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市的三伏天像口密不透风的蒸笼,老城区的柏油路被烈日烤得发软,鞋底踩上去时,能清晰感受到沥青黏着鞋面的拉扯感,连空气都带着发烫的颗粒感。
陆家那间不足三十平米的小平房,墙皮剥落处爬满暗绿色的霉斑,像一张张皲裂的蛛网趴在墙上;房梁上悬着的旧风扇,叶片转起来 “嗡嗡” 作响,活像只喘着粗气的老蝉,吹出来的风裹着厨房飘来的油烟味,闷得人胸口发紧,连呼吸都带着滞涩感。
陆海铭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指尖无意识地抠着凳面开裂的木纹,目光死死钉在父亲陆建军手里那张泛黄的合作意向书上。纸页边缘被反复摩挲得发毛,边角卷成了不规则的弧度,父亲指腹的薄茧蹭过 “建材供应” 四个铅字时,指甲缝里没洗干净的泥垢,像褐色的污渍般牢牢粘在纸上,格外刺眼。母亲在屋里来回踱步,手里的蒲扇扇得飞快,竹骨碰撞的 “啪嗒” 声混着她的念叨:“王总可一定要松口啊,这要是黄了,咱们家下个月的房租都凑不齐了……”
“铭铭,待会儿跟我去见王总,你低着头,别说话,听见没?” 陆建军突然蹲下来,粗糙的手掌按在儿子肩上,声音压得极低,喉结在松弛的皮肤下紧张地滚动,“听说王总背后有大人物撑着,咱们能不能从这泥潭里爬出来,全看这次了。”
陆海铭默默点头,视线垂落在自己脚上 —— 那双帆布鞋洗得发白,鞋头裂着道小缝,露出里面磨破的鞋垫,鞋底被踩得快透光,走在石子路上,能清晰感受到地面凸起硌着脚心。上周在学校,篮球队队长就是盯着这双鞋,把他推倒在操场边的沙坑里,指着他的脚嗤笑:“穷鬼还想进篮球队?先买双正经球鞋吧,少穿着破鞋污染场地!” 那天他躲在教学楼后的梧桐树下,把脸埋在膝盖里,眼泪混着汗水往下淌,浸湿了校服袖口,风一吹,凉得刺骨。
从那时起,“有钱” 两个字就像颗疯长的种子,在他心里扎了根,藤蔓顺着血管往上爬 —— 他要穿最贵的衣服,坐最炫的车,要让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都低着头来讨好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陆海铭再也不是那个连双球鞋都买不起的穷小子。
命运的转折来得比想象中更快。
不过半个月,陆建军不仅顺利签下了建材供应合同,还拿到了一笔额度不小的无息贷款。短短一年时间,陆家像坐了火箭似的,从老城区的小平房,搬进了市中心临江的豪华别墅。客厅里的水晶吊灯垂到半空中,灯光洒在大理石地面上,亮得能照出人影;厨房里的嵌入式烤箱比陆海铭以前的房间还宽敞,双开门的进口冰箱里,塞满了以前只在超市货架上见过的进口水果。他身上的衣服也彻底换了样,纪梵希的卫衣、阿玛尼的外套,连袜子都是限量款;脚下的鞋非 AJ 联名不穿,书包是最新款的 LV 双肩包,里面装着顶配的苹果手机,屏幕亮起来时,周围同学的羡慕眼神让他心里发飘。
转进 A 大的那天,以前嘲笑他的同学,全都围了上来。有人抢着帮他拎书包,有人热情地拍他的肩膀,邀请他周末去赛车场玩,一口一个 “海铭哥”,语气里的讨好藏都藏不住。
陆海铭靠在走廊的栏杆上,看着眼前的热闹,渐渐忘了自己曾经蹲在路边啃冷馒头的日子,忘了父亲为了等王总的一个答复,在对方公司楼下冒雨站了三个小时,回来后发着高烧还念叨 “合同没黄就好”;忘了母亲以前为了省几块钱,在菜市场和小贩讨价还价半天,最后攥着找零的硬币,小心翼翼地塞进口袋。他开始跟着学校里的富二代逃课去酒吧,在 KTV 里一掷千金,点最贵的酒,唱最嗨的歌;用父母给的零花钱买最新款的手表、首饰,随手送给身边的女生。看着那些女生收到礼物时眼冒星星的样子,听着她们娇滴滴地说 “海铭你真好”,一种扭曲的满足感在他心里不断膨胀 —— 他觉得,只要有钱,就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女人也一样,不过是用钱就能买到的附属品。
