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馬匹,現年十七歲,是高中生。
本來我係一名平平無奇的高中生,忽然有一個神奇的灰眼睛女神不由分說將我扔到異世界……
我十分想念我的家人,但是……
“誰提莫設計的落地見狼啊!!”
先等我躲過那兩頭對我垂涎欲滴瘋追過來的不知雌雄的狼!
“別人的穿越不是一開局就有外掛嗎?!我的呢!?”
灰眼睛女神估計就挑準了我這個樣衰仔!
“叮咚,您的大轉盤已開啓,請選擇你的祭品。”
忽然,一個聽着就覺得是靚女的聲音在腦中響起,緊跟着便是眼前晃過一個虛幻輪盤,其上灰濛濛的看不清除了指針和格際之外的東西——不對,似乎右上角有一句話。
“新手超稀有概率pick up!!!限定一次”
來不及狂喜,我無論心底還是現實都在大喊:
“抽!無論怎樣,趕快給我抽!!!”
其實,我已經真快要沒力氣了……
而那兩匹狼已距離我只有幾丈距離……
“請選擇你的祭品。”
祭品?
我也沒有聖晶石或者合成玉啊!
最有價值的……最有價值的……
我想得焦頭爛額,忽然想到一個遙遠的名詞,無論是古代文人還是現代社會,都十分推崇的東西,對於一個君子而言,絕對是不可或缺的東西……
如果是那樣東西,想必很值錢吧……
“將我的節操作爲祭品獻上!”
“啪”
就在我逃跑的面前,一團明光乍現,狂風驟起,其盛,甚至將我吹倒在地,而那兩匹狼,見到如此異狀,更是驚得以爲什麼強大魔獸到來,即刻逃走。
其實它們若逗留一會兒,即可發現……
“噗嘰啪”
在光團落地後,發出奇怪聲響,繼而光亮消去,我便可看見一隻藍色人膝高度史萊姆,邊向我挪來,便發出詭異的粘稠聲響……
它異常狎暱地用它那黏答答的身子蹭我,我顫抖着手,在它疑似頭頂的地方摸了摸,眼睛卻不敢多看一下,立馬朝轉盤一瞧——右上角的小字已經消失,而轉盤十二個格子上蒙着的迷霧也消散……
我便看見那上面分別有什麼——是一個個文字組成的令人嚮往的物事。
“技能·白金之星。”
“技能·魔物指定娘化。”
“物品·時間停止懷錶。”
“物品·石鬼面。”
“物品·艾哲紅石。”
“人物·亞瑟·阿爾託莉雅·潘德拉貢。”
“人物·阿米婭。”
“物品·老乾媽辣醬。”
“物品·藍白碗。”
“人物·史萊姆。”
“物品·換來奇蹟的聖劍。”
其中,只有史萊姆一格是已經暗下來的……
起碼活下來了不是嗎?
快想想,還有什麼是可以獻祭的……
可即使我掏遍褲袋,卻也只翻出一臺頗爲老舊的智能手機……
難道真的就沒有什麼別的界面了嗎?
望着手裏這可能是我渾身上下除器官之外最珍貴的物事——見證了我成長的手機。
我下一時間就不想獻祭它……
可是換一個角度想,即使是它,估計也不希望看見我如此窘迫吧……
沒錯,機靈是不會怪我的,而人也一定要向前才行……
其實只要冷靜一點我就不會那麼做,可是當時“抽抽抽”的念頭控制了我,使我找遍理由也要盡力一搏……
一旁的史萊姆像是看到什麼新奇東西一樣,踊躍起來,往我手上一撞,似乎要向我借來看看。
“將此物作爲祭品獻上!”
“嘩啦啦!”
