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庭审结束……

作者:月泉虚华 更新时间:2023/7/4 22:48:16 字数:4267

两个小时后,林立新回到了法庭,坐在了审判长的席位上,冯梦来紧随其后,叹着气回到了公诉人席位上,最后徐老又走了进来,不过他没有去旁听席,而是站在了三位法官面前。

法庭,至少我国的法庭上是没有设立证人席的,所以徐老现在在这次庭审中是证人,证人一旦作证结束就要退庭,但是徐老是这次违规庭审的组织人,只要审判长林立新不重启法庭调查阶段,那徐老就只是借这个证人的身份从旁听席走了下来加入辩论而已。

林立新敲了敲锤看着徐老说:“现在重新开庭,继续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站在我旁边的荀看见眼前这场景立刻小声对我说:“青山先生,现在这个情况不正常吧?不是还有个证人在那里没说话吗?怎么可以开始辩论啊?”

我听见荀的话觉得有些惊讶,我一直以为她对这个方面不是很了解,结果她居然这个时候发现现在这场庭审违反规定了,属实让我感到意外,但是转念一想,荀也只是有些缺乏常识而已,又不是真的傻到经历了一次还算完整的法庭调查后还不明白出示证据只能在法庭调查阶段。

所以我就小声对荀说:“这次庭审不合规,问题一大堆,不用在意这些小事,你就站好就行。”

这个时候,在法庭外大概和徐老“串供”接近两个小时的冯梦来站起身来用着话筒对着我说:“王青山先生,经过鉴定,你提供的证据并非伪造,我方因案件审查阶段出现的纰漏向被告人表达歉意,很抱歉,被告人荀确实没有违反《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并未存在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情况。”

冯梦来说完就向荀鞠了一躬,接着他便直起腰杆看着我说:“但是,鉴于被告人荀多次闯入他人住宅,虽然目前不曾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她行踪不定,国家暴力机关无法对她进行有效管理,并且她确实存在拒捕行为,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应当严惩。”

我听着冯梦来的话,觉得有些可笑,这些话肯定是徐老告诉他的,因为只有徐老这个年纪的人才会有这种想法,现在这个年代不会因为哪个人有可能犯罪就把哪个人抓起来、关起来。

当然我没有笑,我也没有去说破徐老想要做些什么,因为说破了这一次,他会认为是我看出了不对劲,所以不顺着他的想法走,那么他会进行下一次,我可不想以后每次庭审都会遭遇到今天这种将要变成闹剧的情况,那样太浪费社会资源了。

至于为什么我这么认为,说真的,我也一时间搞不懂他为什么执着于我,我已经当面拒绝过他了,他却还是要来找我,当然这就证明了我就是他最想要某个岗位的人选,总之我现在就应该随着他的来,单纯靠辩论把事情翻篇,让他知道我就是按他的来也不会上他的套,这样他也就会因时间成本而不再尝试了。

所以我对冯梦来问:“请问为什么被告人荀存在极大社会危害性?”

冯梦来便对我回答说:“因为她可以做到让道路监控无法拍到她,她可以随意进入他人家中,这对于社会来说并不安全,没有人可以保证她下次闯入他人住宅时会做出什么,我方认为就像是管理枪支一样,应该严格管理被告人。”

我听见他的话立刻对他问:“请问被告人违反了那条法律?”我问这句话的目的是想把那个作为他们辩论根基的“荀犯下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论据直接否定。

冯梦来听了我的话立刻就对我说:“被告人荀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为法庭纪律在重新开庭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无所谓了,我直接打断了冯梦来的话,对着他说:“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请问荀违反了哪一项?她搜查了谁的身体?搜查了谁的住宅?又侵入了谁的住宅?”