真正让他心动的,是一个周末的下午。
那天他和朋友在市中心的艺术展馆闲逛,对着墙上抽象画百无聊赖地吐槽 “这鬼画符也能叫艺术” 时,一个身影突然闯进了他的视线。
女生穿着一条米白色真丝连衣裙,裙摆随着脚步轻轻晃动,像朵飘在风里的云;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发梢带着自然的弧度,阳光落在上面,泛着柔和的光泽。她站在一幅油画前,微微侧着头,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在她身上镀上一层暖金色的光晕,勾勒出纤细的腰肢和优美的肩线。她的侧脸很精致,鼻梁高挺,唇瓣是淡淡的粉色,睫毛很长,垂着眼时像两把小扇子,遮住了眼底的情绪,只露出清冷又专注的神情,没有丝毫刻意的讨好,却比他见过的所有女生都要动人,就像一朵长在雪山之巅的雪莲,干净、纯粹,又带着让人不敢靠近的距离感。
“卧槽,这女的也太绝了吧!你认识吗?” 陆海铭拽着身边朋友的胳膊,声音里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指尖甚至有点发颤,心脏 “砰砰” 跳得飞快,像是要撞开胸膛。
朋友眯着眼睛看了半天,摇了摇头,语气里带着疑惑:“没见过啊,看着挺有气质的,是我们学校的么?没在咱们圈子里露过面哇,要是见过这么绝的,我早记下来了。”
那一刻,陆海铭的心脏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酥麻感顺着神经蔓延到指尖。
他看着女生走到前台,对着工作人员轻声说话,声音温柔却带着一种从容的气场,没有丝毫怯意,连指尖捏着展览手册的姿势,都透着优雅。那种清冷又惊艳的模样,让他瞬间生出强烈的征服欲 —— 他要追到这个女生,要让她像其他女生一样,围着自己转,对自己言听计从;要把这朵高岭之花摘下来,握在手里,让所有人都知道,现在的陆海铭,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从那天起,陆海铭开始疯狂打听这个女生的消息。托朋友问学生会的人,在校园论坛里翻帖子,甚至跑到女生宿舍楼下蹲守,终于通过一个社团学姐知道,女生叫林晚,是 A 大中文系的学生,还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据说追她的人能从教学楼排到校门,有开着跑车来的富二代,有拿过国奖的学霸,还有学生会的主席,可没一个人能打动她,有人说她眼光高,也有人说她性子冷,对谁都不上心。
越是这样,陆海铭的好胜心就越强。他觉得,那些人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不够有钱,不够大方,只会搞些没用的浪漫。在他看来,没有哪个女生能抵挡住金钱的攻势,林晚的 “冷”,不过是还没遇到足够让她心动的物质诱惑。
他立刻制定了一套 “追求计划”:每天早上七点,让花店准时给 A 大的女生宿舍送 99 朵红玫瑰,花束裹着亮面的包装纸,系着银色的丝带,卡片上写满肉麻的情话,落款只写 “喜欢你的人”,故意不署名,吊足她的胃口;林晚生日那天,他包下了全市最豪华的旋转餐厅,请来专业的乐队现场演奏小提琴曲,还提前定制了一条价值不菲的梵克雅宝四叶草项链,装在精致的丝绒盒子里,就等着她点头,亲手为她戴上;甚至知道林晚每周五下午会去学校附近的 “遇见” 咖啡馆兼职后,他每天都开着家里新买的兰博基尼跑车去接她,故意把车停在咖啡馆门口最显眼的位置,看着路人拿出手机拍照,听着店里顾客的议论声,心里的优越感像气泡似的往上冒。
