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二岁时,遇见一个男孩。
他是我们家远房亲戚的干儿子。那一年,我去他们家拜年,看见他在一群小孩的包围圈内弹吉他。
大概小女孩总有一个念想,会弹吉他的男生都特别帅。于是我悄悄记住了他的名字:夏晗。
十七岁,我在重点高中读高二。
在校园里,我喜欢拿个sony单反胡乱拍,拍操场,拍花坛。那一次,有一个正在拍跑步的男生误入我的镜头。
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截住他,幻想自己是电视剧里的霸道总裁:“哎,我们交个朋友吧!”
他停下脚步,抹去一把头上的汗。
“李极光,你干啥啊?”
二十七岁,我们在一起。
他嘴角有对梨涡,一笑就会露出来。他把我的手覆在他的脸上,一字一字地说:“李极光,我爱你,留下来吧。”
我的手心感觉到一股湿热的液体。
我亲爱的夏先生啊,我一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