大風狂卷,白光乍現,但這次眼中轉盤瘋轉之間緩緩停下,指到“聖劍”一欄……
光團緩緩落下,我伸手去捧,那光便化作長條,繼而變成一把質樸的連鞘長劍。
皮革劍鞘,金色護手與配重皆鑲嵌一顆藍色寶石,劍柄裹一塊牛皮。
抽出寶劍,霎時間寒光大起,我不禁眯眼去看——這劍果然不負聖劍之名,雖然有些奇怪,但看起來就感覺寒光攝人,鋒銳無比……
雖然比起這個我更向往時間停止懷錶。
…………
馬匹,很快就帶着自己的新寵物——阿史,以及一個短時間內沒有什麼屁用的大轉盤,在一個趕着馬車路過的好心農夫的幫助下,前往了最近的城鎮,趕到冒險者工會,如許多異世界輕小說一樣,成爲一名光榮的黑鐵級冒險者。
同期註冊的,還有一個牧師,一個弓箭手,一個槍兵。還有一個怎麼看都不靠譜的法師作爲新人指導……
很榮幸的,他便被安排加入這一支光榮隊伍,以召喚師的身份……
話說我一個召喚出史萊姆的召喚師能幹什麼?
馬匹雖然鬱悶的看着在地上一顛一顛,發出詭異粘稠音效的史萊姆,看見自己剛纔實驗性倒在它腦袋上的那杯橙汁,在它身上那一塊兒染上橘色,繼而漸漸在它身體內洇開,跟着緩緩消失了——就彷彿嗦着橙汁一樣。
好像吃飽一樣,它湊到馬匹腿旁,親暱的蹭了蹭,繼而身上此起彼伏地鼓起突出,好像要長出什麼一樣,委實把他嚇了一跳,四下一看,想尋求諮詢,不過很快,他便發現這小東西是在表現自己的歡愉。
他於是鬆了口氣,支着下巴,看着這可愛東西,忍不住就笑起來……
嗯?
忽然,馬匹想到了什麼,腦中一幅幅奇妙圖景閃過,他那雙黑色眼眸登時犀利起來……
繼而,彷彿想到什麼好事,他衝着純真無邪的阿史嘿嘿嘿地發笑。
可憐的阿史,還不知它將面對什麼,只是不安的晃了晃身子,隱約有不祥預感……
…………
翌日,在一名不靠譜法師的帶領下,幾人來到森林的外圍,與一隻哥布林展開血戰。
馬匹興趣廣泛,曾經學過一些劍術,並且經常訓練,很快便找回感覺,與其餘三人配合打起遊擊。
“噹!”
馬匹揮動直劍,使力格開哥布林手中短刃,自己卻因此稍顯不穩,一旁槍兵趁機從他身旁竄出,直向還未立住腳的哥布林奔去,乍見他手腕一翻,寒槍掄舞,繼而倏然刺出,帶起一條冷光,正刺在哥布林肋下。
可惜,並未刺中要害,於是那哥布林抓住槍桿握劍的右手一揮間,短刃投向槍兵,目標正是他胸膛,此時趨避不及,而一旁馬匹正趕上來,不及支援,並不顧被打個正着,揮劍猛斫,砍掉它半邊脖子,血液狂涌而出,登時染紅他半邊冷漠的臉。
而槍兵那邊呢?
他拍拍胸前堅實的鐵甲,有一處已被擊凹,而地下正靜靜躺着哥布林的短劍。
牧師和弓箭手呢?
弓箭手拉開了弓,瞄了半天,卻都不敢放——怕誤傷友軍。
牧師呢?爲二前鋒上了護甲強化和活力激發兩個增幅術後,便遠遠躲開了。
至於身爲指導的法師,則在不遠處倚着一棵樹看書。
“你是狂戰士嗎?”
槍兵揮了揮手,算打個招呼,走去問馬匹。馬匹其時則陰着臉把劍在自己褲子上蹭去鮮血,聽到他話,登時擡頭答道:
“不,我是召喚師。”
“哪家召喚師下手這麼果斷的?”
一邊趕來的弓箭手聽見二人對話,登時吐槽。
“是啊。”牧師趕來,望見他半面鮮血,不禁怯怯地縮了縮腦袋,嘟噥道,“再怎麼說,也太亂來了,身爲召喚師就應該好好待在後排啊……”
是的,開戰時原本由槍兵挑起,然而中途,或許是見有頭可k,他便提着劍毫不猶豫地衝了上去。
其時後排二人一愣,繼而便見到馬匹揮劍擋劍的一幕……
“身爲召喚師,就應該與自己的夥伴並肩作戰。”
他邊說,邊把劍收回鞘中。
“那你的史萊姆呢?”
弓箭手問。
“我讓它進行特訓去了。”
馬匹鄭重其事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