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 1915.6.9(六)

作者:咕军奋战 更新时间:2023/7/31 6:24:20 字数:2281

在翻出窗的时候,我看到了靠着墙,紧张兮兮的卡连夫斯,他背对着我,正在警惕地观察着四周,倾听着周围发出的声音,像一头已经盯住猎物,准备随时出击的狼一般。我看到他的身边已经没有了那些纸袋,不知道他把那些东西放到哪里去了。我从窗户上一跃而下,发出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

“哦,是你啊。”卡连夫斯看清了我以后,松了口气,“你在里面怎么样了?没被发现吧?”卡连夫斯掸了掸我身上的灰,问道。

“没有。”我这才注意到我身上的厚厚的灰尘,已经把我深绿色的衣服染成了纯正的灰色。我的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木屑的气息,“我藏在了箱子里,他们没有发现。”想起刚才的经历我就感觉后怕。

“没发现就好,走了。”卡连夫斯仔细打量了一番我,确认了不会被人发现端倪。

“我下次再也不做这种事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想起了刚才在军需库里听到的事。根据我听到的内容判断,有人勾结了守桥的军官,打算让车队在晚上十点的时候通过摇摇欲坠的阿伦特大桥,而且根据他们的语气来看,这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且,看守军需库的人监守自盗,大肆挥霍里面的物资,喝得酩酊大醉,一想到这里我就来气。把两件事联系起来,我就意识到,那个军官不仅负责看守军需库的,而且负责看守阿伦特大桥,并且他的职位还挺高。我打算把这件事告诉旁边的卡连夫斯,但细细一想还是算了——到现在为止,我已经麻烦了卡连夫斯很多事了,如果我告诉他这件事,告诉他看守军需库的人吃香喝辣,而我们则什么都吃不饱时,依据他的性格,定会去为我们讨个公道。

卡连夫斯太助人为乐了。

回来后,那几个家伙马上就把我们俩围了起来,从我们的手里接过了战利品——我觉得应该用抢夺这个词更好,不过那时候我们是在一起笑着的,所以我疑心这个词也许有那么一点失真,所以就没有用了。不过,我好像现在已经用了?总之,我们的纸袋就这么到了他们的手里。

“哇哦,这么多东西。”汤姆掂量了一下一个纸袋的分量,惊叹道,“你们这是拿了多少啊?”

“这么多,够我吃上一天了。”莫尔斯抹了抹已经沾满口水的嘴唇,美滋滋地说道。

“你想得美。我千辛万苦带来的东西,你连句谢谢都没说,就拿走了?”我一把把莫尔斯怀里的纸袋夺了回去,藏在了身后。

“如果你实在饿的话,我强烈建议你去那边,那里的伙食绝对管饱。”我顺着汤姆手指的方向看去,目光四处瞟了一下,最后落在了一片农场。看到农场里的东西,我马上就懂了汤姆的意思:几头肥猪正全身裹着泥,躺在泥潭里无忧无虑地打着滚。

“那里还有你亲爱的同类呢。”汤姆刚说完这句话,大家就一齐笑了起来。

“不是朋友?”莫尔斯龇牙咧嘴地反驳道。

“得了得了,我们还不配。”汤姆赶紧摇摇手,一脸的谦卑样。看到汤姆的这个表情,大家又笑了起来。

“科特,你就给我吧,我保证跟你道谢。”莫尔斯见说不过汤姆,就转换了目标,腆着个脸,又来找我了。不过他这说的这话属实难蚌。

“可以是可以,不过一句谢谢是不够的。”我后退了两步,对着莫尔斯摇了摇头。

“那就两句,对吧,莫尔斯?”没等莫尔斯开口,旁边的汤姆就阴阳怪气道,再一次让我们哈哈大笑起来。

“这话确实像是你能说出来的。”我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泪珠,对莫尔斯说道。莫尔斯的抠门在我们当中是人尽皆知的,这事就放到以后再讲吧,“你有什么东西能拿出来交换吗?不对,是舍得跟我交换吗?”

“之前可能没有,不过今天可就不一样了。”莫尔斯一反刚才的窘态,神情又变得得意起来。我不知道莫尔斯想搞什么名堂,难不成他今天有什么大货?“我的这件东西肯定会让你主动把那一个纸袋的东西都给我,而且是求着给我。”他自信地说道 ,露出了胜利的笑容,两眼放光,非常有神采。

“哦?真的吗?”我持怀疑态度。

“估计是三声道谢。”汤姆说道。

“你看看不就知道了。”莫尔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封信,在我的眼前快速地晃了晃,然后立马又放回了他的口袋,动作之迅速,让我有点反应不过来。不过我还是看到信封上的字:科特收。

“我去,快给我。”我伸手去抓莫尔斯的口袋,但由于手里还抓着满满当当的纸袋,所以被他轻而易举地拦了下来。

“不要这么急嘛,我刚才说什么来着?”莫尔斯像我一样往后退了几步,洋洋自得,但殊不知一只黑手正悄悄靠近他的口袋,在莫尔斯不知道的情况下,将那封信取了出来。

“科特,拿着。”那只黑手的主人汤姆把那封信抛给了我,“记得啊,你欠我的。”

莫尔斯哭丧着脸,一脸气愤。

“当然,喏,拿着。”我把纸袋递给了汤姆。谁知莫尔斯的脸色一变,从气愤变回了得意,乐呵呵地凑到汤姆的旁边,从纸袋里翻了翻,拿出了一块面包,塞进了嘴里。我这才意识到他们俩这是合伙在算计我。

“你们俩...”

“谢了,科特。”汤姆笑嘻嘻地说道,向我比了个抱歉的手势。

“算了,就不计较你们俩了。”看着手里的信,我可没功夫理会他们,同样,他们也料到了这一点。

这封信跟之前的不一样,之前的信封都是用棕色的软纸做成的,拿着的时候会发出沙沙声,但这封信的信封则是用纯白色的卡纸做成的,质地很硬,拿着的时候会发出哗啦声。这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寄信人这一项。寄信人不是父亲和伦娜,而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这个名字很长——奥伦莎·M·E·弗拉基米尔·施密特——还是跟我一个姓氏。根据名字来看,寄信人应该是个女性。这封信同样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但跟伦娜的幽香不同,这是一股奶油的气味。奶油?

信里的内容很简单,简单到只有一句话:我来了。

奥伦莎,她是谁?这封信是什么意思?会不会是寄错了?但收信人那栏分明写着科特·施密特,而且收信部队的番号写得一清二楚,也没有搞错啊?

我问过了其他人,他们都不知道奥伦莎是谁。不过根据这个姓氏,我觉得她应该跟我们家有点关系,只是我这个姓应该算是大姓了,也许关系不大。总之,得写封信回去,问问这个奥伦莎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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