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这场庭审绝对有问题!

作者:月泉虚华 更新时间:2023/7/1 23:23:16 字数:4029

我在事务所里准备了一晚上,主要是在观看数码单反相机中的视频,同时再根据这部分影像资料来准备三份证据目录,耗时了九个半小时,拿出手机一看时间,已经凌晨四点了。

我也渐渐感觉有些体力不支,毕竟我从昨天早上荀突然打破窗户闯进来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二十个小时了,这期间,我没有进食,也没有休息,就我这身体实在是有些受不住了。

我就从户外楼梯上了三楼,推了推三楼的门,没推开,那要么就是张婷锁了门,要么就是张婷没把隔音门拉开,不过无论如何都得是张婷来开门,于是我便拿出手机要给张婷发消息。

我为了发快点,就打了三个字和一个标点符号“婷,开门”,张婷这次没有用手机秒回消息,而是直接打开了门并对我说:“青山先生,你是要先吃饭,先洗澡,还是……”

张婷话说到一半就突然开始把声音拖长,直觉告诉我张婷要说的话绝对不是正经话,于是我就趁她没把话问完就立刻回答:“吃饭吧,不过你醒得可真早啊。”

张婷把门完全推开,同时笑着看向了我,随后对我说:“我每天都醒这么早的,不过和我想的一样呢,青山先生你会要先吃饭的,饭我已经放在微波炉里加热,对了,青山先生,信箱里有个信封,昨天我上楼就看到了,只是看你太忙就没去打扰你。”

张婷说着就指向了旁边那个特别的信箱,一个信封就躺在那里边,我见状就说:“信封吗?那我先看看吧,哦,法院来的啊,那就只能麻烦你帮我把饭端到客厅了。”

张婷立刻就大声对我说:“好的!”

我听见她答应了便拿起信封朝着客厅走去,同时看看张婷对这三楼做了些什么,结果客厅和我昨天离开时几乎没有区别,只是电视机旁边放了个还没栽种植物的瓷制花盆而已。

我觉得有些失望,同时也打开了那个信封,信封中是张奇怪的法院传票,倒不是上边的内容有什么奇怪,上面只是写了些常规信息而已,都是法院传票会有的东西。

问题在于这张传票是打印的,而上边的打印时间是三天前,这是不能造假的,从规定的角度上来看这并不奇怪,因为那就是开庭前通知辩护人的最后期限,这是为了从记录上看着合规,虽然就算这样,我也没有签传票的回执,他们终究还是违规了。

再者我是在昨天才知道案子的,为什么他们会在我都不知道我会成为辩护人的情况下打印一份传票呢?

简直就像是从开始就认定了我会是辩护人一样,而且这起案子实在是推进地太快了,从直觉来看就像是一个专门给我设的局呢。

我当时想了这么多,也没办法纠结这事情太久,就算有人违规操作了又如何呢,就算这场庭审是个局又怎样呢,我只需要避免荀的无妄之灾就好,更何况我还饿着肚子呢!

接着我就把传票收了起来,在吃完张婷做好的也许算是早餐的饭之后,我就带着我昨晚整理好的证据和那张传票前往了位于卯戊街街道的支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为我实在是有些太累了,要是开车就是疲劳驾驶了,会出事故,所以我是让张婷开车送我去的。

到了地方,离开庭时间也还有两个多小时,于是我便对张婷说:“张婷,我睡两个小时,你看着时间,等七点钟就叫我。”

张婷点头了,同时小声对我说:“好,青山先生,你就安心睡吧。”

我闭上眼,开始思考这次庭审究竟是怎么回事,从开庭本身上来说,这次开庭就可能是违规的,首先就是证据不足,缺失遗漏关键证据,甚至差点让嫌疑人销毁了证据,侦查阶段就出了问题。

其次是审查阶段,检察院没有发现证据不足,或者说是发现了,但是当作没看见,同时没有让荀去委托辩护人,而是在传票上就拟定了会是我来作为辩护人,审查阶段也存在问题。

最后就是现在的审判阶段了,上梁不正下梁歪,前两个阶段漏洞百出,那这第三个阶段是否还存在程序正义呢?最后的宣判是否拥有结果正义呢?这次庭审绝对又猫腻。

就像是有人在给我设局,可是谁会设这种局呢?没有人啊,对我有怨的人没有能在这些事情上做手脚的能力;对我有请求,想要卖我人情的人也不需要做这些;那不就没有人会设这个局了。

当然也可能是在给荀设局,可是荀已经被抓起来了,那为什么要好提前拟定我会是她的辩护人呢?再说了荀是个身份信息不正常,不知从何而来,不知从何而去的人,为什么会有人给她设局?

我思考着思考着,张婷推了我的肩膀,我立刻睁开了眼,先看了看张婷,对她说:“那你就去做些自己想做的事吧,我需要你来接的时候再给你打电话。”

随后我才看向了周围,才发现小刘站在车外正在敲车窗,敲得很轻,我都差点没注意到。

但既然看到了,我就立刻打开了车门,小刘为了避免被车门撞到,就后退了几步,我则解开安全带下了车,并顺手关好了车门。

等张婷把车开走后,小刘就对我说:“青山,你快走吧,马上就要开庭了啊。”

我则对他问:“你怎么在这里啊?”

