的眼窝中,那双深蓝色的眼睛带着这个时代少见的光彩。
比起这番外貌,更引人注意的是这个男人的状态和衣着:
他风尘仆仆,却精神十足,穿着一身厚重的海狸毛皮大衣,在欧洲,这是只有罗斯诸公国和芬兰的一些部落才会生产的奢侈品,是即便有钱,没有渠道也难以获取的珍贵之物。
如果此人并非身份显赫的大领主,那么他的身份便十分明了了:商人。
这个壮硕到好像一拳能打死一头北极熊的诺斯商人站在象征舰长权力的船舵前,他那北欧人粗劣炼铁技术铸就战靴显得破烂不堪,擦了擦额头的汗,低头看了一眼手上捏着的、已经被打开的火漆文书。
致爱尔兰之主,法兰西女王,圣帕特里克的后代...
我,承蒙上帝恩典的挪威国王,维京人的领袖,北欧的支配者,苏格兰大地的共治王,英格兰王位的正统宣称者,哈拉尔四世:
委派杰出的诺斯人,机敏的贸易家,勇猛的战士,海德里克,诚挚的送上维京人的祝福。
在北海王城,奥斯陆,8.19,在我们主年,一千零七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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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京人和诺斯人不太一样。
首先从人种来说,北欧人和德国人是近亲,都是日耳曼人(芬兰人和萨米人除外)。
通俗的说,大家可以理解为诺斯人是维京人的爹,先有信仰阿萨神族,营渔猎生活的诺斯人。
后来天主教传入,造船技术发展,分化出来了以掠夺,经商为生的维京人,他们创建了著名的北海帝国,版图从格陵兰延伸到俄罗斯,在入主英国后逐渐改信仰天主教(当然信是信,抢起圣地是一点也不手软)虽然后来被英格兰人赶回老家了,但是天主教在北欧大部分地区都得到了广泛传播。
这个对文章没啥大碍,就是顺手科普一下,大家就当看个乐子,对看文章也没啥影响。
两种冲突混用也没太大关系,因为其实那个年代北欧这种地方没办法,都是丰年勉强过活,荒年下海去南边抢粮食,说是按照生产生活方式和信仰分,其实两者很难分的界限分明,差不多就是靠北的内陆地区诺斯人,南边沿海维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