他第一次送红玫瑰时,林晚刚走出宿舍楼,看到花店员工递来的花束,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指尖捏着包装纸的力度紧了紧,却还是对着陆海铭轻声说了句:“谢谢,花很漂亮。” 这句话像给陆海铭打了针强心剂,他立刻凑上去,语气里带着炫耀:“喜欢就好,以后每天都给你送,直到你愿意跟我出去吃饭。” 林晚没接话,只是抱着花转身走进楼道,走到拐角处,悄悄打了个喷嚏 —— 她对玫瑰过敏,每次闻到花香,鼻腔就发痒,可她知道,这句话能让陆海铭更执着地 “进攻”,能让这场戏继续演下去。
林晚生日那天,旋转餐厅里灯光璀璨,乐队奏着浪漫的《爱的礼赞》,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夜景,霓虹闪烁,映在林晚的脸上,格外动人。
陆海铭把项链盒递到她面前,手指敲了敲盒子,得意地说:“晚晚,这是我特意给你挑的,全世界只有这一条定制款,上面刻了你的名字缩写。” 林晚打开盒子,看着那条闪着光的项链,钻石在灯光下折射出刺眼的光,她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语气里带着歉意:“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你还是送给别人吧。” 陆海铭立刻皱起眉,语气里带着不满:“你是不是觉得我送的不好?还是你根本就不喜欢我?” 林晚犹豫了一下,轻轻把项链盒合上,推回他面前:“不是,只是太珍贵了,我怕弄丢…… 如果你真的想送,不如下次换点简单的,比如一本书,或者一束小雏菊?” 这句话看似拒绝,实则给了陆海铭 “希望”—— 他以为林晚只是 “矜持”,只是不想欠他太多,只要换种不那么贵重的方式,就能打动她。
更让陆海铭 “上头” 的是咖啡馆的那次互动。
那天他提前半小时就到了咖啡馆,点了杯卡布奇诺,特意让店员在奶泡上拉了爱心图案,就等着林晚下班递过去。可当林晚的白色帆布鞋刚踏进店门,他慌得手忙脚乱,端起咖啡时手肘撞到桌角,浅棕色的液体瞬间泼在纪梵希卫衣上,奶泡顺着衣料的纹路往下淌,在黑色布料上晕出一道滑稽的白痕。“对、对不起!” 陆海铭的耳朵瞬间红透,手忙脚乱地抽纸巾擦拭,平时在酒吧里挥金如土的从容,此刻全变成了手足无措,连指尖都在发抖。
林晚站在他面前,看着他指尖的咖啡渍蹭到袖口,原本平静的眼底忽然闪过一丝笑意,她从帆布包里掏出一包湿巾,轻轻放在他手边,声音里带着关切:“小心点,刚煮好的咖啡很烫,别烫到手指了。”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声音像浸了温水的棉花,软得让陆海铭愣了半天。他捏着湿巾,指尖还在微微发抖,连声道谢时都忘了要整理自己的衣服,直到林晚走到角落的书架旁,拿起一本《小王子》翻看起来,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卫衣已经湿了大半,黏在身上,很不舒服。可他一点都不在意,心里像揣了只兔子,蹦蹦跳跳的。
林晚关心他了,她肯定是对自己有意思。
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了解林晚的喜好 —— 不知道她对红玫瑰过敏,每次收到花,都会悄悄走到走廊尽头,对着窗户打喷嚏,然后把花转送给宿舍楼下的宿管阿姨,说 “阿姨,这花很漂亮,您插在花瓶里吧”;不知道她讨厌旋转餐厅里油腻的西餐,那天全程只是礼貌地切了几块牛排,几乎没怎么吃,回家后煮了碗清汤面才填饱肚子;不知道她去咖啡馆兼职,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喜欢那里安静的氛围,忙完后能坐在靠窗的位置,晒着太阳看看书,写写东西,享受片刻的宁静。在他眼里,林晚和他以前交往过的女生没什么不同,只要砸足够多的钱,用足够张扬的方式,早晚能让她心动,让她臣服。
他更不会知道,自己家如今的财富,全是靠着林晚家才得来的。