小刘就笑着对我说:“我就是来这边的交警支队大楼看看,路过而已。”

我当然不会相信他这句话,哪有人会在刚好就要到开庭时间的时候来路过的啊,不过我也没对他说什么,就拿着我等等需要提交的证据和证据目录走了。

结果没走几步就听见后头有脚步声,回头一看是小刘跟了过来,我觉得他这个大忙人来这里应该是有事,便也没有多说些什么。

走了一段距离后,我到了传票上记录的法庭,里边已经有不少人了,都是支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我经常和他们打交道,所以都算是认识。

不过很奇怪,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站在某个席位旁,站在书记员席位旁的是住在丙嘲区的梁伟,三十来岁,赵宝山的那起案子开庭的时候他也是书记员。

站在审判长席位旁的是林立新,改过名,原名林建新,本意是指家里建了新房子,但是因为和李建新名字太接近而改了名,五十来岁,好几次我参与庭审时他都是审判长。

而旁边两个审判员席位则是站着一个叫张春兰的和一个叫张自强的,我没怎么见过他们,也就只知道他们名字和他们是亲戚而已,但是每次我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都是作为审判员来参与庭审的。

这看着简直就是提前站在了自己对应的席位旁,因为旁边没有站人的席位只有四个,分别是我的辩护人席位,不知道是谁的公诉人席位,还有可能会是梁桂梅的民事诉讼原告人席位,以及荀的被告席

可是现在是没开庭,除了书记员以外的人都应该等开庭之后再入庭才对,不过这也还能勉强解释,那就是他们在等我这位辩护人和那位公诉人来,好展开之后的庭前会议。

他们向我的方向挥了挥手,我便挥手回应,接着便转头看去,想要走出法庭,和那些人开庭前会议,结果就发现小刘还跟在我后边,不过我也拿他没辙,毕竟这大概是场公开审理的案件,他完全有权利来旁听。

小刘直接走到了旁听席上,里边那些工作人员见我还站在门口甚至有要走的意思,其中站在书记员席位旁的人就对我说:“王律师啊,直接进来就好。”

我一听这话就感到奇怪,也对小刘产生了一丝怀疑,因为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应该随随便便就让辩护人入庭,那小刘就不应该过来旁听。

当然我还是走到辩护人席位旁,也没着急坐下,就等着其他人到场,也在等待之后可能存在的庭前会议,没等多久,几个拿着步枪穿着防弹衣的人围在一个穿着看守所衣服的人来到法庭上,等那些人在法庭各处散开,我便看出了那个人是荀。

这并不合规,荀是被告人,应该会在开庭时被传唤上来,而不是还没开庭就来到法庭上,当然更奇怪的是荀没有被戴上手铐,而且她除了身上脏了点,衣服换成了看守所的衣服外和七天前几乎没有区别,甚至神态都差不多。

她也在这个时候看见了我,就立刻走到了我旁边对我说:“青山先生,庭前会议开始了吗?”

我摇了摇头,并对她说:“还没开始,而且大概是没有,你就站在那里别动,之后你的一切动作听我指挥,说话除外,你只要按照问题说出你知道的事实就好,其它交给我。”

荀听完就立刻对我问:“那心跳和呼吸呢?”

我一听觉得有些不可理喻,但是转念一想,荀又不是什么普通人,也不一定就做不到控制自己心跳,于是我就对她说:“正常生命必须的生理活动不用听我的,当然排泄和排遗除外。”

荀听完我的补充后就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我就对她说:“你去等开庭会被带到被告人的席位上,记得配合,懂了就点头。”荀点头了,但之后就还是站在那里不动。

很快公诉人也来了,就直接开庭了,没有庭前会议,只是书记员梁伟强调了法庭纪律,接着就让各个庭审参与人入庭,或者说是“就近坐下”因为除了刚刚到场的公诉人以外,所有的庭审参与人的席位就是离他们最近的位置,只有荀例外,因为她站在我旁边。

不过书记员梁伟和审判长林立新看见荀还是站在我旁边,居然就允许了她站在那里,被告席就空着了,民事诉讼原告席上也是如此。

随后审判长也没有核实荀的姓名和连我都不知道的出生日期和其它基本信息,他就直接询问了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荀如实回答,但是声音有些小,于是我便小声对荀说:“既然你不用去被告席,就用我的话筒,离话筒近一点。”

荀听见了我的话,便俯下身子,捏住我的话筒,用我的话筒回答了审判长林立新的话,这个时候审判长就应该问问传票的事了。

结果,审判长咳嗽了一声,直接开始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本院今天在这里依法开庭审理由支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荀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杀人罪一案,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

我听着审判长的话,看了看荀,荀回答完审判长的话后就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也没人来带她去被告席,她就在那里站着。

接着我看了眼旁听席,那里现在有了两个人,一个是小刘,另一个是徐老,而审判长并没有说这次庭审时“公开开庭审理“,所以这两个能进法庭的人猫腻很大,虽然我不知道徐老的职位,也不清楚他的目的,但是这场庭审应该就是徐老的主意了。

等审判长林立新把该告知的诉讼权利讲完后,就看向了荀,并对她问:“被告人荀,是否申请回避?”

荀便就像刚刚一样捏着我的话筒回答说:“不申请,嗯,不申请。”

林立新听后就继续问:“你亲自委托支海市青山事务所王青山律师出庭为你辩护,今天王青山律师已经到庭,你是否同意?”

荀就继续捏着我话筒回答:“同意。”林立新听完看向了我,对我问:“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我从荀手里拿过话筒回答说:“不申请。”林立新听完,便看着旁听席方向说:“接下来的庭审分为三个部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首先进行法庭调查的第一个阶段……”

我听着林立新说着,这意味着这场问题满满的庭审的就要进入第二个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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