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崩塌多年的大楼废墟之中,层层块块碎楼板相互叠压支撑所形成的缝隙勉强能让一个成年男人侧身挤进去。
缝隙之外,一团巨大的、肋生双翼的人头蝇兽正对狭小的缝隙挥舞着他钢铁一般的拳头。
每一拳落下,便有一块水泥楼板崩碎,露出里面红褐色的钢筋。
这些足有三钱酒盅直径粗细的钢筋在这怪物的手下就如同沾满红油的面筋一样,只一只手便能将其团成一团。
一层层楼板在怪物的手下化作尘埃,藏在最深处的徐静安甚至能感受到大地都在震颤,但他仍旧不慌不忙,借着用衣服所作的简易火把的光亮掏出随身的小刀在一旁唯一一处保存完好的承重墙面上刻写着。
亲爱的苹果女士
当你醒来我很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但还请不要为我这个陌生人感到悲伤。
生逢乱世,死亡于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流浪的这三年,每逢无眠深夜我独自一人面对黑暗之时,我都想过以死亡来草率结束我之一生。
但与外表的坚毅不同,内心的我终究是懦弱的,比起孤独我更加畏惧死亡。我在城中时常听闻愚人**之言语,既有生存之勇气又怎会畏惧死亡,胡诌而已。
生存之本能是制约、是禁锢,是寻常生命难以逾越之天谴,于我而言生存从未与任何勇气挂钩,相反为了苟存于世,我懦弱、卑鄙,不择手段。我以为接下来我人生的两万余天都会用与勇气背道而驰的姿态生存下去,但直到我遇到了你。
死亡对此时此刻的我而言依旧是可怖的,但我选择面对它,这同样与勇气无关。
死亡只是我实现接下来最终目的之手段,我的生存或死亡从未与勇气有关,不过是为了完成心中欲望而必须维持的最根本之状态。
在力量层面,我面对那怪物是绝对弱小的,但我与他都拥有着平等的鲜活的生命,我希望能借此平等来保护你。
不要为此感到任何负担,这是我用绝对清醒的头脑所做出的决定,对我来说你是值得的,即便我们相识还不足一个昼夜。
如此短暂的相处时光,你却充盈了我干涸许久的心脏,想必是常年的孤独所致。我为自己营造了一种错觉,一种我所受到的吸引仅仅来自你美丽的容貌的错觉,但在这种时刻还请让我抛弃一切虚伪的修饰彻底坦诚。
我想要占有你,相处中你所展示出的美好品格令我陶醉,你短暂的陪伴更让我感到欢喜,即便是你不时流露出的小缺陷也令我着迷,你是活生生的,我丝毫不做防备的,我热爱的人,你身上的每一点都值得我热爱。
言至于此,恨天不作美,未曾让你我生于艳阳下、活在凡世间,如有来生,望安好。
徐静安
023年6月20日夜
字迹并不好看,但还算工整,徐静安最后看了一眼还昏迷在角落中的苹果,伸出手停滞在半空,最后也仅是为她轻轻整理了耳边乱发。
眼中仍带着一抹温情,徐静安赤裸上身,手持断裂钢筋,如骑士般毅然冲入那轰隆作响的黑暗之中……
骂声、吼声、水泥板粉碎的声音,大地颤抖的声音随着黑暗一同向远处褪去,朝阳金黄的光束刺入废墟之中,如王子的吻一般唤醒沉睡的美人。
苹果迷茫的睁开双眼,独特的浅蓝色的瞳孔发散又凝聚,最终彻底苏醒。
“徐静安?”
她只记得前一夜,自己尽力推开徐静安,可此时又为何会出现在一片废墟之中?
她的呼唤并没有人回应,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在心底升起,令她鼻头一酸。
可当她发现墙壁上所刻的留给她的绝笔信,一种难以言表的感觉席卷全身,她想要哭,却突然失去了流泪的能力。
“我要去找他,”艰难的支撑起身子,苹果顺着缝隙钻出地面。
久违的大晴天,光是朝阳照在身上便已是热烈的,但地面随处可见的鲜血却令苹果感到胆寒。
她害怕徐静安真的就此消失在这个世界,随手扯下一旁的破布作斗篷盖在身上,苹果以从未有过的坚毅的目光沿着血迹与破坏的痕迹搜寻而去,孤单且单薄的身影即便隐去性别,在野蛮的废墟上也是如此显眼,她被盯上了。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劫道的男人贯口还未说完,就感觉一阵天旋地转,他竟然先后看到了自己的胸膛、大腿与鞋子,随后便是天地旋转交替,待一切停下,他的眼前只有一片血红。
噗通。
无头尸倒落在地,鲜血顺着脖颈空腔喷涌而出。
苹果甩了甩指尖的鲜红,片刻不停地追随地上的痕迹而去,她原本天空般的双眸此时变换为血红的颜色。
待苹果消失于天与地的交接,地上那颗头颅才眨眨眼,面带微笑的合上双目。
……
半月之后,14号城市废墟的中心处,荒组搭建的酒馆中,三两男人举着发黑的啤酒,大口灌饮讲着大话。
众人兴致最高之时,有人提到近日出现在荒组附近的斗篷杀人魔,所有人都不自觉放下手中的酒杯。
“自那个穿斗蓬的魔鬼出现已经快一周了,据说有人偷偷跟踪过,那魔鬼不论昼夜始终没有停下过,敢阻碍他行进的全死了,也不知道在找些什么。”
“如果不是老大被那流浪汉阴了,重伤未愈,怎么可能放任小小的斗篷杀人魔在咱们地盘上晃荡。”
“老大可不一定能斗得过那斗篷杀人魔,十好几个兄弟死在他手上,咱们连人家怎么动的手都没看明白呢。”
“再厉害又能怎样,老大可是有力量之王的庇护的,那可是S级被尊称为王级的大荒!荒降上身甚至一般的E级荒都不是老大的对手!”
“老大的荒降要是真的那么厉害,还会被一个流浪汉重伤?”
“有胆子你去问老大,在这拷问我算什么本事!”
争论的脸红脖子粗的几人借着酒劲叫嚷声更大,却没注意微风吹拂间,门口一闪而过的斗篷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