当初父亲对接的王总,不过是林氏集团旗下建材分公司的负责人,签合同那天,王总还特意提了句 “林总很看好你们家的实力”;那笔让陆家起死回生的无息贷款,是林晚的父亲林正宏,为了扶持优质合作方特意批准的,条件只有一个 “好好做事,别搞歪门邪道”。林晚早就从父亲口中听过 “陆家” 这个名字,知道这家突然暴富的公司,是靠着自家的资源才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只是她从未想过,那个在父亲口中 “踏实肯干、懂得感恩” 的陆建军,会有这样一个只会用金钱炫耀、满身铜臭味的儿子;更没把 “陆海铭” 这个名字,和眼前这个每天用夸张方式追求自己的男生联系在一起,直到有次父亲带陆建军来家里吃饭,她在房间门口偷偷看到陆海铭脖子上挂着的限量款项链,才恍然大悟 —— 原来那个追自己的 “土豪”,就是父亲说的 “合作方的儿子”。(林晚平时住宿舍,周末才回家。她父亲带别人来家里吃饭时她也不会一起,她讨厌吵吵闹闹的饭局)
看着陆海铭像个跳梁小丑一样,在自己面前上演着 “土豪追爱” 的戏码,林晚心里满是无奈,却又生出一丝好奇 —— 她倒要看看,这个被金钱冲昏头脑的男生,究竟能自负到什么地步,这场用钞票堆起来的闹剧,又能持续多久。于是她没有戳破,反而开始 “引导” 他 —— 有次陆海铭又抱着红玫瑰来宿舍楼下,林晚接过花时,故意轻声说:“其实我更喜欢桔梗花,白色的那种,香味很淡,看着也干净。” 没过几天,陆海铭就抱着一大束白色桔梗出现在宿舍楼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上穿着新的阿玛尼外套,兴奋地说:“晚晚,你看!我找遍了全市的花店,才找到这么新鲜的桔梗,老板说这是今早刚到的货!” 林晚接过花,凑近闻了闻,嘴角露出一抹真心的笑:“谢谢你,海铭,你真的记住了我的话。” 这句肯定,像颗糖,让陆海铭越发笃定,自己找对了 “追求方法”,离追到林晚又近了一步。
还有次陆海铭拉着林晚去听交响乐,说是 “感受艺术氛围”,结果他自己坐在观众席上,听着缓慢的乐章,困得打了个哈欠,被旁边穿西装的老先生狠狠瞪了一眼,眼神里满是 “不懂装懂” 的嫌弃。散场后,林晚看着他尴尬的样子,轻声说:“其实我也不太懂交响乐,只是喜欢里面安静的氛围,每次听着,心里都很平静。下次…… 我们可以去听民谣,在小酒馆里,更轻松些,不用这么拘谨。” 陆海铭立刻拍着胸脯,语气里带着保证:“没问题!你喜欢什么,我就带你去什么!小酒馆是吧?我明天就去订全市最火的那家!” 他没注意到,林晚说这句话时,眼底闪过的笑意 —— 她不过是随口一提,却让陆海铭把 “迎合她的喜好” 当成了首要任务,连思考都忘了。
陆海铭的糗事像串在绳上的珠子,一件接一件地冒出来。听说林晚常去美术馆看画展,他熬夜在网上恶补艺术常识,把 “印象派”“抽象派” 的定义背得滚瓜烂熟,结果在展馆里,指着莫奈的《睡莲》说 “这抽象画挺特别,颜色涂得真乱”,林晚站在他身边,轻声纠正:“这是印象派,莫奈擅长捕捉光影变化,你看水面上的颜色,其实是阳光照在睡莲上的样子。” 陆海铭的脸颊瞬间红得能滴出血来,急忙低下头,声音里带着歉意:“我记错了!下次我一定好好学,再也不闹笑话了!” 林晚笑着摇摇头,伸手拂过画框边缘的灰尘:“不用特意学,陪我看看就好,艺术本来就没有标准答案,你觉得好看就够了。”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陆海铭觉得,自己和林晚的距离又近了一步,她不仅不嫌弃自己没文化,还这么温柔,这么善解人意。
那天下着暴雨,豆大的雨点砸在咖啡馆的玻璃上,模糊了窗外的街景。林晚站在门口,看着雨幕发愁 —— 她早上出门时没看天气预报,帆布包里连把折叠伞都没有。就在这时,刺眼的车灯穿透雨雾,兰博基尼停在她面前,车窗降下,陆海铭探出头,手里举着一把崭新的黑伞,伞面上还印着小小的桔梗花图案。
