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务野先生的讲述中,我认为,他的女儿根本没有对他产生态度的变化。加上他认为,并未做过其他让女儿的反应大相径庭的事情,所以我不觉得各务野皋月会没来由地对他光火,并且私自攒钱来对付他。然而,各务野皋月目下浮浪,并且在攒钱同样是真实的情况,她自己也承认了“另有真意”并且还期待我去发掘,看来她对这层真意隐瞒得相当有自信。
我没法从各务野先生那里问到更多信息,她所在学校里的线索也在奈惠的发掘下逐渐索然无味。从我过去进行推测的经验看,要找到一个人开始做某件事的出发点,就必须掌握与该人联系最为密切的状况变化。目前看来,各务野皋月产生这一变化的时间点,与她的祖母各务野芳子去世的时间点重合。于是我现在的猜想是,她的祖母与她有着某种关联,随着祖母的去世,她开始执行某项行动,或是失去了某种枷锁。
为了求证这一猜想,我向下野先生提出请求,希望得到各务野芳子的遗嘱中,有关各务野雄一一家的信息。包括分配给他们家的财产份额、取得财产的条件、今后交付与他们的责任义务等等。下野先生在挑拣一番后,给了我一份文件。
文件里记载了以下的内容:留给各务野雄一的财产份额为我全部遗产,共计若干元的百分之若干,具体形式为现金若干、存于某银行、某银行等的存款并其利息若干,位于某处的房产及其内部所有物品计价若干……如此开列了一张详尽的清单后,下面又另起一段写道:该份遗产总额若干,继承所产生之业务款项,如律师费、遗产税等均由各务野雄一承担,若无法足额给付,超过继承时限后即由律师执行归公程序。最后是从整张遗嘱上扫描下的末尾,包括各务野芳子的签名、公证律师的署名及公章等等。
“从遗产遗留的数量上看,各务野芳子真的是非常富裕啊。”我感慨着从下野先生的文件上看到的数字。“然而,得到如此庞大的遗产,就没有什么附带义务吗?就我读过的一些故事来看,自己腰缠万贯的老一代,往往会对下一代本事不如自己,却平白无由地坐享己成而感到不甘,尤其是后代繁多且均无起色的情况。于是,他们往往会在立遗嘱时,要求自己的继承人们达成某种苛刻条件方可继承遗产。我觉得,计较心重,算盘打得如此精明的各务野芳子女士也应该会设下一些算计,以免她的继承人们过于不劳而获吧。”
“但各务野女士并没有做得不近人情。”下野先生否定了我。“以我的眼光来看,各务野女士分配自己的财产时,都是尽可能地做到了公平的。比如说,对于常年住在自己身边,照顾自己的二女儿,她的份额约比其他人多出两成;对于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小儿子,她则额外安排了一笔医药费并先赠予了他足够支付遗产税的金额。对于其他的子女,分配的数量大抵平均。有人分得了升值潜力高的股票,那么现金份额和总额就相应地少了些;有人拿到了年代较远的房子,平衡的现金自也多了些。各务野女士分给每个人的份额虽然数字都未必一样,可其中调处的功夫相当厉害,她的子女们在拿到方案时竟没有任何一人有怨言。”
回想二宫山家的子女们争夺二宫山致鸣老先生的名利及遗产时那贪婪的心性,我不禁对各务野芳子女士的能力表示惊叹。“另外,这里的业务费、遗产税等等由继承人承担,也算是一项义务吧?”
“不然,这是现行的办理继承事宜的惯例。”下野先生答道。“按照我们的法律,继承人必须先缴足了继承税,才能取得相应的遗产。如果超过时限,就要像各务野女士在遗嘱中说的那样,由我们来执行归公程序。各务野女士在遗嘱里刻意强调这句话,我觉得这就是她给继承人们设下的门槛了。她的遗产数额很大,按照我们的税法,免税额的部分几乎可以忽略。要继承这样一笔遗产,每个继承人都必须付出相当一笔钱了。缴继承税必须一次性付清,所以,如何筹措这样一笔钱,我觉得这就是各务野女士对她子女们的考验了。”
“那这样来看,反倒是那个需要长期治疗的人,他事先获得的赠予才是特例了?”
“也不能这么说。由于我们的税法对于遗产税征收非常严苛,所以不少老人在心知自己时日无多后,便开始打算盘如何避开这一项重税。就拿各务野女士来说,她使用的‘生前赠予’便是一种比较通用的避税手段。对于扣除免征额后剩余遗产不算太多的大多数人而言,在生前逐步、多次地将遗产赠予继承人,使得去世后遗产数额落在免征范围以内,这样就达到了避税的目的。还有一个手法是先将遗产尽量投资在价值无法直接计算的投资品上,例如古董器物、某种非金银的流通材料、房地产等等。等到去世后,刻意买通第三方的评估员,让他们在评估时刻意压低遗产价格,压到免税区间内,再给予其一定的回扣,这样也能实现避税目的。”
下野先生对这些投机取巧的手段如数家珍,令人感叹他不愧是在这一行上业务精干的老手。然而,这些手法打的都是法律的擦边球,并没有法律能够有效地对这些方法进行约束。于是我继续向下野先生问道:“那么,像各务野女士一样,遗产数额大到了相当的规模,这些手段也不再有用了吧。”
回看各务野先生得到的份额,现金和存款若干或许是作为各务野女士用以实现平衡的工具,但加上一栋房产,总数便非常可观了。下野先生道:“想尽量减少自己的缴税,这份心人皆有之。但各务野女士是高明人,绝不会用这种连我都知道的投机取巧手法。现在,我无法确定她有没有在财产上做手脚。但从她的遗嘱上看,她在文字中写入了各项财产的价值和每人分得财产的份额及总价。这后面有公证员的签章,说明公证机关已经委托第三方对其遗产进行了可信的估价,并且证明她分配的便是这些遗产。这样想来,我觉得她没有办法在这份遗嘱上做手脚,藏起一笔本该算入纳税额的遗产。”
“之前只是猜测,那么实际上,各务野女士她会不会使用手段藏起一定的遗产呢?”