作为审判长的林立新听见我突然说出的这些话也没有制止,冯梦来则是有些诧异的看着我,他似乎以为我准备和按平常的辩论环节来,会等他把话说完,但是现在这场庭审他们本来就不占理,攻破作为发言者的他的心理防线绝对是最简单最快捷的办法。

冯梦来等我说完便开始回答了他说:“搜查了……搜查了……被害人……”

“被害人?龙荣辉吗?首先他不是本案的被害人,杀害龙荣辉的现在就坐在旁听席,只是被拦住了跑不了而已,在荀到达那里的时候龙荣辉这个人就已经不存在了,那里的只是一具尸体,怎么能算搜查他人身体呢?”我再次打断了冯梦来的话,他瞬间就愣住了,过了好几秒后他才再次开口说:

“那,她搜查了……搜查了……梁……”

“梁桂梅的住宅吗?搜查什么了?是碰了那把水果刀还是看见了之后被梁桂梅处理掉的数码相机?荀儿从来就没把东西带走,就只是出于她的朴素价值观整理了死者仪容而已,怎么就能算是搜查了呢?”

在我再次打断后,冯梦来便连忙说:“那她非法侵入了梁桂梅的住宅总是事实吧?”

我笑了笑回答道:“事实?你在说什么?一个目击者进入案发现场确认受害者情况怎么就算是非法侵入了?”

冯梦来有些语塞,因为现在的证据已经表明了荀就是一个确认受害者情况后来报案的热心市民,冯梦来也没办法否认这一点,他就只好在嘴里发出些毫无意义的声音同时看向周围。

也许是看到了旁听席上瑟瑟发抖的那个毒妇人,也许是他直接就和徐老串通好了要怎么说,只是刚刚忘了,但总之他就指着我说:“被告人荀违反了梁桂梅的意愿,进入了梁桂梅的住宅,这是事实。”

“事实?你再说一遍,你的意思是如果公民目击了一个人在自己住宅杀人就不能去查看受害者情况了?要是受害者还没死就因为他人不能进去确认情况所以没有救护车或其它急救,最后导致死亡怎么办?这样算不算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你告诉我算不算?”

我如此说着,目的当然为了把辩论的方向调转到要是给荀判刑就代表否认了对于发生他人住宅内故意伤害行为和剥夺他人生命权行为进行见义勇为的正当性以及合法性上。

冯梦来听着我的那些话,边听就边看着我,眼神中带有不甘也带有愤怒,面色更是“红润”得就要喷出鲜血似的,等我说完他便对我说:“但是被告人荀就是未经允许进入了他人住宅,就应该……就应该……就应该要受到惩罚。”

冯梦来说完,眼角也流下了眼泪,搞得好像我欺负他似的,我便也干脆就打消了之前的念头,换到了更加直接的方向,辩驳道:

“首先,请问,如何界定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毫无疑问的你应该知道只有侵害安宁才能算是非法侵入住宅罪,请问荀儿在进入梁桂梅住宅中的浴室是否携带凶器?答案为否,她进入后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和精神伤害呢?答案当然为否,她当时没有和梁桂梅见面,不会造成精神伤害,她没有带走任何物体也没有损坏任何物体,并未造成损失,而且荀儿进入住宅的时间是清晨,不是深夜,不会影响居住安宁。”

冯梦来听完叹了口气,他大概也能知道我接下来就要以见义勇为为理由把剩下民事责任也给撇干净,于是就坐在了公诉人的席位上,不断地叹气,毫无疑问的只要这个时候开始进行被告人最后陈述,我就已经胜诉了。

但是很明显有个人不会同意,那就是本来应该是“证人”的徐老,他咳嗽了两声随后便说:“哎呀,我觉得被告人还是带了凶器的,你想啊,被告人可不是普通人啊,视频里没有又怎么样?她藏起来了呀,再说了她在拒捕的时候可是直接把铁门给弄坏,但是在看守所里怎么可能会拿到有那种威力的东西呢,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她有办法藏起那种东西,那就不能认为但是被告人没有携带凶器啊。”

我听着徐老的话,觉得有些在胡闹,因为我完全可以用疑罪从无原则来解决他的这些,所以我就只对他说了四个字“疑罪从无。”

