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吱......咯吱....”
乡下幽静的小路,前往光辉王都的车轮在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月光撒在格伦斯和诸位睡得昏沉的车夫和换班的守卫身上。显得格外的安宁。
可殊不知,这已经是格伦斯不知道多少次从这可悲的无限循环当中醒来了。
只因小说《成为最强剑士后,她们对我追悔莫及》的反派太菜,许愿自己来做反派。
结果自己就被传送到了这个世界,并经历了无数次的轮回。
在这漫长的轮回当中,他几乎将所有能扮演的,对主角“坏”的东西都扮演了一遍。
从弱鸡哥布林到最后的灭世魔王,再到昏庸无度的暴君和无知的黄毛少爷,哪个不是坏到骨子里的主?
可惜......每一周目都没有好结局。
不是被男主和他的后宫爆杀,就是被其他的战争波及而死。
以至于他不知崩溃了多少次,不知多少次想要结束循环,不知失去了多少记忆。
最后才在一次次的崩溃和失忆当中,变成如今这个只愿找乐子的自己。
当然,关键细节和世界发展节点节点还是背的滚瓜烂熟的。
就算忘了也会在其他周目强制的用身体想起来,并以精神力和魔力刻印在灵魂当中,
毕竟哪怕开局使用自己的经验宰了男主,解决了一切问题。
也会被突然出现的另一个玩意给机械降神了,这让他感受不到一点做反派的乐趣。
在这样注定无法获得幸福的世界,他只能找“乐子”了。
可这人头送的已经比托儿所和蘑菇仔一年送人头的死亡数还多。
所以......这一周目似乎给了一些奖励。
于是,格伦斯现在的身份就成为了这本书的男主——议员长家族“赫拉”的二公子。
今年十四岁,拥有全国最出色的神级魔法天赋,正在前往首都的魔法师学院就读的路上。
而因情节需要,他所有的魔力脉络都会被马上出现的刺客切断。
“咔嚓!”
仅是一瞬之间,刀光剑闪,马车上的车夫和守卫全部死了个精光。
但作为前反派的格伦斯,对这种事早就司空见惯了。
他不慌不忙下了马车,理了理略显凌乱的衣领,想看看自己曾经操作过的垃圾角色。
但下一刻,一柄利刃就抵在了自己的喉咙上。
“不许动,格伦斯。”
那柄利刃抵在他的喉咙上,仿佛分分钟就要将他的喉咙斩断一般。
可那人的声音,却变成了一个可爱且略带着一丝冰冷的......大姐姐?
“嗯?原作里不应该是这样吧?”
格伦斯思考着,原作的这位刺客不应该是个满脸疤的死大叔吗?一脸反派样......他用这个角色都死了一万多次了。
怎么今天就是个妹子了呢?难道是自己做了什么梦吗?
但当刀尖划过他的喉咙,留下一道狰狞的血痕时,疼痛的感觉才让他知道这里是现实世界。
“唉,那还真是没办法。”
格伦斯本以为能学着原作男主一样狠狠滴开后宫泡妹子,看来今天这男主是当不安稳了。
于是他小声的向背后的这位女性说:
“请杀了我吧,姐姐~”
格伦斯摊开双手,因为这位姐姐算是自己这三十多万周目当中遇到最弱的敌人了。
而且介于这位角色在大前期的周目噶过他两千多次腰子,所以要给她一点有趣的惩罚。
仇恨在这一千多万的轮回多中早已不算是什么,但是他还是想找找乐子。
“嗯?什么奇怪的要求?”
对方听到这个要求,愣了一愣,但还是把匕首刺入了格伦斯的喉咙。
但下一刻,她就感觉自己在空中飞了一圈,身子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剧烈的疼痛让她无法动弹。
起身一看,格伦斯已经站在了她的身前。
虽说他的身体矮小,但从刺客的眼里来看,那是极其恐怖的压迫感。
“姐姐好慢......只有这个速度的话要不别做刺客了,去牢里吃牢饭怎么样?”
“我可是议会长大人的儿子,袭击要员罪可是判得很重的哦。”
格伦斯的法杖已经指在了她的眼前,只要轻轻一挥,可爱的刺客大姐姐就会变成一摊漂亮的骨灰。
毕竟在这成千上万的轮回当中,他早已精通了世界上所有的战斗技术。
就算是现在这个没有足够魔力的时期,把这位刺客姐姐乘以一万也仍然对他无可奈何。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她艰难的将匕首指向格伦斯,本能性的想要反抗一下。
“在询问别人的名字之前,报上自己的姓名比较好吧?姐姐。”
格伦斯悠闲的玩着手中的法杖,毕竟这家伙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对自己造成伤害。
毕竟......比起当个反派,他还是想找找乐子,而且还要比原版男主活的更加开心。
“芙蕾娜·克里斯坦......骑士团第一军团团长。”
芙蕾娜那张冷峻的脸上顿时显露出了屈辱的模样,她从来没想到能被比自己小这么多的人按在地上折磨。
但这比起格伦斯之前在她这个角色身上吃的瘪,还算不上什么。
“区区议会长的大少爷而已......还不是被我抓到之后狠狠折磨。”
原本这个定位的角色在抓到作为恶役大少爷的自己的时候,会为了复仇将他拖到一个解剖台上。
没有麻药,只有强制清醒的魔法,和早已因为痛苦而喊到嘶哑的喉咙。
他只能被绑在上面,看着熟悉的身体部件们一个个的离开自己,看着自己的皮肤一寸寸被割裂开来。
可惜,格伦斯对那种残忍的复仇没什么兴趣,因为现在的刺客大叔,已经变成了刺客酱。
“芙蕾娜姐姐,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召唤兽契约这种东西啊。”
格伦斯小手一挥,一张黑色的契约纸出现在了他的手上,上面充斥着幽蓝色的魔法。
没错,不是所谓“奴隶契约”而是“召唤兽契约”。
虽然是类似的东西,但他们最大的区别就是,召唤兽可以被随时召唤到场上,而奴隶契约只会纯粹的约束一个人而已。
也就是说......只要芙蕾娜签下这契约,就会变成任由他驱使的召唤兽,无论什么时候,都会被随时召唤到场上,还必须听从格伦斯的指使。
虽说一般召唤兽契约来讲都是对等契约,但如果施术者的力量足够强大,变成强化版奴隶契约也是能做到的。
“不......不要!”
可作为骑士团的军团长,她姑且是知道这种改良版的召唤兽契约的。
所以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那漂亮的脸蛋上瞬间就染上了泪痕。
但众所周知,在绝对的强权面面前,哭嚎是没有用的......
初来乍到,还请各位多多指教。
希望这本书能让大家看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