“我看天气预报说有雨,特意给你带的。” 他说着推开车门,雨水瞬间打湿了他的额发,黑色 T 恤的领口也浸得发深。林晚看着他发梢滴落的水珠,心里忽然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 他还是没弄明白,自己其实更喜欢折叠伞,可他记得关注天气预报,记得她可能会需要一把伞,甚至在伞面上印了她喜欢的桔梗花。
林晚早就习惯了孤独。
父母常年在国外谈生意,偌大的别墅里只有她和佣人,身边的人要么因为她的家世刻意讨好,要么因为她的清冷敬而远之。她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平静地走下去,直到陆海铭像一道笨拙的光,闯进了她的生活。他每天准时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带着不合时宜的礼物,闹着好笑的笑话,却从没有因为她的冷淡而转身离开。
有天晚上,林晚在宿舍里看《小王子》,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是陆海铭发来的消息,附了一张照片 —— 画纸上是一朵歪歪扭扭的雪莲,花瓣画得像小喇叭,花茎还歪向一边,旁边用铅笔写着一行字:“知道你喜欢雪莲,练了三天,还是画不好,但想给你看看。”
林晚盯着那张丑丑的画,忍不住笑出了声。台灯的暖光落在屏幕上,她忽然想起这些日子的细节:他送错诗集时慌乱的模样,他被纠正艺术常识时泛红的耳根,他冒雨送伞时湿漉漉的额发…… 这些细碎的瞬间,像撒在宣纸上的墨滴,慢慢晕开了她心里的防线。
从那天起,林晚的态度悄悄变了。她会在陆海铭又闹笑话时,主动帮他打圆场;会在他送白色桔梗时,轻声说句 “谢谢”;甚至会在咖啡馆里,把自己正在看的书,翻到上次看到的页码,放在他能看见的地方。
陆海铭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种变化,追求的劲头更足了,只是比以前多了些细心 —— 他不再送张扬的红玫瑰,转而换成带着淡淡香气的白色桔梗;不再带她去人声鼎沸的旋转餐厅,而是找了家藏在老巷里的私房菜馆,菜单上全是她喜欢的清淡口味;甚至会在她看书时,安安静静地坐在对面,把手机调成静音,假装自己在看文件,实则偷偷用余光瞄她的侧脸。
学期末的那天,夕阳把梧桐树叶染成了金红色。陆海铭抱着一束白色桔梗,站在老教学楼前的梧桐树下,手指把花束的包装纸捏得发皱。林晚走到他面前时,他深吸一口气,声音还有些发颤:“林晚,我知道以前我很幼稚,闹了很多笑话,也不懂你的喜好…… 但我是真心喜欢你的,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
林晚看着他紧张得发红的耳朵,眼底满是温柔。她想起这半年来的点点滴滴,想起那些笨拙却真诚的瞬间,想起自己不再孤单的日子,轻轻点了点头,声音很轻却很清晰:“好。”
陆海铭愣了三秒,才反应过来她答应了。他猛地把花束塞进她怀里,像个孩子一样欢呼起来,伸手把她抱起来转了一圈。周围路过的同学笑着鼓掌,曾经那些关于 “土豪追校花” 的笑话,此刻全变成了甜蜜的起哄声。
林晚靠在他怀里,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桔梗花香,心里满是踏实。她知道,陆海铭还有很多缺点,还有些幼稚的毛病,但他眼里的真诚,是她从未在别人身上见过的。而她,终于在这个笨拙的男生身上,找到了久违的温暖,把长久以来的孤独,悄悄换成了满心的欢喜。
夕阳透过梧桐树叶的缝隙,洒在两人身上,像一层柔软的金纱。
陆海铭紧紧抱着她,此刻心底的喜悦大过一切,“终于到手了!”
他没看见,林晚靠在他胸口时,眼底闪过的那抹复杂的光 —— 有温柔,有欢喜,还有一丝他看不懂的、仿佛早已了然的笃定。
这场看似偶然的心动,其实从他第一次送红玫瑰时,就已经被她悄悄放进了心里。而他不知道的是,自己以为的 “追到了女神”,不过是走进了她早已编织好的、名为 “喜欢” 的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