徐老一听我说这个立刻就用他那慈祥的面孔看向我并对我说:“疑罪从无是一回事,但是问题在于民众需要的是这个答案吗?他们会想要这个答案吗?谁会希望自己周围一直有个定时炸弹啊,周围存在这种人不觉得很可怕吗?特殊情况就是要有个特殊处理,她就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进去,而且她也有那个动机犯案,有那个动机带上武器,证据就是你手上那个伤啊,完全可以认为她是故意伤害罪犯罪中止,那至少三年有期徒刑肯定得有吧,多的东西也不用判就判这个就好了,要给民众一个交代。”

我听着徐老的话,叹了口气,他说的这些话我没办法反驳,因为没有任何管制措施是完美的,我无论说什么,他都能找到问题,而到最后总有个问题我会找不到解决办法。

我便准备开始实行那个胡闹且冒险的计划,我立刻看向荀并对荀说:“荀儿,听着,你把这法庭上所有有枪的人的枪全部缴了,接着全部各开一枪并保证让子弹射进另一把枪的枪膛,接着全部丢向天花板,然后回到我旁边,现在,动手。”

我一把话说完就立刻看向了周围,所有听见我说的话的法警都立刻握住了为了押送荀而专门配备的步枪,甚至就连小刘都开始下意识的伸向了他平常佩戴配枪的地方。

但是就那么一瞬间,在他们什么都没看清的情况,那些枪就从他们手里被夺走了,接着就是夹杂在一起的枪声响起,十来支步枪就这么被荀扔上了高空,随后重重摔下,大部分的枪托都摔掉了,甚至有几个摔断了枪管。

除了我和可能早就有心理准备的徐老以外所有人都被荀刚刚做出的几乎不可能的事给吓到了,我便在荀回到我旁边后对徐老说:“徐老啊,首先无论哪国的法律都有一个前天,那就是法律只能对自然人或者某些组织管用,对于动物是没用的,你觉得她能做到这些事是人类吗?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真兽亚纲灵长目类人猿亚目人科人亚科人属智人种的人类吗?”

徐老听了我这和他一样充满歪理的话就面不改色地用那慈祥笑容看着我说:“所以说就需要专门的部门去管理呀,对吧?青山同志,我记得你当初毕业论文上有说过你法律是为了社会稳定才存在的,对吧?那对于这种很可能会危害到社会稳定的人群是不是需要有一些专门的法律呢?你难道不怕有了这个先例以后那些也和你的这位助手一样特别的人会去作乱吗?你觉得呢?”

“……”

“我知道,青山同志,你是个想要所有人都能活下去的人,你不愿意去袖手旁观的,这是个机会,一个对你来说很好的机会,我的那些话,这次可以用,下次也可以用,因为如你所说他们或许确实不是人类,但是谁能分辨出来呢?咬了人的狗无论忠诚与否就该打死,吃了人的老虎无论稀少与否就得杀掉,踩死人的大象无论多么温顺也该死,人才是第一位的,你就不怕因为你刚刚的那些话导致本来只用坐牢的人因此死刑吗?”

“……”

“也是……也是,青山同志,你也不是第一次让除你委托人以外的人死刑了,你只是去问了问话,提交了一点证据,自己也没有隐藏什么证据,就是没往下查,就让本来被认为是受人指使才去杀人的人变成了为了自己利益去犯下罪行的死刑犯,我知道,你不在乎,你……”

“我……我没有不在乎他们……我……”

“哎呀呀,青山同志啊,说话就说话,怎么还哭了呢?还记得我前几天给你提的邀请吧,为了社会稳定,为了社会安全,为了这些特殊人群不遭受像这次一样的不公正待遇,你不觉得你应该答应我吗?好了,这次就到此为止了,你的助手直接带走就好,她就是无罪的,你也应该早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所以啊,你自己慢慢想吧,我该去写检讨了,想好了就到老地方来找我吧,哦,对了,今天这件事得跟别人保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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