由于各务野芳子在我的印象中深沉多智,加上通过各务野先生分得的遗产额除以比例算出的她的遗产的总量,我觉得她不想些手段减少自己的纳税额反而说不过去。
“很有可能。”下野先生在这一点上居然对我的观点表示了绝对的认同。“以我从各务野家人及她交往甚繁的人那里听来的说法,她现在写在纸上的遗产虽然数量可观,但众人感官里的印象似乎并不止如此。”
突然间,我想到了下野先生在举例子时提到了“年代较久远的房子”,联想起一位推理作家写的以吹奏乐部取向异常的男生为侦探的小说里的一章,我不禁又是满腹狐疑地向下野先生询问起来。
“下野先生,方才您提到了‘年代久远的房子’。各务野女士的子女也不过六七人,而各务野先生恰巧分到了一套房产。这个,是不是就是您举例时提到的那一栋?”
“这还真不是。我说的年代久远,是指她平日居住的那一套。这一套留给了平日里照顾她,也同样住在那里的二女儿。至于你的委托人分到的,是她原本打算给次子的店面房,然而她的次子先于她而去,这套房子便一直留在了她名下。”
“这样啊……我是觉得,各务野女士在遗嘱中特意强调,房屋及‘内部所有物品’,在这种措辞下,我怀疑各务野女士有可能早已将一些东西藏在了房屋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并且私下里告知了各务野先生。估价的公证员不熟悉房屋构造,无法发现这些隐藏品,进而低估了价值。会不会有这种可能呢?”
“这种避税的手段有是有过,但已经成为历史了。现在的公证员在对房屋估价时,都会要求对方提供房屋的结构图。他们会按照结构图亲眼比对每一个角落,确保房屋里的每一件东西都被列入计算。”
“但诸如沙发底下、保险柜里、衣柜夹缝等等死角,公证员会看得这么仔细吗?如果是带顶棚的房子,他们不至于把每一片瓦都拆下来看个究竟吧?毕竟,藏私的地点在每一片瓦下都有可能。而且,我还看过一部推理小说,里面有一个机关便是,将整栋楼房的墙体掏空,在里面存满了硬币。在付出遗产税取得那栋房屋后,里面的硬币足比一套公寓和遗产税加起来的总和还多。”
“这可真不好说。现在的公证员也不是一个人上门的,他们还会带上建筑师、检查水电的工人等等。他们这些专业人士,发现异常的眼光就比公证员厉害多了。比如你说的瓦片,建筑师只要爬上房顶,拿一根木棍敲一敲,就知道哪片瓦被新近翻开过,然后在里面藏了些不自然的东西。”
“也就是说,现在很难再在房子里藏住什么东西了?”
“没错。只要公证员他们一行没被买通,像那种把墙壁掏空的把戏,建筑师一敲墙壁就能发现。”
“如果各务野女士对子女们没有偏爱,那么每个人分到的财产应该处于一个相对的平等。现在表面上看就是这样。然而,”
“看来,难道我们之前的假定是错的?或许各务野女士只是刻意地放出超出实际数目的谣言,意图观察自己子女的态度,好决定划分给他们的最终比例吧?”
“这也有可能,不过我还是觉得她以某种手段藏起了一部分遗产的可能性更大。她不是有二女儿住在她身边照顾她吗?对于长期照顾自己的子女,偏私一些是人之常情。除了明面上的两成之外,额外再有一些,也是情理之中吧?”
“但是,我们研究的是各务野先生的那栋房子,似乎并不是留给二女儿的那套旧房子吧。”
“这有什么,我们讨论的并不是针对具体的房子,刚才讨论的情形,换到各务野家二女儿的旧房子上也是适用的吧?况且,各务野先生家得到的是高层中的一层,嘉茂小姐你提到的瓦片,反而是各务野家二女儿的那栋老屋上才有。”
“如果是老屋的话,会不会是刻意将装潢布置得老旧一些,然后在估价时让公证员错估使用年份和房屋结构,进而压低价格呢?”
“这也不会。使用年份是根据房产证确定的。而装潢就算布置得老旧,但核心的结构是瞒不过同行的建筑师等人的。”
“这样看来的话,如果各务野女士真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想隐瞒财产,还是藏在房屋里的话,那就只有一招可循了。下野先生,你听说过‘马要看骑,人要看行’这句俗语吗?”
“听过啊。是说事物的真相要长时间的相处才能体会得真切这个意思吧。”
“没错。所以,各务野女士和她的二女儿,都是在这个房屋里待了无数年的人,而前去估价的公证员,则是人生地不熟的新人。她如果真的藏起了财产,也定然是寻找这个空间中唯有久住才能知晓的空间里。”
“然而哪里有这样的空间呢?”下野先生对此非常不解。“可以说公证员一行等于是扫描过了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吧。”
“没错,然而我指的,是地下。”